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资信ESG行业报告 2023年电力行业ESG评级分析报告 指标 内容 企业家数(家) 83 ESG相关报告家数(家) 58 ESG相关报告披露率(%) 69.88 E指标披露率(%) 31.04 S指标披露率(%) 50.36 G指标披露率(%) 89.16 电力行业上市公司ESG披露: 观点:电力行业属于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在“双碳”目标和能源结构调整的背景下,存在很大的碳减排和转型压力,行业ESG风险较高。电力行业上市企业 的ESG评级结果集中分布于Aesg级、 电力行业上市公司ESG级别分布: (家) 40 32 30 21 2016 12 10 2 0 联合资信研究中心xueyz@lhratings.com薛逸竹linqing@lhratings.com林青dengbw@lhratings.com邓博文 http://www.lhratings.com BBesg级和BBBesg级,高级别和低级别都很少。 披露:我国电力行业共83家上市公司,其中2023年披露ESG相关报告(含ESG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有58家企业,披露率为69.88%。 环境(E):电力行业上市公司环境得分整体一般,环境信息披露程度较差,火电企业在碳排放、大气污染排放、能源消耗等指标的表现较差。 社会(S):电力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表现较弱,电力行业国有企业承担了较多的社会责任,但指标披露率一般,需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治理(G):电力行业上市公司大部分为国有企业,且成立时间较长,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在治理结构、风险管理、管理效率、技术创新、信息披露等方面表现较好。 一、电力行业概述 (一)行业定义 电力行业指电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具体可细分为8类:火力发电(不包括既发电又提供热力的活动)、热电联产(指既发电又提供热力的生产活动)、水力发电、核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利用农业、林业和工业废弃物、甚至城市垃圾为原料,采取直接燃烧或气化等方式的发电活动)、其他电力生产(利用地热、潮汐能、温差能、波浪能及其他能源的发电活动)。 (二)行业发展 1.行业概况 电力系统是保障全社会电能供应的基础设施,与整个社会的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同时,电力系统行业中储能设备的制造与发展对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绿色能源的推广起到关键支撑作用,对我国实现长期绿色可持续发展、实现“双碳”目标有至关重要作用。因此,电力行业不仅要支撑国民经济发展,还肩负推动全社会向绿色低碳转型的重任,电力行业的ESG实践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全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从电力行业自身来看,其生产制造活动涉及到复杂的技术和工程,需要大量资源和能源消耗,行业面临包括能源效率、碳排放和废弃物处理等环境挑战。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下,电力行业作为全社会中碳排放最主要的行业,是受到碳减排政策影响最大的行业。在监管政策的引导下,我国电力行业正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发电随着政策引导的能源革命深入推进,电力行业面临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机遇。从社会的角度看,电力是重要的公用事业部门,关乎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随着系统的复杂化、应用的数字化、天气的极端化,行业的安全稳定供应面临更大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从治理角度看,电力是重资产行业,具有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权力集中的特点,反贪污、反腐败工作值得长期关注。 总体看,电力行业以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等化石能源是必然的趋势,电力行业面临着大力开发新能源,并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等多重挑战。因此,电力系统行业需要加强可持续发展实践,推动清洁能源转型、提高能源效率,提升ESG绩效,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2.行业运行情况 电力行业为其他行业提供能源,是经济最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过去几十年,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发用电量和装机容量持续快速增长,装机容量增速明显快于发电量增速。2010-2022年间,发电量和发电设备容量的年均复合增速分别为6.6%和8.5%。2022年,全国发电量8.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是2010年的2.1倍。2022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 增长7.8%,是2010年的2.6倍。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联合资信整理 图1.1全国发电量和增速的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联合资信整理 图1.2全国装机容量的变化情况 电力结构方面,煤电在我国的电力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短期内仍为最主要的电力来源。在国家碳减排和调整能源结构的政策背景下,煤炭消费量和煤电占比总体都呈下降趋势,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非水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迅速增长,经过多年的发展,电力结构逐步由煤电主导向多元化转型。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2023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2年,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2.7亿千瓦, 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9.6%,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高于煤电比重5.8个百分点。受“双控”和“双碳”政策限制,火电发电量占比近年持续下降,2022年为66.5%,比2010年降低了12.7个百分点,2022年火电新增装机容量继续减少。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联合资信整理 图1.3电力结构的变化情况 电力生产行业一直都是二氧化碳排放最主要的部门。根据国际能源署 (IEA)发布的《2023年全球电力市场报告》,全球电力行业的碳排放量约占碳排总量的40%,预计未来将趋于稳定。根据IEA测算,我国电力、热力生产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占全国排放量的51%,2020年煤炭消耗量占全行业的52%以上,电力行业的低碳转型任重道远。 3.行业政策 政策方面,电力行业作为碳排放最主要的行业之一,主要受碳减排政策影响。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下,电力行业既要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另一方面还需加快清洁低碳供应结构转型进程,实现碳减排目标。 1.碳减排政策:2015年国家提出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按各级行政区域设定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入2021年度八大重点任务之一,要力争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生态环境部也陆续发布碳排放交易相关文件,电力行业成为首个由试点向全国推广碳排放交易的行业。2021年发布的《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新建机组类型及压降煤耗标准,不断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上述政策均对火电碳排放指标做出限定。 2.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政策:针对火电设备,近年来国家相继公布了《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以及实施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等措施来控制各地煤电新增规模,淘汰煤电落后产能,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 3.鼓励新能源发电政策: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政府近年出台多项规划,要求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国务院于2021年10月下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较2021年末已投产的6.4亿千瓦实现翻番。 2022年出台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我国计划因地制宜地在全国各地投资进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如在“三北”地区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等。 4.保障电力供应政策:为了避免限电再次发生,2022年国家在多次会议上强调了保障电力供应,明确提出了杜绝拉闸限电再度上演。各级地方政府保障电力供应的措施包括保障电煤、燃气、燃油供应、发放补贴支持电力企业经营、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和出台虚拟电厂政策引导负荷侧用电。 5.安全生产管理费用政策:根据财政部和应急部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电力生产与供应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同时规定了安全生产费用途。 行业标准方面,电力行业的环境方面的国家标准主要在火电和核电两个子 行业。部分电力企业兼营城市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因此同时受相关环境标准和政策的约束。电力行业环境方面涉及的国家标准整理如下。 政策文件 文件号 时间 内容 火电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1996 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工业企业 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GB12348-2008 2008 其测量方法,限值按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不同、昼夜划定不同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 标准 理、评价及控制。规定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 2011 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火力发电锅炉按煤、油和气体为燃料的机组分别制定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燃油、燃气锅炉,无论其是否发电。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锅炉排放的水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2014 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锅炉按煤、油和气体为燃料的机组分别制定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燃煤、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及65t/h及以下煤粉供热锅炉。 核电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2001 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核电企业适用。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 GB6249-2011 2011 规定了陆上固定式核动力厂厂址选择、设计、建造、运行、退役、扩建和修改等的环境辐射防护要求。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 2011 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贮存和处置要求,无具体技术指标限制。 核电厂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技术要求 GB14587-2011 2011 规定了核电厂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技术要求。排放的放射性总量应符合GB6249要求,无其他限值。根据2017年第6号公告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自2017年3月23日起,该标准已废止。 一般工业 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填埋场的选址、建 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 GB18599-2020 2020 设、运行、封场、土地复垦等过程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及替代贮存、填埋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充填及回填利用环境保护要求,以及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 制标准 等内容。核电企业适用。 垃圾焚烧、污水处理 分年限规定了8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1993 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源的厂界浓度限值。适用于全国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表1.1电力行业的环境方面的国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1996 按照污水排放去向、行业,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 2014 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要求、技术要求、入炉废物要求、运行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