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起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inocraftHoldingsLimited 东骏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83) 内幕消息 (1)延期刊发2023年年度业绩 及寄发2023年年报; (2)进一步延后董事会会议日期; 及 (3)暂停买卖 本公布由东骏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 (“董事会”)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延期刊发2023年年度业绩及寄发2023年年报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48A及18.49条,本公司须于其财政年度结算日后不迟于三个月之日期(即2023年11月30日或之前)刊发有关本集团之初步经审核年度业绩(“2023年年度业绩”)之公布及向本公司股东(“股东”)寄发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年度之年报(“2023年年报”)。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本公司将无法于2023年11月30日或之前刊发2023年年度业绩及寄发2023年年报。延期乃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向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核数师”)提供必要资料,以就本集团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资料进行审计工作,尤其是有关存货、固定资产以及厂房及机器之减值亏损。本公司正与核数师紧密合作,提供所有必要资料及文件,以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完成审计程序。然而,2023年年度业绩之预计刊发日期仍需与核数师进行进一步商讨及确定,并将适时公布。 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现阶段不宜刊发本公司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原因为有关管理账目或不能准确反映本公司之财务表现及状况。本公司将就2023年年度业绩、2023年年报及任何重大发展适时另行刊发公布。 进一步延后董事会会议日期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之公布,内容有关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延期至 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举行,以考虑及批准刊发2023年年度业绩以及考虑宣派末期股息 (如有)。 鉴于上述情况,董事会会议将进一步延期举行。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布,以知会股东 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董事会会议的改期日期。 暂停买卖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49A条,倘发行人未能根据GEM上市规则刊发定期财务资料,联交所通常会要求暂停买卖发行人的证券,而该暂停通常会继续有效,直至发行人刊发载有必要财务资料的公布为止。因此,现预计本公司股份将由2023年12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本公司刊发2023年年度业绩为止。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东骏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TanWoonChay 香港,2023年11月28日 于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OngYoongNyock先生及TanWoonChay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蔡永强先生、 廖永杰先生及TeohChengTun先生。 本公布之资料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之规定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各董事愿就本公布之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本公布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布产生误导。 本公布将自刊登日期起最少一连七日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页及本公司网 站www.linocraftprinters.com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