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前行之路植德守护 前言 过去三年,我们深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与束缚,付出过代价,我们从恐慌茫然到寻找掌握主动权。与普通人休戚相关的生命医药行业也经受了震荡与调整。宏观经济面临压力,社会民众囤积药械,企业和资本在冒险中历练胆识。人民健康意识的增强,政策红利的释放,又为行业发展带来机遇与变革。 回首2022,无论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还是向美而生的化妆品,都在强监管下保持着技术创新和实力增强。植德生命科学与医疗健康行业委员会沿袭惯例,推出《植德生命科学年刊(2022)》,通过创新药、器械与先进疗法、化妆品与保健品、合规四个视角,希望为广大生命医药领域内的企业家、创业者、商务法务合规从业者和关心关注生命医药发展的同行提供专业支持。 创新药篇 据相关统计,中国创新药市场已达千亿元人民币规模。宽严相济的监管环境与利好政策,为中国创新药发展营造出良好环境。临床试验是创新药从研发到上市的必经阶段,2022年政策对于临床试验仍以弥补空白为主,包括延续鼓励创新的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发布临床试验方案变更技术指导原则,完成临床试验用药品附录的征求意见等等。药品MAH制度已实施两年有余,MAH对药品的全生命周期承担责任,规范对MAH监督检查工作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检查要点已完成了公开征求意见,对MAH的监督检查仍是重点监管内容。药品上市后仍需持续管理。MAH需持续开展药品上市后研究、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建立药物警戒体系,同时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标准亦已出台,均表明药品上市后的监管体系在不断完善。此外,在新冠疫情影响下,疫苗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显得尤为重要,《疫苗生产 流通管理规定》的出台完善了中国疫苗产品监管体系。 总体言之,2022年新出台的政策涵盖药品临床试验、申报、上市、生产、流通全周期,我们整理了过去一年对这些政策内容的研究成果,方便读者关注政策与监管的变化。 器械与先进疗法篇 我国医疗器械产业进入“黄金发展期”,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进入“纵深推进期”,监管能力建设进入“全面加强期”,质量监管进入“风险高压期”。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进行了修订后,《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在2022年也相应进行了更新。我们在本年刊中总结了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监管的最新要求,并分析了创新型医疗器械产品“高类低批”对医疗器械公司的主要法律风险。近年来,CGT(细胞和基因治疗)作为先进疗法发展迅速,为一些严重及难治性疾病提供了新的治疗手段。国家药监局近两年也陆续出台了基因治疗与细胞治疗的相关指导原则,为创新药研发机构提供了重要参考。2022年3月科学技术部发布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人遗细则草案”),对人类遗传资源的监管范围、管理体系和流程进行了细化,受到业界广泛关注。 本年刊将围绕CGT探讨外资准入问题、IIT监管要求,并讨论人遗细则草案对基因检测公司融资架构和业务开展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 化妆品与保健品篇 据相关统计,我国化妆品整体市场规模近6000亿元人民币。近几年,薇诺娜、珀莱雅、夸迪等国货品牌表现亮眼,具备了与国际大牌争抢市场蛋糕的基础实力。与此同时,自2020年以来我国化妆品行业监管趋严,对化妆品的生产、原料、广告、标识、销售等方面进行了更加有针对性的严格规定,研发、生产和审核门槛提高,这将利好真正潜心研发优质产品的企业,有利于化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而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和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保健食品的市场空间也在不断扩大,并且由于保健食品拥有着相较于普通食品更高的利润率,入局玩家也在不断增多。但是由于早期行业的粗放式发展,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问题层出不穷,导致整个行业声誉受损,目前仍在不断修 复中。不过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国家在不断出台相关的监管细则,引导行业合规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和企业也在不断地向消费者普及保健食品的功效和作用,让消费者对产品有科学的认识,整个行业已经步入了合规发展的快车道。 本年刊中,我们整理了过去一年所发布的有关化妆品、保健食品的分类、注册备案、生产、销售、宣传等方面的系统研究成果,以方便读者对两个行业的监管制度有快速全面的了解认识。 合规篇 生物医药行业在我国一直以来都是强监管行业,生物医药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合规性问题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通过持续推进医疗体系改革创新,逐步确立了新的市场环境和监管要求。面对日新月异的创新商业模式,生物医药行业合规也面临着新形势和新挑战,尤其是对于初创企业来说,合规性问题不仅影响了商业模式的顺利开展,更会影响到其在资本市场融资和上市的表现。 从合规角度,我们整理了过去一年有关生物医药企业的临床试验、商业秘密、互联网广告以及医保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以期向读者提供更多合规领域的思考和思路。 2022,我们负重前行。 2023,是我们经历新冠疫情之后的重启和复苏。 生命医药行业是生命与科学的交叉,健康是人类的基础和愿景,科学为之提供支撑和动力。 生命医药行业也是医疗与经济的重叠,医疗保障于人类而言不可或缺,相关产业也成为了经济发展的一大支柱。 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生命医药行业的准入和经营仍会是监管重点,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同时也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植德将继续致力于生命科学及医疗健康全产业链条的法律服务及其前沿研究,为生命医药行业的客户一站式提供立体化、全周期的法律服务。 关于植德 植德始创于2006年,于2017年由一群来自国内顶尖律所、志同道合的法律精英改组重建。秉持“公司制、一体化”的管理与运营,以及有方向、有质量的适度规模化,经过近6年的携手共进,植德已成为一家综合性律所,现拥有律师及专业人士共500多名,包括120多位合伙人,在北京、上海、深圳、武 汉、珠海、海口设有6家办公室,中国香港办公室即将正式展业,多个省会办公室已在筹建之中。 扫码阅读生命科学文章汇编 扫码添加植德市场主管 目录 回顾与展望:2022药械法规变迁8大看点和监管态势展望1 01创新药篇 我国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前世今生8 《药物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亮点解析13 浅析《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试验用药品附录(征求意见稿)》18 MAH监督检查过程中需关注的合规要点——浅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检查要点(征求意见稿)》21 浅析药品上市后临床研究的法律合规关注点26 《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亮点简析32 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新规一览37 从《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角度看处方药销售的立法沿革与监管41 疫苗MAH必读——《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要点解析50 02器械与先进疗法篇 简析新《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55 浅析医疗器械“高类低批”对医疗器械公司的主要法律风险59 浅析《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基因检测公司融资架构和业务之影响62 免疫细胞治疗监管探讨(一)——外资准入问题64 免疫细胞治疗监管探讨(二)——IIT监管路径68 03化妆品与保健品篇 化妆品监管研究(一)——分类与监管体系介绍74 化妆品监管研究(二)——儿童化妆品的监管情况介绍79 化妆品网络经营合规要点分析83 医疗渠道经营化妆品的合法性分析86 保健食品监管研究(一)——分类与监管体系介绍89 保健食品监管研究(二)——保健食品广告合规要点93 保健食品监管研究(三)——保健食品生产合规要点97 04合规篇 生命医药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及侵权风险的防范——以员工管理为视角102 生命医药企业员工侵犯商业秘密之法律责任分析——以如何追责为视角107 临床试验受试者损害责任之分析及合规策略112 当药品、医疗器械遇到互联网——药械产品互联网广告合规风险防范指引116 从医保谈判“简易续约”规则解读创新药医保困境123 回顾与展望:2022药械法规变迁8大看点和监管态势展望 李泽宇 2022年对医药医疗健康产业而言,是在高速成长阶段过后,整体上进入价值回归的一年。 对行业内很多创始人们来说,这一年经历了疫情反复、估值震荡、甚至是面临资本寒冬至暗时刻。对投资人而言,纵然荆棘载途,但整个行业仍竭力逆势前行,医药医疗健康领域在一级市场所有赛道中,仍位居第二[1],融资数量占所有一级市场交易的20%左右,是过去和未来都不容轻视的重点投资赛道。 中国的监管部门在2022年密切跟进和关注医药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共计新发布或实施了100多个与药品和医疗器械相关的新规(含征求意见稿),在市场迅猛发展和不断变化调整的过程中,引导产业发展和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本文将结合我们在服务初创公司和投资人过程中,切身感受到的行业对监管动向的关注度和影响力,择取了2022年度重点新规变迁情况 的8大看点进行总结,并尝试就2023年的监管态势热点进行展望,以飨读者。 一、2022年度8大重磅新规回顾 (一)人遗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监管颗粒度进一步细化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科技部于2022年3月22日发布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相较于现行实施的2019年版人遗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体现了以下监管思路的变化: (1)“人类遗传资源信息”的定义进行限缩,将其定义为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 “人类基因、基因组数据”等信息资料,而不是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资料; (2)完善“外方单位”认定标准,并明确列举三种情形,此前备受关注的外资VIE架构,被实质上纳入了“外方单位”的范畴; (3)细化行政许可适用范围,明确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和保藏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 (4)完善国际合作科学研究许可程序,新增外方伦理审查豁免机制,明确国际合作科学研究的4种重大变更和3种非重大变更具体情形。 该《征求意见稿》回应了近年业界的部分热点和难点问题,优化了相关行政程序,便于相关企业申请行政许可或备案可根据自身情况准确准备相关材料并及时提出申请。但其中“境外个 人”极少量持股是否属于“外方单位”的监管范围等问题,业界仍然期盼在此轮征求意见之后,会有更明确的指向。 (二)为促药物研发效率提升,真实世界研究指导原则征求意见 近年来,真实世界研究、真实世界数据以及真实世界证据逐渐成为生命科学领域的热门话题,我国也相继出台有关于此的各项规定。在此背景下,《药物真实世界研究设计与方案框架指导原则》和《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注册申请的沟通交流指导原则》的征求意见稿相继出台,其适用情形和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指导原则 适用情形 主要内容 药物真实世界研究设计与方案框架 通过真实世界研究获得药物评价的临床证据 药物研发中真实世界研究设计以及研究方案制订的基本考虑,为药物研发中开展真实世界研究提供指导意见 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注册申请的沟通交流 将真实世界证据作为支持有效性和/或安全性评价的关键证据支持注册申请时的沟通交流 明确了使用真实世界证据支持注册申请时,与药品评审机构沟通交流要讨论的核心问题、会议资料要求以及会后要求 正在开展或拟开展真实世界研究的企业可依据前述两个《征求意见稿》调整真实世界研究方案并及时与评审机构沟通交流,提升药物临床研发的效率。 (三)呼应药品监管“四个最严”,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 随着网络销售成为一种新型药品销售方式,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于2022年12 月1日起实施。从事药品网络销售以及提供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主体都将受到该《管理办法》的规制。《管理办法》针对药品网络销售主体资质和药品网络销售平台管理制定了详细规则。 主体资质方面,只有具备保证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才能从事药品网络销售,同时进行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其企业名称、网站名称、应用程序名称、IP地址、域名、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 平台管理方面,第三方平台应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