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德国 (2022年版)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中国驻德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德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 前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 商务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有实力、信誉好、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走出去稳妥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引导和服务我国企业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不断提升对外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2021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1788.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6.3%,位列全球第二;我国79家企业入围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2022年度“国际承包商250强”榜单,继续蝉联榜首。中资企业合理有效利用境外市场资源,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竞争,助力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为促进全球经济复苏注入活力。 为更好地帮助企业了解和熟悉当地营商环境,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和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编写了2022年版《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以 下简称《指南》)。《指南》涵盖129个国家和地区,全面、客观地反映对外投资合作所在国别(地区)宏观经济形势、法律法规、经贸政策、营商环境等走出去企业关心的事项,并对相关国别(地区)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发展现状和国际合作,以及疫情以来经贸政策调整给予进一步关注。 希望2022年版《指南》对有意走出去、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企业有所帮助,也欢迎社会各界批评指正,提出宝贵意见。同时,我们将认真吸纳有益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把《指南》越办越好,为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新《指南》编制工作,更加精准有效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优质信息服务,助力企业走出去行稳致远。 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编制办公室 2023年3月 公使的话 德国位于欧洲大陆中部,人口约8400万,是欧盟人口最多的国家。德国同时也是欧洲最大经济体和世界第四经济强国(仅次于美、中、日)。据德国联邦统计局数据,2021年德国国内生产总值达35706亿欧元。德国经济发展对外依存度高,工业基础雄厚,服务业发达。 中德两国经济深度交融,合作紧密。中国自2016年以来,已连续六年保持德国全球最大贸易伙伴地位,德国也是中国在欧盟最大的贸易伙 伴,双向投资稳步发展。据德方统计,2021年德中贸易总额达2459亿欧元。 德国是对华投资金额和项目最多的欧盟国家,超过5000家德国企业在华发展,投资项目近1.2万个,投资总额超过400亿美元。德国同时也是中国企业投资的热门目的地。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截至2021年底,中国对德国直接投资存量167亿美元,行业分布日益多元。然而,根据德国联邦银行数据,中国对德国投资存量占德国吸引外资总量还不到1%。中德双向投资仍存在较大差距和不平衡性,这同时也意味着对德投资还有较大发展空间。 中德两国均受益于全球化进程,但都面临数字转型、绿色转型、人口转型等多重挑战和压力,扩大和深化中德经贸领域合作符合两国共同利益,也有利于全球供应链稳定和世界经济复苏。尽管如此,在大国地缘博弈、新冠疫情以及乌克兰危机背景下,德国更加强调减少对华依赖,外资审查趋严,值得引起重视。 未来,中国企业赴德投资,应该更加理智,警惕各类风险,做好充分准备。中国驻德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为有志于赴德投资的中国企业家提供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做好前期调研,提高风险意识。不同于一些国家地区诸如战乱、疾病、治安环境等显性风险,投资德国面临的多是“隐性”风险,隐藏在一系列细致复杂的法律制度和双方迥然不同的思维方式和商业文化中,此外还应考虑新冠疫情、乌克兰危机给德国能源供应、产业链稳定、生产生活成本等带来的影响。 二是规范透明,加强对外沟通。随着近年来中国企业对德国投资快速增长,当地政府、媒体及部分民众的警惕和质疑渐增,舆论和政策环境愈加严峻。投资者应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制度 规定的了解,对于企业可公开的信息,投资者应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议会、媒体、工会、社区等相关各方的交流,增信释疑。 三是着眼长远发展,进行有效整合。在投资并购时应明确目的,树立成本意识,在重大决策上更具发展战略。既要坚持合作共赢理念,树立社会责任意识,使各方共享发展红利,例如重视劳工权益、注重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社区发展等,同时又要妥善进行整合改组。 四是关注政策变化,做好应对准备。近几年,欧盟和德国立法、修法动作不断,涉及外资审查、反垄断审查、信息技术安全审查、非欧盟国家反补贴审查、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公共采购等诸多领域。有意赴德国投资的中资企业应密切跟踪此类政策变化,降低潜在风险。 五是了解正负面案例,吸取经验、规避教训。中国驻德国使领馆经商处愿为来德投资营商的企业提供有关资讯,解答疑惑。同时,欢迎企业积极利用德国中国商会和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德国)等服务平台,加深了解、互通有无。 中国驻德国使领馆经商处是负责推动中德经贸合作的政府机构代表,对德国经济情况和政策相对比较了解,欢迎计划到德国投资的中国企业与我们建立联系。我们相信,通过中德两国政府和经济界的共同努力,中德经贸合作将更上一层楼,为两国人民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和福祉。祝愿中国企业对德国投资继续稳定、健康发展,谱写中德务实合作的新篇章。愿赴德国投资的中国企业能够通过本《指南》更好地了解德国,立足德国开拓欧洲市场,在国际化发展道路上取得更好成绩。 中国驻德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公使翟谦 2022年11月 目录 导言1 1.国家概况2 1.1发展简史2 1.2自然环境2 1.2.1地理位置2 1.2.2自然资源2 1.2.3气候条件3 1.3人口和行政区划3 1.3.1人口分布3 1.3.2行政区划3 1.4政治环境4 1.4.1政治制度4 1.4.2主要党派5 1.4.3政府机构6 1.5社会文化7 1.5.1民族7 1.5.2语言7 1.5.3宗教和习俗7 1.5.4科教和医疗8 1.5.5工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8 1.5.6主要媒体9 1.5.7社会治安9 1.5.8节假日9 2.经济概况11 2.1宏观经济11 2.1.1经济总量、经济增长率、人均GDP11 2.1.2GDP产业结构12 2.1.3GDP需求结构12 2.1.4国家预算收支、赤字13 2.1.5通货膨胀率13 2.1.6失业率13 2.1.7消费和零售13 2.1.8债务规模与结构13 2.1.9主权信用等级14 2.2重点/特色产业15 2.3基础设施18 2.3.1公路18 2.3.2铁路18 2.3.3空运18 2.3.4水运19 2.3.5通信20 2.3.6电力20 2.4物价水平21 2.5发展规划21 2.5.1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21 2.5.2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2 3.经贸合作24 3.1经贸协定24 3.2对外贸易24 3.3双向投资26 3.4外国援助27 3.5中德经贸27 3.5.1双边协定27 3.5.2双边贸易30 3.5.3双向投资31 3.5.4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32 3.5.5境外园区32 4.投资环境33 4.1投资吸引力33 4.2金融环境35 4.2.1当地货币35 4.2.2外汇管理35 4.2.3银行和保险公司36 4.2.4融资37 4.2.5信用卡使用38 4.3证券市场38 4.4要素成本38 4.4.1水、电、气、油价格38 4.4.2劳动力工薪及供需39 4.4.3土地及房屋价格40 4.4.4建筑成本41 5.法规政策42 5.1贸易法规和政策42 5.1.1主管部门42 5.1.2贸易法规42 5.1.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43 5.1.4进出口检验检疫的相关规定44 5.1.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44 5.2外国投资法规46 5.2.1投资主管部门46 5.2.2外资法规46 5.2.3外资优惠政策47 5.2.4投资行业的规定47 5.2.5投资方式的规定51 5.2.6安全审查的规定52 5.2.7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53 5.3企业税收54 5.3.1税收体系和制度54 5.3.2主要税赋和税率56 5.4特殊经济区域规定59 5.4.1经济特区法规59 5.4.2经济特区介绍60 5.4.3重点行政区域及相关法律法规63 5.5劳动就业法规63 5.5.1劳动法规核心内容63 5.5.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64 5.6外国企业在德国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66 5.6.1土地法的主要内容66 5.6.2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67 5.7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67 5.8环境保护法规67 5.8.1环保管理部门67 5.8.2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67 5.8.3环保法律法规的基本要点68 5.8.4环保评估的相关规定69 5.9反对商业贿赂规定69 5.10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70 5.10.1许可制度71 5.10.2禁止领域72 5.10.3采购方式72 5.10.4验收规定73 5.11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73 5.11.1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73 5.11.2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74 5.12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74 6.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77 6.1数字基础设施情况77 6.1.1基础网络能力77 6.1.2应用基础设施建设77 6.1.3商用基础设施建设78 6.2数字经济发展情况78 6.2.1德国对数字经济的定义78 6.2.2数字经济相关的政府部门(机构)79 6.2.3数字经济规模及对各产业影响79 6.2.4数字化重点产业相关情况80 6.2.5数字贸易总量、结构及主要贸易伙伴80 6.3数字经济发展规划81 6.4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82 6.4.1支持数字经济的相关政策82 6.4.2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83 6.4.3外商投资数字经济相关行业的准入政策及优惠政策84 6.5中国与德国开展数字经济投资合作情况84 7.绿色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85 7.1绿色经济发展情况85 7.1.1德国对绿色经济的定义85 7.1.2相关行业绿色发展情况85 7.2绿色经济发展规划87 7.3绿色经济相关的政策和法规87 7.4中国与德国开展绿色投资情况89 7.4.1中国与德国签署有关绿色经济、绿色发展的协议89 7.4.2中国与德国开展绿色投资合作的案例介绍90 8.中资企业在德国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的问题和应对措施92 8.1主要风险92 8.2防范风险措施93 9.德国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复苏政策措施97 9.1新冠肺炎疫情现状97 9.1.1德国疫情概况97 9.1.2疫情对德国经济的影响97 9.2疫情防控措施98 9.2.1出入境管制现状98 9.2.2跨境物流管制情况99 9.2.3社区隔离政策情况99 9.3后疫情时期经济政策99 9.4对中资企业的特别提示102 附录1在德国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103 附录1.1在德国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103 附录1.1.1设立企业的形式103 附录1.1.2企业注册的受理机构103 附录1.1.3企业注册的主要程序103 附录1.2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105 附录1.2.1获取信息105 附录1.2.2招标投标105 附录1.2.3政府采购106 附录1.2.4许可手续106 附录1.3专利和注册商标申请107 附录1.3.1申请专利107 附录1.3.2注册商标109 附录1.4企业在德国报税的相关手续109 附录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