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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月刊 2024-04

金融2024-04-01植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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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月刊 2024-04

2024年4月 植德私募基金月刊 —植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杭州|青岛|成都|海口|香港 Beijing|Shanghai|Shenzhen|Wuhan|Hangzhou|Qingdao|Chengdu|Haikou|HongKongwww.meritsandtree.com 目录 导读1 一、私募基金市场新规4 (一)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 (二)乌鲁木齐市金融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乌鲁木齐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5 (三)重庆市科技局发布关于征求《重庆市种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7 (四)嘉兴市秀洲区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秀洲区秀湖创业创新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8 (五)杭州市桐庐县财政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桐庐县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10 二、基金业协会及其他市场动态11 (一)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11 (二)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12 (三)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业务流程图的通知》 .....................................................................................................................14 (四)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15 (五)基金业协会更新异常经营机构、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机构公告17 三、私募基金涉诉情况及处罚案例17 (一)基金业协会处分案例17 (二)地方证监局处罚案例21 (三)基金涉诉案例分析27 特此声明34 编委会成员:34 导读 私募基金市场新规 1.2024年4月14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长沙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九章三十九条,从管理架构和职责分工、基金类型、子基金返投要求及认定等方面规范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作用。 2.2024年4月29日,乌鲁木齐市金融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乌鲁木齐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从基金组织架构及职责、基金投资运作、基金的管理与风险控制等方面促进产业引导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支持和鼓励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产业投资领域。 3.为加快完善科技创业投融资体系,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重庆市科技局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关于征求《重庆市种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种子基金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种子基金管理办法》共八章三十二条,从基金管理架构、投资对象和方式、项目的遴选和投资等方面规范政府产业基金的投资及运作。 4.2024年4月26日,嘉兴市秀洲区秀湖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秀洲区秀湖创业创新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办法》共十章四十七条,从组织架构、投资原则和要求、投资程序等方面规范和加强政府产业基金的运作和管理,推进秀洲区创业创新和重点产业发展。 5.2024年4月22日,杭州市桐庐县财政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桐庐县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共九章二十九条,从投资模式和要求、投资管理程序、费用和收益分配等方面规范和加强政府产业基金的管理与运作,发挥产业基金引领撬动作用。 基金业协会及其他市场动态 1.为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优化资源配置,更大力度支持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2024年4月19日,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优化上市环境、吸引创投基金投资、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等方面提出支持性举措。 2.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 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旨在加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自律管理,规范私募证券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 3.2024年4月1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业务流程图的通知》,以提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业务透明度,进一步便利申请机构了解登记业务办理流程。 4.为进一步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股权投资政策,撬动社会资本和创新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等5部门于2024年4月2日印发《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30日。 5.基金业协会于4月19日发布注销12家期限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于4月26日发布注销6家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 基金涉诉情况及处罚案例 1.基金业协会分别于4月3日、4月16日、4月19日、4月26日和4月30日公布了18份《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4〕78、63、61、82、65、69、76、73、85、104、95、87、122、110、107、119、100和116号)。 2.北京证监局分别于4月11日、4月25日、4月29日在其官网公布了四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4〕60、76、90和93号),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3.上海证监局于4月20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二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0和21号),对**投资管理中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对李*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4.浙江证监局分别于4月19日、4月22日和4月23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三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5.安徽证监局于4月23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7号),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6.湖北证监局于4月24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7.四川证监局于4月9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4〕 20号),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8.深圳证监局分别于4月17日、4月25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二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4〕45、64号),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9.青岛证监局于4月8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4〕 8号),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10.重庆证监局于4月3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11.新疆证监局于4月3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闫**、于**采取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精选 2021年11月3日,上海金融法院对潘某诉某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合同纠 纷案作出(2021)沪74民终1062号判决。在现行法律规范对金融产品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的具体范围和履行程度缺乏统一标准的情形下,该判决指出:私募资管产品管理人对金融产品相关信息负有的告知说明及风险揭示义务的履行程度,要根据产品本身特征、信息重要性程度、信息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度等因素综合考量。本刊试围绕该案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由本案引发的思考作出进一步探讨。 一、私募基金市场新规 (一)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年4月14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长沙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九章三十九条,从管理架构和职责分工、基金类型、子基金返投要求及认定等方面规范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作用。主要内容如下: 事项 具体要求 定义 长沙市政府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指市政府通过指定的引导基金出资人代表单独出资设立的母基金和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的子基金,采用股权投资的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引导基金。 投资方式 采用“母基金-子基金”两层架构,由市政府单独出资设立母基金并通过母基金参股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子基金。 子基金设立 基金类型 主要投资早期项目的天使(种子)类基金及主要投资成长期、扩张期企业的产业引导类基金。 出资限制 1)天使(种子)类母基金对单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母基金资产总值的20%、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40%,市、区两级出资总额(含财政和国有企业出资)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60%。2)产业引导类母基金对单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母基金资产总值的20%、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30%,市、区两级出资总额(含财政和国有企业出资)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 40%,且不能成为子基金第一大出资人。 设立流程 母基金管理机构按市场化方式招募子基金管理机构并报管委会办公室审查同意后设立。 子基金返投要求 返投金额 1)天使(种子)类子基金投资于长沙市范围内企业的投资总额不低于市、区两级出资总额(含财政和国有企业出资)的1.0倍。2)产业引导类子基金投资于长沙市范围内企业的投资总额不低于市、区两级出资总额(含财政和国 有企业出资)的1.2倍。 管理费和收益分配 管理费计算 1)子基金管理费原则上按不高于子基金实缴规模的2%计提,特别优秀的头部基金管理机构可按 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报管委会审批。 事项 具体要求 2)管理费自引导基金首期(首次)出资全部到账之日起开始计算,退出期酌减,延长期免收。 超额收益分配 按照基金风险、收益偏好和行业支持需求的不同,可以分别对天使(种子)类基金、产业引导类基金设置差异化门槛收益率(年化收益率),市财政出资部分超额收益可对其他出资人适当让利。 提前退出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政府出资可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选择提前退出: 1)引导基金方案确认后超过1年,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的;2)政府出资拨付引导基金账户1年以上,引导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的;3)引导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不符合政策目标的;4)引导基金未按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或基金公司章程约定投资的;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有限合伙协议、基金公司 章程等约定的情形。 监督考核 1)考核评价采取年度考核和整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2)母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子基金设立目的、投资领域、募资难度等情况,形成子基金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后组织实施。3)根据年度引导基金考核评价结果分档支付下一年度市财政出资部分引导基金管理费,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采取专项整改完善、缩减或终止引导基金后期出资、引导基金提前退出等 措施。 (二)乌鲁木齐市金融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乌鲁木齐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4年4月29日,乌鲁木齐市金融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乌鲁木齐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从基金组织架构及职责、基金投资运作、基金的管理与风险控制等方面促进产业引导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支持和鼓励投资机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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