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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行业:固态电池进展连连,关注新技术窗口期机会

交运设备2024-04-03卢日鑫、李梦强、林煜东方证券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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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行业:固态电池进展连连,关注新技术窗口期机会

看好(维持) 固态电池进展连连,关注新技术窗口期机会 行业研究|动态跟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行业 国家/地区中国 行业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行业 报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3日 核心观点 固态电池为新质生产力典型代表,具国家战略高度。根据2024政府工作报告,“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之一,既要巩固优 势产业的领先优势,又要加快对前沿新兴产业、新增长引擎的发展。固态电池相较传统液态电池在能量密度和安全性方面的优势明显,被认为是下一代锂电池产业创新技术,也将进入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和培育产业化应用阶段,十分契合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一方面,固态电池作为锂电池技术路线,能够巩固我国现有的优势产业锂电的领先地位。另一方面,全球范围内中、美、日、韩等国的车企、研发机构、电池企业均积极布局,已经形成竞争角逐之势,固态电池作为前沿新兴技术,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全产业链发力布局,固态电池产业化趋势确定。整车厂积极拥抱新技术,包括丰田、日产、宝马、福特在内的国际车企均计划在2025~2030年间推出搭载全固态 电池的电动车型,并与电池企业深度合作,加速推进固态电池落地。国内:卫蓝新能源股东包含蔚来汽车、吉利、华为、小米等;清陶能源获上汽、北汽、广汽投 资;长安汽车与赣锋锂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海外:SolidPower获宝马、福特、现代投资;QuantumScape则获大众注资。电池端,国内宁德时代、比亚迪,海外LG、三星、SKOn等一众头部企业在技术研发、专利储备上均有相关布局。材料端也已经看到配套供货,如当升科技在年报中披露,超高镍产品在辉能、清陶、卫蓝新能源、赣锋锂电等固态电池客户中的供应份额大幅提升,已成功配套用于上汽集团、越南VinFast等全球一线车企固态车型上。在车企、电池企业、材料企业的通 卢日鑫021-63325888*6118 lurixin@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100003 李梦强limengqiang@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7100003 林煜linyu1@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1080002 杨雨浓yangyunong@orientsec.com.cn 力合作下,固态电池发展趋势确定,产业化进程也有望提速。 消息面催化不断,带来新技术窗口期机会。自去年底以来,半固态电池在技术进步和商业化应用方面的催化事件不断。在车用领域,23年12月蔚来李斌实测ET7搭载卫蓝半固态电池实现1000公里续航;24年2月辉能宣布建成固态电池量产线; 广汽埃安昊铂公布固态电池最新研发进展,能量密度已经超过350Wh/kg,2026年将实现全固态电池量产搭载;3月初孚能科技与一汽解放签约将半固态电池导入商用车产品;3月底QuantumScape宣布开始交付Alpha-2固态电池原型样品,最终目标实现商业化车用;上汽宣布即将上市的智己L6将搭载行业首个量产上车的准900V超快充固态电池。除此之外,消费电子和eVTOL对安全性与能量密度要求较高,而对成本不敏感,也可能成为固态电池的应用突破点,Vivo3月推出新一代折叠旗舰vivoXFold3即采用半固态电池技术配合硅负极材料。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 固态电池材料体系全面优化,产业链存在较多潜在机会。电解质为固态电池关键创新点;正负极材料向高性能方向迭代,打开高镍三元、硅基负极乃至锂金属负极的应用空间;封装多采用软包路线,铝塑膜需求有望提升。近期固态电池催化连连,我们持续看好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的阶段性机会,建议关注:上海洗霸(603200,未评级)(固态电解质)、元力股份(300174,未评级)(硅碳负极)、当升科技(300073,买入)(高镍三元)、丰元股份(002805,未评级)(参股固态电池企业中科深蓝汇泽)。 风险提示 固态电池产业化进度不及预期、技术路线革新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新质生产力构建新能源技术创新,关注固 态电池与氢能产业机会:——新质生产力系列研究 半固态装车元年已至,下一代电池技术蕴藏机遇:——新技术系列报告(二) 2024-03-16 2024-02-27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行业动态跟踪——固态电池进展连连,关注新技术窗口期机会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 (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2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86 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