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证券简称:隆利科技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14,674,900.61 2.03% 713,799,096.17 -29.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727,714.27 143.41% 1,057,201.78 102.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7,272,241.97 121.05% -17,238,404.67 72.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55,598,990.15 -282.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11 142.86% 0.0049 102.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11 142.86% 0.0049 102.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4% 3.74% 0.12% 4.6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788,016,114.51 1,711,758,260.01 4.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064,761,667.28 772,252,127.45 37.88%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3,905.20 883,856.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054,927.24 20,182,389.8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15,417.22 215,417.2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040.19 259,361.18 减:所得税影响额 978,737.17 3,244,900.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17.73 合计 5,455,472.30 18,295,606.4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期初相比增加1.2亿元,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与期初相比上升64.28%,主要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与期初相比上升84.73%,主要系中大尺寸Mini-LED显示模组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与期初相比下降49.98%,主要系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5)长期借款:与期初相比上升46.88%,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6)资本公积:与期初相比上升39.28%,主要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9.47%,主要系销售额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2.33%,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及有效的降本增效所致。 (3)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7.68%,主要系自有厂房的使用,对外租赁减少及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4)研发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2.97%,主要系产品结构调整,传统产品应用领域的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82.61%,主要系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70.28%,主要系本期增加理财产品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4832.12%,主要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16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新理 境内自然人 41.25% 93,875,013.00 70,406,260.00 冻结 15,000,000 深圳市欣盛杰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69% 24,319,985.00 0 0 中投长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烟台金润盛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5% 8,081,926.00 0 0 吕小霞 境内自然人 1.50% 3,404,798.00 0 0 深圳市惠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惠通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2% 2,316,807.00 0 0 UBSAG 境外法人 0.80% 1,810,428.00 1,726,427.00 0 薛小华 境内自然人 0.58% 1,328,021.00 1,328,021.00 0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8% 1,328,021.00 1,328,021.00 0 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8% 1,328,021.00 1,328,021.00 0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8% 1,328,021.00 1,328,021.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欣盛杰投资有限公司 24,319,985.00 人民币普通股 24,319,985.00 吴新理 23,468,753.00 人民币普通股 23,468,753.00 中投长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烟台金润盛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81,926.00 人民币普通股 8,081,926.00 吕小霞 3,404,798.00 人民币普通股 3,404,798.00 深圳市惠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惠通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316,807.00 人民币普通股 2,316,807.00 晏裕源 864,887.00 人民币普通股 864,887.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90,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90,900.00 深圳市惠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惠通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80,000.00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769,644.00 人民币普通股 769,644.00 长春融慧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06,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6,9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中投长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烟台金润盛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长春融慧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投长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烟台金润盛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8,081,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长春融慧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0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2、吴新理和吕小霞为夫妻关系,截至2023年9月30日,吴新理持有公司股份93,875,013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1.25%。吕小霞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404,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深圳市欣盛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319,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9%,吕小霞为深圳市欣盛杰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吕小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12.19%的股份。3、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吕小霞 3,404,798 3,404,798 0 0 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后,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上述限售期限已届满 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离职后,离职半年后 庄世强 198,749 0 36,000 234,749 高管锁定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每年按照其上年末持股总数的75%予以锁定。 郑柳丹 59,599 0 29,800 89,399 高管锁定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每年按照其上年末持股总数的75%予以锁定。 叶良松 111,999 111,999 0 0 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后,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上述限售期限已届满 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离职后,离职半年后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 0 2,456,839 2,456,839 获配对象承诺获配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并申请在这6个月内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锁定 2023/12/1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 0 3,851,261 3,851,261 获配对象承诺获配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023/12/15 内不转让,并申请在这6个月内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锁定 UBSAG 0 0 1,726,427 1,726,427 获配对象承诺获配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并申请在这6个月内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锁定 2023/12/15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0 0 1,328,021 1,328,021 获配对象承诺获配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并申请在这6个月内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锁定 2023/12/15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0 0 1,328,021 1,328,021 获配对象承诺获配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并申请在这6个月内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锁定 2023/12/15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0 0 1,328,021 1,328,021 获配对象承诺获配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并申请在这6个月内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锁定 2023/12/15 薛小华 0 0 1,328,021 1,328,021 获配对象承诺获配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并申请在这6个月内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锁定 2023/12/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