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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德电信、芯片与物联网行业委年刊 2022

信息技术2022-12-20植德董***
植德电信、芯片与物联网行业委年刊 2022

植德2022年度 电信、芯片与物联网行业委员会年刊 —植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上海|深圳|珠海|武汉|海口 Beijing|Shanghai|Shenzhen|Zhuhai|Wuhan|Haikouwww.meritsandtree.com 本年刊版权属于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并受法律保护,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年刊观点或文字的,应注明“来源:《植德2022年度电信、芯片与物联网行业委员会年刊》”。编者保留追究违反者责任的权利。 我们正在面对一个混沌的世界。人类学会使用工具已有万年历史,但仍有部分人类似乎还是无法学会和平共存、互利共生。战争依然在收割一个个平凡的普通人;政客操纵下的大国众议院,麦卡锡主义的幽灵从未消散,而今似乎大有卷土从来、变本加厉之势。瘟疫仍在肆虐,傲慢和偏见也未远离。 我们也在面对一个清晰的世界。人类的理性是其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核心指征。战争或许仍会持续,但谈判与调停的窗口从未关闭;瘟疫的恐慌或许会延续,但更多的人类已学会与其共生;大国的打压和遏制仍不会停歇,但更多国家选择合作而非对抗与选边。挥别混沌的2022,我们期待清晰的2023。 科技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创新是人类发展的永动力。我们牵头成立植德“电信、芯片与物联网行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芯片委”),有意为大国博弈背景下的新型科技发展聚力。我们的成员业务领域涵盖投融资并购、政府监管与合规及资本市场,致力于电信、芯片与物联网行业全产业链条的法律服务及前沿研究。植德芯片委的合伙人及律师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长的从业经历,对行业特点和其背后的法律风险控制逻辑有较为体系化的了解和认知。我们有意愿用自身的商业思维,为集成电路及相关领域客户一站式地提供全维度、全周期的法律服务。 植德芯片委的愿景,是以法律为切入点,基于对行业的观察和思考,输出使客户商业成功的价值型意见,帮助企业了解行业前沿动态,深度剖析法律规则,为客户的投资并购和合规运营保驾护航。基于上述愿景,植德芯片委推出《植德2022年度电信、芯片与物联网行业委员会年刊》,分别围绕投资政策、热点事件、植德观点三大板块进行重点阐述。 本年刊由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编著完成。其中,植德合伙人茹庆谷律师、汪闻超律师、崔白律师、丁春峰律师、赵泽铭律师、叶涵律师以及黎谦、潘超琴、刘欣、刘东城、江梦、刘梦晗、王子尧、严彬瑜、刘湘婷、郭菁菁等植德芯片委成员一同参与了本年刊的编写。 卷首语1 目录2 一、投资政策4 (一)境内相关投资政策4 (二)境外相关投资政策17 二、热点事件22 (一)美国修改对俄罗斯的出口管制制度,或将影响中国企业22 (二)中芯国际再被点名警告,美方澄清是个错误22 (三)新增33家中国实体被美国列入“未经核实清单”23 (四)继NVIDIA收购失败后,SKhynix宣称或参与收购ARM24 (五)美国制裁俄罗斯最大芯片公司Mikron25 (六)美国参议院通过520亿美元芯片补贴法案最终协议或在今夏达成26 (七)新思科技遭美调查,疑因提供技术给华为和中芯国际26 (八)针对三家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俄罗斯航空公司,BIS采取执法行动28 (九)YMTC疑因向华为提供存储类芯片产品而可能接受调查29 (十)Maxlinear以38亿美元收购SSD主控大厂慧荣科技31 (十一)荷兰阿斯麦公司(ASML)制造新一代光刻机,预计售价4亿美元32 (十二)NewportWaferFab收购案被英政府要求进行全面国家安全审查33 (十三)SEMES前员工涉嫌泄密给中国企业被起诉35 (十四)欧菲光被正式从美国工业和安全局(BIS)实体清单中移除35 (十五)深圳捷扬微电子发布中国首款通过FiRa联盟认证的UWB芯片36 (十六)富士康科技集团向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约7.97亿美元,但可能面临台当局处罚37 (十七)格芯和意法半导体宣布计划在法国建立一家半导体工厂38 (十八)美国《2022芯片与科学法案》正式生效39 (十九)162.5亿粤芯半导体三期项目启动40 (二十)英伟达和AMD被限制向中俄提供高端GPU芯片41 (二十一)拜登政府拟采取行动进一步限制美国投资中国科技公司42 (二十二)美国BIS修订《出口管制条例》,对华采取近年来最严出口限制措 施42 (二十三)台积电先进产能开始向美国转移45 三、植德观点48 (一)出口管制及贸易制裁措施对中国半导体企业影响之解析48 (二)破除芯片领域“卡脖子”困境,需防范人才流动风险59 (三)狭路相逢,善用规则者胜——换一个视角看美国出口管制新规69 (四)供应链合规新挑战下,中国企业信息披露义务边界76 (五)芯片行业特点之下,我们如何看待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85 (六)芯片行业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概述90 附录:植德电信、芯片与物联网行业委员会及主要成员介绍97 (一)行业委员会成员97 (二)合伙人简介97 一、投资政策 (一)境内相关投资政策 1.国家级相关政策 (1)半导体制造行业|《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2020年8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共40条,其中涉及到关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及国际合作八个方面的鼓励政策。 【简要解读】 该《通知》的出台在于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体现了政府对于半导体行业的高度重视。依据《通知》,国家为集成电路企业的投融资提供了如下政策支持: 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资,设立投资基金; 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金融、科技及知识产权保险等手段获得商业贷款; 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加大对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支持银行理财公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专门性资管产品; 支持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鼓励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2)半导体制造行业|《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2017年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国家税务总局对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梳理形成了涵盖20项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 【简要解读】 集成电路企业方面的税收减免主要有: 线宽小于0.8或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者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相关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3)工业制造行业|《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2022年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十二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十二部政策通知”)。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并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十二部政策通知从财政税费、金融信贷、保供稳价、投资和外贸外资、用地用能和环保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及保障措施。 【简要解读】 该《通知》的出台目的在于进一步优化光伏业及基建产业发展环境,通过财税补贴、金融信贷等层面的优惠措施推进制造业增长,促进煤电等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依据《通知》: 财政税费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适用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范围:一是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准为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二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标准为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三是其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投资促进政策: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鼓励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发展,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 外贸外资促进政策:多措并举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加大对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力度,便利外籍人员及其家属来华,推动早签约、早投产、早达产;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领域;出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创新发展政策举措,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效能。 (4)出口管制|《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征求意见稿)》 2022年4月22日,商务部发布《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以下简称“出口管制法”)确立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制度在规章层面进行进一步细化,并将现行的各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行政法规的内容进行了提炼和统一。 【简要解读】 《征求意见稿》在其上位法《出口管制法》出台的背景下应运而生,为《出口管制法》下对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规则的解读、实施提供了更具体的指引,体现了我国出口管制立法工作正在不断统一、完善,对企业内部出口管制合规、有序开展国际经贸往来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 (5)工业能源|《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 2022年6月23日,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能源资源合理配置、 高效利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坚持节能优先方针,深化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推动5G、大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能效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工信部联节〔2022〕76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7个方面任务:大力提升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持续提升用能设备系统能效、统筹提升企业园区综合能效、有序推进工业用能低碳转型、积极推动数字能效提档升级、持续夯实节能提效产业基础,以及加快完善节能提效体制机制。 为推进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顺利实施,《行动计划》还提出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形成政策合力;加强政策引导,管控、优惠两侧发力;鼓励金融机构为节能降碳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加强国内与国际交流合作。 【简要解读】 我国自2020年作出“2030年前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争取实现碳中和”的承诺后,每年都有针对“双碳”的重磅政策出台。去年,“双碳”被列为“十四五”开局之年的重点任务,而六月出台的《行动计划》无疑是又一围绕该任务出台的具备影响深远的国家级政策。 我国工业能源消费量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65%左右,提升工业用能效率, 有助于减少化石能源使用,从源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根据国际能源署的分析,到2050年,能效提升是实现二氧化碳大规模减排的最主要途径,其贡献约为37%,是实现碳减排最重要、最经济、最直接的路径。《行动计划》将工业“减碳”的窗口期缩短到三年,并要求2025年将节能提效作为工业减碳的首要举措。 当前节能降碳已成为科技革命、产业变革的主要方向之一,发展以技术、产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节能产业大有可为。一方面,高能效设备产品、新能源装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等在我国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应用前景,可不断形成绿色发展新动能;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提效资金投入、加快实施技术改造,将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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