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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伴读系列(5):数字化与政府

2024-03-28陈至奕、孙国翔东方证券郭***
宏观伴读系列(5):数字化与政府

宏观伴读系列(5):数字化与政府 研究结论 东方宏观战略小组现推出“宏观伴读”系列,话题聚焦宏观经济背景下的社会现象,内容上结合海内外文献的研究成果,旨在从细微处去理解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改变。第五期聚焦数字化背景下的政府。 从狭义的角度讲,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现阶段,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G2C (government-to-citizen)被认为是一种提高政务效率的手段。KimN,Andersen,etal(2010)在"FadsandFactsofE-Government:AReviewofImpactsofE- government(2003–2009)"中对当时的文献做了一个综述,共发现212项各国与电子政务影响相关的研究成果,大多数研究结果(55%)涉及信息与传播技术对政府部门执政能力的影响(数据可得性、数据质量、提高效率、节约人力、节约时间等),31%确定了信息与传播技术对互动的影响(政府与居民之间、政府与政府之 间),11%涉及价值分配(扩大就业、法律保护、提升福利标准),3%的研究结果与改善政策导向有关(如一项印度有关研究发现,政府部门线上发布天气预报、贷款流程等信息能够改变当地捕鱼决策的形成和对不同贷款模式的理解,从而提高本地工具理性,减少定性判断导致的分歧)。 对于国内政府新媒体来说,微博可能是一个常见平台,多有文献以政府部门微博账号作为研究对象。孙鲲鹏、杨凡今年年初发表于《世界经济》的“政务新媒体的社会治理效应:以税务部门微博为例”研究了超过40万条税务部门新浪微博数据,发 现:(1)开通了税务部门微博的地区,企业的避税行为显著减少;(2)宣传解释 税收政策发帖越多、税务征管处罚力度越大,以及财政透明度越弱的地区,税务部门微博的边际效果就越强,这验证了微博在税务治理领域中的作用,主要通过宣传解释税收知识、提升对纳税人的声誉惩罚预期、提高纳税人对政府的信任三个渠道实现。 不过,数字化发展与政府治理的关系远非互联网平台账户的使用那么简单。向静林、艾云2023年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的“数字社会发展与中国政府治理新模式”一文指出,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在实体空间之上创造了数字空间,给多层级政 府治理带来三个关键性变化,即信息优势的上下分化(巨量行为数据分布于数字空间,基层政府的传统信息收集方式不再适用于数字空间的信息收集,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和省市政府却有可能绕开基层政府直接获取数字空间的信息,获得比较优势,且无论是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的大数据(如三大电信运营商及金融机构大数据),还是平台公司、科技企业的大数据,中央政府和省市政府的实际获取权限都高于基层政府)、属地原则的效能衰减(大规模分布在不同属地的行动者通过数字空间互动,意味着“跨区域事务”的指数级增长,属地治理的覆盖性大为降低)、社会风险的规模放大(各类数字平台企业将人和商品、服务、信息、娱乐、资金等连接起来,一旦某个平台出现风险事件,就可能是具有极强辐射效应的大事件),这些变化成为驱动当代中国政府治理变革的重要因素,使得多层级政府出现“上下共治”的治理模式,是一种亟待深入研究的政府治理变革新趋势。 近几年来,如何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提升政府效能始终是政策重点,多数仍集中在具体问题的优化和解决上。如今年1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正式发布,提出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异地事项跨域办、发挥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等等,鼓励各地区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力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取得更大突破,可以说是数字社会发展之下探索治理新模式的努力之一。 风险提示 海外文献的结论不契合国内实际情况的风险; 引用的学术研究、计量模型所需假设与现实存在偏差的风险。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 报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陈至奕021-63325888*6044 chenzhiyi@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9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UK982 孙国翔sunguoxiang@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3080009 宏观伴读系列(3):直面大数据鸿沟 2024-03-20 宏观伴读系列(2):奔向“人工智能+” 2024-03-13 宏观伴读系列(1):技术进步催生新职业 2024-03-13 吗?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宏观伴读系列(5):数字化与政府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 (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2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86 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