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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安地产2024年度业绩

2024-06-26-财报江***
宏安地产2024年度业绩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WANGONPROPERTIESLIMITED 宏安地產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243) 全年財務摘要 *母公司擁有人應佔核心溢利獲界定為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或虧損並剔除非現金項目及非經常性項目之影響,即發展中物業及持作出售物業之撇減、出售╱贖回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債務投資之虧損、投資物業、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公平值變動以及金融資產減值虧損。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佈 截至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百萬港元 止年度百萬港元 變動 合約銷售額(包括合營企業) 1,708 1,533 +11% 收入 298 1,992 -85% 毛利 74 330 -78% 發展中物業之撇減 692 26 +2,562% 母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溢利 (733) 211 -447% 母公司擁有人應佔核心溢利* 28 319 -91% 每股(虧損)╱盈利(港仙)–基本及攤薄 (4.82) 1.39 -447% 每股股息(港仙)–末期 無 0.69 不適用 於二零二四年 於二零二三年 三月三十一日 百萬港元 三月三十一日百萬港元 資產淨值 4,447 5,283 -16% 每股資產淨值(港元) 0.293 0.348 -16% 業績 WangOnPropertiesLimited宏安地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或「董事」)欣然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業績,連同上一個財政年度之比較數字載列如下: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註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 收入 3 297,894 1,991,840 銷售成本 (224,310) (1,662,233) 毛利 73,584 329,607 其他收入及收益淨額 3 59,367 93,498 銷售及分銷開支 (83,700) (179,493) 行政開支 (104,686) (108,169) 其他開支 (60,387) (20,974) 金融資產減值虧損淨額 (281) (17,217) 融資成本 5 (181,010) (126,760) 投資物業公平值收益淨額 2,714 11,880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 公平值(虧損)╱收益淨額 (11,584) 3,010 發展中物業之撇減 (692,355) (25,583) 持作出售物業之撇減 – (58,688) 應佔合營企業之溢利及虧損 262,533 316,775 除稅前(虧損)╱溢利 4 (735,805) 217,886 所得稅開支 6 (6,268) (7,032) 本年度(虧損)╱溢利 (742,073) 210,854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全面收益╱(虧損) 於其後期間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其他全面收益╱(虧損): 公平值變動計入損益之虧損之重新分類 調整 (44,252) (35,881) –出售╱贖回之虧損淨額 60,044 20,974 –減值虧損淨額 1,220 16,865 於其後期間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 其他全面收益淨額 17,012 1,958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 17,012 1,958 本年度全面(虧損)╱收益總額 (725,061) 212,812 應佔(虧損)╱溢利: 母公司擁有人 (733,276) 211,066 非控股權益 (8,797) (212) (742,073) 210,854 應佔全面(虧損)╱收益總額: 母公司擁有人 (716,264) 213,024 非控股權益 (8,797) (212) (725,061) 212,812 母公司普通權益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盈利 基本及攤薄 8 (4.82港仙) 1.39港仙 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債務投資: 綜合財務狀況表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註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 非流動資產物業、廠房及設備 86,687 98,492 投資物業 71,000 147,000 俱樂部會籍 17,780 16,800 發展中物業 243,600 1,992,527 於合營企業的權益 3,855,629 3,538,229 應收貸款及利息 17,808 887 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 28,449 156,308 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債務投資 – 101,714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775 49,510 遞延稅項資產 3,965 7,729 總非流動資產 4,325,693 6,109,196 流動資產發展中物業 1,925,060 2,243,399 持作出售物業 1,710,302 245,808 應收賬款 9 2,336 8,203 應收貸款及利息 – 11,696 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項及其他資產 281,401 221,618 獲得合約之成本 18,443 13,360 可收回稅項 3,100 2,798 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債務投資 2,486 6,450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41,086 14,346 現金及銀行結餘 722,742 869,150 4,706,956 3,636,828 分類為持作出售的一個出售組別的資產 857,292 – 總流動資產 5,564,248 3,636,828 流動負債 附註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 應付賬款 10 112,355 73,740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214,464 128,614 合約負債 71,821 43,355 計息銀行及其他借貸 3,149,757 2,167,915 應付稅項 4,284 5,122 3,552,681 2,418,746 分類為持作出售的一個出售組別的負債 322,936 – 總流動負債 3,875,617 2,418,746 流動資產淨值 1,688,631 1,218,082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6,014,324 7,327,278 非流動負債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負債 606 – 其他應付款項 962 6,661 計息銀行及其他借貸 1,565,047 2,037,447 遞延稅項負債 562 482 總非流動負債 1,567,177 2,044,590 資產淨值 4,447,147 5,282,688 權益母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已發行股本 15,200 15,200 儲備 4,435,444 5,256,588 4,450,644 5,271,788 非控股權益 (3,497) 10,900 權益總額 4,447,147 5,282,688 財務資料附註 1.1呈列基準 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計息銀行及其他借貸之即期部分為3,472,229,000港元,其中322,472,000港元計入分類為持作出售的一個出售組別的負債,而其現金及現金等同項目為722,742,000港元。此外,本集團錄得本年度虧損742,073,000港元及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經營活動所用現金淨額724,139,000港元。 鑒於該等情況,本公司董事已審慎考慮本集團未來流動資金及表現以及其可用融資來源,以評估本集團是否有足夠財務資源履行其財務責任並繼續自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持續經營至少12個月。本集團已制定以下計劃及措施緩解流動資金壓力及改善現金流量: (a)本集團正積極與其現有貸款人磋商,以合理成本為具有指定還款日期之一年內到期現有銀行借貸進行再融資。本公司管理層相信,根據本集團與銀行的關係及其成功進行再融資貸款的過往記錄,本集團將能夠於銀行借貸到期時為其進行再融資,並於需要時獲得新的銀行融資。此外,根據與銀行的持續討論,本公司管理層認為相關貸款人不會根據相關貸款協議行使其權利要求本集團於還款日期之前立即償還任何重大借貸。於報告期後及截至該等財務報表批准日期,本集團已向現有貸款人就總額為717,788,000港元之銀行借貸進行再融資,並從一間銀行獲得總額為港元之新借貸261,000,000港元。 (b)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借貸的財務契諾並無發生任何違規情況,且本公司管理層相信,本集團將能夠遵守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間之所有財務契諾。與此同時,本集團將繼續監察其所有借貸及融資有否遵守契諾規定。 (c)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尚未動用銀行融資143,545,000港元以用於支付其物業發展項目之建築成本,且本公司管理層相信,本集團將能夠履行其對本集團承包商╱供應商所有付款義務,並滿足已具備啟動預售及完成相關項目物業交付之餘下施工工作的全部必要條件。 (d)本集團已制定資產出售計劃,並與潛在買家就變現若干資產積極進行磋商,以改善本集團之流動資金。於二零二四年三月,本集團已訂立協議,以初步現金代價797,000,000港元(可予調整)向一家合營企業出售一個物業項目,有關詳情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之通函中披露。本集團將繼續尋求機會以合理價格出售其項目及資產,以產生現金流入並緩解流動資金壓力。 (e)本集團將繼續採取措施,加快預售及銷售發展中物業及竣工物業,以催促收回未收銷售所得款項。 (f)本公司之最終控股公司宏安集團有限公司(「宏安」)已書面同意向本集團提供持續財務支援,在本集團有能力償還且不損害其流動資金及財務狀況之前不會要求償還到期款項。此外,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宏安已向本集團提供本金額為250,000,000港元之循環貸款融通,並根據補充貸款融資協議於二零二四年六月進一步增加至500,000,000港元。 (g)本集團將繼續採取積極措施控制行政成本及資本支出。 本公司董事已審閱管理層編製之本集團現金流量預測。現金流量預測涵蓋自報告期末起至少12個月之期間。本公司董事認為,考慮到上述計劃及措施,本集團將有足夠營運資金為其營運提供資金,並履行自報告期末起未來12個月內到期之財務義務。因此,本公司董事信納,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乃屬適當。 倘本集團無法實現上述計劃及措施並持續經營,則必須進行調整,以將本集團資產之賬面值撇減至其可收回金額,以就可能產生之任何進一步負債作出撥備以及分別重新分類為流動資產及流動負債。該等調整之影響並無反映於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中。 1.2編製基準 該等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亦包括所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及香港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編製。除按公平值計量之投資物業、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債 務投資及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負債外,該等財務報表乃根據歷史成本法編製。持作出售之出售集團按其賬面值與公平值減成本兩者之較低者列賬。除另有註明者外,該等財務報表以港元(「港元」)呈列,而所有數值均湊整至最接近千位數。 合併基準 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附屬公司為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實體(包括結構性實體)。當本集團享有或有權收取參與投資對象業務所得之可變回報,且能透過對投資對象之權力(即賦予本集團現有能力主導投資對象相關活動之既存權利)影響該等回報時,即取得控制權。 一般而言,大部分投票權會導致控制權的推定。倘本公司擁有投資對象之投票或類似權利少於大多數,則本集團於評估其是否對投資對象擁有權力時,會考慮一切相關事實及情況,包括: (a)與投資對象其他投票持有人之合約安排; (b)其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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