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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周报:私募基金新规正式落地,“1+N”政策体系持续完善

金融2024-05-05袁喆奇、王维逸、李冰婷、韦霁雯、许淼平安证券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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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周报:私募基金新规正式落地,“1+N”政策体系持续完善

证券研究报告 金融行业周报 ——私募基金新规正式落地,“1+N”政策体系持续完善 证券分析师 王维逸S1060520040001(证券投资咨询)袁喆奇S1060520080003(证券投资咨询)李冰婷S1060520040002(证券投资咨询) 研究助理 韦霁雯S1060122070023(一般证券业务) 许淼S1060123020012(一般证券业务) 2024年05月05日 1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核心观点 私募基金新规正式落地,“1+N”政策体系持续完善 1、私募基金新规正式落地,优化基金存续规模管理。4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共42条,内 容覆盖私募证券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等各环节,突出问题导向、风险导向,科学设置差异化规范要求。时隔一年,私募基金运作指引正式稿落地,规范私募基金募资、投资、运作等各环节。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部分规定,包括将私募基金最低存续规模由1000万元降低至500万元,将锁定期由6个月放宽至3个月,在保持“双25%”投资限制下,优化同一资产定义,同时进一步明确私募证券基金参与DMA业务不得超过2倍杠杆、参与雪球衍生品名义本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25%等。此外,《运作指引》正式稿也放宽过渡期要求,对不满足组合投资等条款的存量基金,将过渡期大幅延长至24个月,帮助私募基金行业平稳过渡。 2、证监会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和北交所辅导指引。4月30日,证监会修改并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同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1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以下简称《北交所辅导指引》)。自新国九条确立资本市场“1+N”政策框架以来,证监会加速“N”条政策的出台,其中《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修订稿于4月12日征求意见,而4月30日正式稿则发布,体现监管对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视与速度。《科创属性评价指引》的修订提升相关科创公司的门槛,正式稿也强调了发明专利能够产业化的要求,有望进一步提升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同日,证监会发布《北交所辅导指引》, 成为北交所专属上市辅导规范,对上市辅导进行针对性调整,突出“三个强化”“三个优化”,将一步压实北交所上市中介和关键少数责任,并对优质公司给予一定便利。 3、沪深北交易所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多项新规。4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发布9项业务规则,具体包括6项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分别是《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及《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现场督导指引》;1项发行承销类规则《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关注事项指引》;2项持续监管类规则,即主板、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同日,北交所发布实施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等5项业务规则。此次沪深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包含此前4月12日征求意见的5项主要规则,是落实“1+N”政策体系的重要安排,覆盖上市、退市、并购重组、分红等多个环节,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多向投资者市场转型的重要措施。除了上调上市标准、设置分红不达标“ST”机制、上调重大重组门槛、丰富退市标准以外,交易所还发布申请文件、现场督导、投价报告等相关业务指引,进一步加强证券发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规范和监管。 22 CONTENT 目录 重点聚焦 •私募基金新规正式落地,优化基金存续规模管理 •证监会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和北交所辅导指引 •沪深北交易所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多项新规 行业新闻 •银行:42家A股上市银行一季度净利润同比-0.6% •证券:43家A股上市券商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32% •保险:5家A股上市险企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9% •金融科技:央行表示全面加强支付监管,牢牢守住备付金监管红线 行业数据 •本周银行、证券、保险、金融科技指数分别变动+1.48%、-0.35%、+0.22%、+2.04% •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实现净投放4400亿元,SHIBOR利率上行 •证券:周度股基日均成交额环比增长29.9% •保险: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环比上周五-0.56bps 1 重点聚焦 私募基金新规正式落地,优化基金存续规模管理 事件:4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共42条,内容覆盖私募证券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等各环节,突出问题导向、风险导向,科学设置差异化规范要求。 《运作指引》重点安排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平安证券研究所) (一)关于基金存续规模 为逐步改善小乱散差的行业现状,《运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基金规模持续低于1000万元的私募证券基金应当进入清 算流程,市场机构对此反映较多,认为对小规模基金冲击较大。经充分评估后,目前已作出调整:一是将最低存续规模降低至500万元,明确长期低于500万元规模的基金应当停止申购;二是在触发停止申购后、进入清算程序之前,增加缓冲期“停止申购后连续120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500万元的,应当进入清算程序”;三是给予一定过渡期,将长期低于500万元 (三)关于组合投资 《运作指引》参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提出双25%的组合投资要求,即单只私募证券基金 投资同一资产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5%,同一私募机构管理的全部私募证券基金投资于同一资产比例不超过该资产的25%。征求行业意见后,《运作指引》维持组合投资的总体要求不变。 针对市场机构反映组合投资的执行需要考虑投资资产市值变化、明确对于不同类型资产的计算基准、被动超比例后的调整安排等问题,协会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优化,明确可以按照买入成本与市值孰低法计算投资比例,补充了“同一资产”释义、投资比例被动超限后调整要求等内容,便于行业落地执行。 的起算时间定为2025年1月1日。 点评:时隔一年,私募基金运作指引正式落地,规范私募基金募资、投资、运作等各环节。在征求意见稿的基 (四)关于场外衍生品交易 《运作指引》要求私募证券基金以风险管理、资产配置为目标开展场外 衍生品交易,从降杠杆、防风险的角度规范单只私募证券基金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的整体风险敞口。 2024年2月份以来,私募证券基金参与多空收益互换(DMA)业务的规模及杠杆均实现下降,风险已得到释放。针对前期私募证券基金通过DMA进行杠杆交易的情况,《运作指引》明确要求私募证券基金参与DMA业务不得超过2倍杠杆,进一步控制业务杠杆水平。 此外,《运作指引》明确私募证券基金参与雪球结构衍生品的合约名义本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雪球结构衍生品的执行口径拉齐,减少监管套利空间。 关于场外衍生品交易的过渡期安排,考虑到协会前期已向市场传达了限定DMA业务杠杆倍数、控制雪球结构衍生品投资集中度等要求,《运作指引》正式实施后,要求不符合场外衍生品交易条款的私募证券基金不得新增募集、不得展期,但存续已开仓的场外衍生品合约可以继续运作至到期,不受影响。 (二)关于申赎开放频率及份额锁定期 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私募证券基金每月至多开放一次申赎,并设置不少 于6个月的份额锁定期,市场机构普遍认为相关要求会影响产品运作的流动性安排,并限制了投资者“用脚投票”的权利。从维护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协会吸收了相关意见,将申赎开放频率放宽为至多每周开放一次,并将6个月锁定期要求放宽至3个月,同时允许私募证券基金通过设置短期赎回费的方式替代强制锁定期安排,把选择权交还市场。此外,对于《运作指引》发布前已备案私募证券基金的申赎及锁定期安排不作强制整改要求。 础上,进一步优化了部分规定,包括将私募基金最低存续规模由1000万元降低至500万元,将锁定期由6个月放宽至3个月,在保持“双25%”投资限制下,优化同一资产定义,同时进一步明确私募证券基金参与DMA业务不得超过2倍杠杆、参与雪球衍生品名义本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25%等。此外, 《运作指引》正式稿也放宽 过渡期要求,对不满足组合投资等条款的存量基金,将过渡期大幅延长至24个月,帮助私募基金行业平稳过渡。 1 重点聚焦 证监会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和北交所辅导指引 事件:4月30日,证监会修改并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同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1号: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以下简称《北交所辅导指引》)。 《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主要修改内容 突出“三个强化”: 《北交所辅导指引》主要内容 (资料来源:证监会,平安证券研究所) 点评:自新国九条确立资本 1.将《指引》第一条第一项“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将第三项“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调整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将第四项“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达到20%”调整为“达到25%”。 2.将第二条第五项“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调整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主要是明确发明专利能够产业化的要求,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质效提升。 1.强化辅导监管与持续监管联动。发挥新三板、北交所层层递进的全链条监管优势,建立挂牌 审核、日常监管、辅导监管、上市审核各节点间的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全国股转系统与 证监局应当建立沟通对接机制,并细化了两者之间的监管信息通报要求。同时,明确证监局辅导监管报告的内容要求,强调北交所应当在审核中关注辅导监管报告内容,做好辅导环节与审核注册环节的衔接。 2.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发挥全链条监管优势,强化对保荐机构等的督导检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同时,要求保荐机构对前期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公司最后一次接受现场检查至辅导工作完成期间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督促其扎实履职尽责。 3.强化“关键少数”诚信合规。证监局重点关注“关键少数”口碑声誉情况,并在辅导监管报告中体现。此外,增强对“关键少数”合规知识考察的针对性,进一步细化证券市场知识测试的具体安排,明确证券市场知识测试与北交所直接相关内容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做了“三个优化”: 1.突出扶优限劣导向,将辅导监管与公司表现相结合,优化辅导期安排。根据《北交所辅导指引》,截至提交辅导验收材料时在新三板连续挂牌满十二个月(含摘牌前已连续挂满十二个月的重新挂牌公司)且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受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行 政处罚的公司,辅导期可少于三个月。 2.平衡监管强度和成本,将辅导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优化辅导监管方式。《北交所辅导指引》明确,挂牌公司在过去二十四个月内接受过现场检查的,辅导监管过程中原则上可不进驻现场,前期现场检查过程中获取的材料可以在辅导监管报告中引用。 3.提升监管流程便利度,将辅导监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优化证券市场知识测试流程。为便利拟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参加证券市场知识测试,《北交所辅导指引》提出,证监局可以根据挂牌公司实际需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参加证券市场知识测试,并明确了可豁免参加测试的情形。 市场“1+N”政策框架以来,证监会加速“N”条政策的出台,其中《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修订稿于4月12日征求意见,而4月30日正式稿则发布,体现监管对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视与速度。《科创属性评价指引》的修订提升相关科创公司的门槛,正式稿也强调了发明专利能够产业化的要求,有望进一步提升科创板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