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德私募基金月刊 | 2022年5月摘要
私募基金市场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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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自2022年5月10日起施行,支持“外资管外资”、“外资管内资”、“内资管外资”的管理模式。境内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需满足特定资格条件。试点申请通过常州市投融资服务企业会商系统在线进行,不受疫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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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三年,试点具有更广泛的境内投资范围、更灵活的基金组织形式和更便捷的资金进出与汇兑流程。
基金业协会及其他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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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典型案例发布:基金业协会与相关仲裁机构合作,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升行业合规意识,保护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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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基金业协会发布新的管理规则及配套细则,整合现有碎片化规则,对基金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系统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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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产管理计划规范:发布规范指引,鼓励证券公司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专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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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修订并发布新的管理办法,全面完善公募基金管理人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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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支持政策:证监会发布通知,提出多项政策举措,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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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服务优化:基金业协会发布问答,优化疫情期间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服务,支持地方防疫和复工复产。
私募基金涉诉及处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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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协会处罚: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基金业协会对多个机构及其高管进行了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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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证监局处罚:部分地区证监局对多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包括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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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涉诉分析:讨论了与基金管理人违反适当性义务相关的案例,分析了责任认定、举证责任分配及投资者过错影响。
总结
本文综述了2022年5月中国私募基金市场的最新动态,重点关注了市场新规、行业监管与服务优化、以及私募基金涉诉与处罚案例。这些变化旨在促进私募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行业规范,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支持受疫情影响地区的经济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