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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7财报-
聆达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125证券简称:聆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04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28,399,429.72 217,013,818.27 -86.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2,859,039.53 -6,751,166.01 -534.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3,623,845.53 -7,157,829.22 -509.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383,256.23 12,336,539.50 -127.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03 -4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03 -4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97% -1.03% -9.9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768,062,232.67 1,949,551,318.93 -9.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369,177,972.52 412,037,012.05 -10.40%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693,967.9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86.3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2,923.5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499.25 合计 764,806.0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3.19%,主要系报告期偿还债务现金支出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77.88%,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收入下降,销售回款收到票据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期初减少48.93%,主要系预收货款同比减少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80.29%,主要系报告期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中未终止确认的部分减少所致;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6.91%,主要系报告期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市场价格持续走低,报告期停产所致; 6、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73.07%,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销售同比下降所致; 7、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3.59%,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8、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7.42%,主要系报告期停产,销售收入同比下降所致; 9、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7.32%,主要系上年同期太阳能电池业务支付在建工程的现金较多所致; 10、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61%,主要系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60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84% 58,453,260.00 0.00 质押 35,07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01% 8,055,764.00 0.00 不适用 0.00 #张勇 境内自然人 2.22% 5,95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洪峥奇 境内自然人 1.23% 3,30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刘振东 境内自然人 1.11% 2,966,781.00 0.00 不适用 0.00 #姜雪 境内自然人 0.79% 2,100,974.00 0.00 不适用 0.00 #邵雨田 境内自然人 0.71% 1,888,600.00 0.00 不适用 0.00 黄佩玉 境内自然人 0.58% 1,554,300.00 0.00 不适用 0.00 #傅丽萍 境内自然人 0.53% 1,420,900.00 0.00 不适用 0.00 陈育宣 境内自然人 0.49% 1,299,300.00 0.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453,260.00 人民币普通股 58,453,26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055,764.00 人民币普通股 8,055,764.00 #张勇 5,9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950,000.00 #洪峥奇 3,3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300,000.00 刘振东 2,966,781.00 人民币普通股 2,966,781.00 #姜雪 2,100,974.00 人民币普通股 2,100,974.00 #邵雨田 1,888,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88,600.00 黄佩玉 1,554,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54,300.00 #傅丽萍 1,420,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20,900.00 陈育宣 1,299,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99,3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公司股东张勇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330,000股外,还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20,000股;2、公司股东洪峥奇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300,000股;3、公司股东姜雪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100,974股;4、公司股东邵雨田除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88,600股;5、公司股东傅丽萍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20,9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谢景远 500,000.00 0.00 0.00 500,000.00 股票激励限售股 股票激励限售股: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唐洪湘 500,000.00 0.00 0.00 500,000.00 股票激励限售股 股票激励限售股: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邱志华 57,937.00 0.00 0.00 57,937.00 高管锁定股 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林志煌 1,100,000.00 0.00 0.00 1,100,000.00 股票激励限售股 股票激励限售股: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赵开新 40,500.00 40,500.00 0.00 0.00 离任监事锁定股 离任后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刘振东 2,411,085.00 2,411,085.00 0.00 0.00 离任高管锁定股 离任后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韩家厚 91,315.00 91,315.00 0.00 0.00 离任董事、高管锁定股 离任后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冬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杨冬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之日起,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先生不再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公司为防范马鞍山隆辉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隆辉光电)、安徽晶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晶飞科技)因当多种因素带来的回款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寨嘉悦新能源)与隆辉光电、晶飞科技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达成债务重组方案,并签订《三方付款协议》,综合目前市场价格及各方损失,晶飞科技以人民币4,176,100.80元作为最终结算金额支付给金寨嘉悦新能源。金寨嘉悦新能源收到晶飞科技最终结算金额 4,176,100.80元后,金寨嘉悦新能源、隆辉光电、晶飞科技再无上述债权债务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3、受技术迭代、近期光伏产业链价格整体呈波动下行态势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为减少损失及整体经营风险的角度考虑,于2024年3月14日对其高效光伏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实施临时停产,停产时间至2024年5月 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暨无偿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与与交易各方签订的《和解协议》,公司终止转让参股公司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亚希投资)18%股权并无偿受让洋浦嘉润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亚希投资7%股权,本次《和解协议》履行完成后,亚希投资的股权结 构为:公司持股25%,刘里持股16%,洋浦嘉润持股5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3月29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建设铜陵高效光伏电池片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发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经营管理及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综合评估认为目前铜陵项目的实施条件及要求发生较大变化,导致近阶段已无法满足项目推进实施的需求。经公司审慎研究,认为继续推进铜陵项目存在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