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证券简称:聆达股份公告编号:2022-06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6,919,646.97 42.89% 1,059,624,906.78 27.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041,880.17 121.35% -34,354,228.96 11.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048,252.76 114.83% -42,316,242.86 38.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12,297,776.76 253.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03 121.31% -0.1294 11.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03 121.31% -0.1294 11.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 6.44% -5.26% 0.3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320,492,735.98 2,300,543,255.41 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645,743,191.64 665,028,412.16 -2.90%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65.49 -382,615.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390,338.37 9,561,513.0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420.83 46,671.3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8,555.62 1,263,555.34 合计 1,993,627.41 7,962,013.9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132.37%,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回款收到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减少34.24%,主要系报告期原材料到货,预付供应商采购款结算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80.13%,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及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 4、报告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59.08%,主要系报告期采购原材料的库存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75.16%,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所致; 6、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67.55%,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所致; 7、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35.19%,主要系报告期使用票据支付供应商款项所致; 8、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650.97%,主要系报告期预收销售货款所致; 9、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44.57%,主要系报告期计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10、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7.55%,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销售增加所致; 11、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1.56%,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销售增加所致; 12、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9.47%,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13、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5.12%,主要系上期转让子公司股权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14、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604.04%,主要系报告期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15、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53.93%,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销售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16、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5.04%,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收到现金净额较多及报告期支付金寨嘉悦股权转让款所致; 17、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7.63%,主要系报告期取得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14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02% 58,453,260 #李大中 境内自然人 1.35% 3,579,909 #刘振东 境内自然人 1.21% 3,214,781 1,682,804 #深圳市前海四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启创三号基金 其他 1.03% 2,732,36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阿尔法优势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92% 2,430,800 张勇 境内自然人 0.91% 2,410,000 #袁静 境内自然人 0.89% 2,370,100 成都锦悦恒瑞资 其他 0.88% 2,330,000 产管理有限公司-锦悦瑞享1号私募投资基金建信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建信基金股票型组合 其他 0.83% 2,206,900 #姜雪 境内自然人 0.82% 2,180,974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453,260 人民币普通股 58,453,260 #李大中 3,579,909 人民币普通股 3,579,909 #深圳市前海四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启创三号基金 2,732,361 人民币普通股 2,732,36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阿尔法优势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430,800 人民币普通股 2,430,800 张勇 2,4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10,000 #袁静 2,370,100 人民币普通股 2,370,100 成都锦悦恒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锦悦瑞享1号私募投资基金 2,3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30,000 建信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建信基金股票型组合 2,206,9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6,900 #姜雪 2,180,974 人民币普通股 2,180,974 #邵秀丽 2,035,712 人民币普通股 2,035,71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李大中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65,600股外,还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214,309股,实际合计持有3,579,909股。2、刘振东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243,739股外,还通过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71,042股,实际合计持有3,214,781股。3、深圳市前海四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启创三号基金通过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732,361股。4、袁静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370,100股。5、姜雪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180,974股。6、邵秀丽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035,712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刘振东 1,682,804 0 0 1,682,804 高管锁定股 离任后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梁育强 38,203 0 0 38,203 高管锁定股 离任后遵守相 关减持规定 韩家厚 91,315 0 30,438 121,753 高管锁定股 离任后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赵开新 40,500 0 13,500 54,000 高管锁定股 离任后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邱志华 77,250 0 0 77,250 高管锁定股 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合计 1,930,072 0 43,938 1,974,010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公司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暨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及《关于附条件解除〈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业绩对赌安排的议案》,根据上述《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完成了股权工商变 更登记。截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已收到交易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4,500万元和交易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5,625 万元,合计10,125万元。本次交易的剩余股权转让款1,350万元,由交易乙方在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支付。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1日、3月5日、3月30日及4月20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 公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交易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060万元,公司已通过催告、律师函等方式对 剩余未付290万元积极催收。若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收到相关款项,公司将按照原协议的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2、公司于2022年7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杭州光恒昱)的通知,杭 州光恒昱合伙人王正育先生及王妙琪女士于2022年7月17日与金寨光电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寨光电新能源)签署了《合伙财产份额转让意向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金寨光电新能源及/或其指定主体拟受让王正育先生及王妙琪女士持有的杭州光恒昱100%合伙财产份额及其对应的全部合伙人权益。2022年8月8日,王正育先生及王妙琪女士与金寨光电新能源关联方(即指定主体)海波里斯绿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简称:海波里斯)、金寨华成未来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寨华成)就其持有的杭州光恒昱100%合伙财产份额转让事宜签署了《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海波里斯为杭州光恒昱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杭州光恒昱1%合伙财产份额,金寨华成为杭州光恒昱的有限合伙人,持有杭州光恒昱99%合伙财产份额。海波里斯、金寨华成的实际控制人黄双先生,通过间接控制杭州光恒昱,成为聆达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杭州光恒昱于2022年8月17日完成了上述相 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8日、8月8日、8月10日、8月17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