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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股份: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20-10-30财报-
聆达股份: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5 2020年10月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正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家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93,859,885.48 1,233,153,979.40 -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67,605,463.72 775,038,794.52 -0.96%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550,208. 64 -24.34% 53,556,160. 54 -21.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52,954.64 -177. 91% -7,433,330.80 -207. 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664,050.52 -558. 14% -14,793,930. 55 -432. 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239,367. 28 -60.13% 10,755,787. 70 187. 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28 -179. 01% -0.0283 -208. 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28 -179. 01% -0.0283 -208. 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4% -1.00% -0.96% -1.8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8,996.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031,586.05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353,201.07 债务重组损益 5,430.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6,587.47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6. 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96,892.91 合计 7,360,599.75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87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02% 58,453,260 0 质押 58,453,260 于庆新 境内自然人 2.34% 6,216,354 0 黄炜 境内自然人 2.27% 6,032,713 0 阎克伟 境内自然人 1.94% 5,162,709 0 北京泽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泽尚俱进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31% 3,480,352 0 刘振东 境内自然人 1.23% 3,274,481 1,682,80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1% 3,215,100 0 姜雪 境内自然人 1.12% 2,972,374 0 汪清春 境内自然人 1.09% 2,892,235 0 方勇 境内自然人 1.08% 2,875,000 0 质押 2,875,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453,260 人民币普通股 58,453,260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 于庆新 6,216,354 人民币普通股 6,216,354 黄炜 6,032,713 人民币普通股 6,032,713 阎克伟 5,162,709 人民币普通股 5,162,709 北京泽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泽尚俱进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480,352 人民币普通股 3,480,35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215,100 人民币普通股 3,215,100 姜雪 2,972,374 人民币普通股 2,972,374 汪清春 2,892,235 人民币普通股 2,892,235 方勇 2,8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75,000 深圳市前海四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启创三号基金 2,794,661 人民币普通股 2,794,66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阎克伟控制股东于庆新的证券账户;其他未知。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黄炜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36,913股外,还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695,800股,实际合计持有6,032,713股。2、刘振东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243,739股外,还通过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30,742股,实际合计持有3,274,481股。3、姜雪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972,374股。4、深圳市前海四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启创三号基金通过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794,661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刘振东 1,682,804 0 0 1,682,804 高管锁定股 在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 梁育强 38,203 0 12,734 50,937 离任高管锁定股 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合计 1,721,007 0 12,734 1,733,741 --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23.29%,主要系报告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2、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70. 73%,主要系报告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57. 96%,主要系报告期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4、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75. 17%,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厂房租金及设备采购款等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219.59%,主要系报告期支付项目定金所致; 6、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3. 58%,主要系报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抵扣所致; 7、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00.00%,主要系报告期厂房改造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82. 80%,主要系报告期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9、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64. 30%,主要系报告期职工薪酬支付所致; 10、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50.82%,主要系报告期税金支付所致; 11、报告期末递延收益较年初减少54.16%,主要系报告期政府补助结转所致; 1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35.91%,主要系报告期余热发电业务减少所致; 13、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7.41%,主要系报告期处于筹建期的子公司开办费用增加所致; 14、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2.60%,主要系报告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5、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74.36%,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易世达科技园项目政府回购款导致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16、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00. 00%,主要系上年同期项目完结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7. 82%,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保理业务本金减少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07.02%,主要系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工业大麻基材产香薄片及其产品生产加工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汉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汉麻集团)就共同投资建设工业大麻基材产香薄片生产基地和工业大麻素加热不燃烧非烟制品加工基地项目签署的《合资合作合同》。公司及/或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与汉麻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负责上述生产加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双方确定上述合作项目投资总额为4亿元,各自以货币出资2亿元,其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投资总额超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列入合资公司的资本公积,双方分别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权。根据《合资合作合同》的约定,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聆达生物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聆达生物)具体实施上述投资项目,与汉麻集团共同设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沃达工业大麻(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云南沃达)于2019年10月25日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于2020年1月14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上述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未达预期,且未收到汉麻集团的实缴出资。2020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综合考虑经济形势、监管政策及国际市场等风险因素,经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本项目。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汉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7 同意公司与汉麻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汉麻集团以0元向聆达股份转让其持有的云南沃达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聆达股份及全资子公司聆达生物合计持有云南沃达100%的股权。2020年10月12日,云南沃达完成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工业大麻基材产香薄片生产基地和工业大麻素加热不燃烧非烟制品加工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9日、10月25日和2020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