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收益专题 六大维度看2024年二永债供给 维度一:发行机制和审批额度。目前剩余批复额度还有1.3万亿。银行资本债计作者 证券研究报告|固定收益研究 2024年01月31日 划发行额度由银保监会或当地省级派出机构受理、审查并决定,批复额度有效期一 般为24个月。2023年全年来看银行拿到批复额度后往往在2个月左右发行第一次债券,剩下额度在后面一两年内发完。按照债券类型和机构类型分布来看,2021-2023三年批复额度各有不同特点,2023年批复特点体现在批复了大规模的资本工 具额度,而且集中分布于国有行和股份行。去年批复的额度在当前还剩13474亿元。 维度二:盈利和资产质量变化影响。考虑到化债、地产行业下行、存贷款利率调降的影响,银行盈利和资产质量变化对资本存在负向影响。盈利能力下降使得内源补充资本能力减弱,而化债和地产行业下行都会影响银行利润,此外还要考虑存贷款 利率调降可能带来的影响。资产质量直接通过影响损失准备影响资本充足率,而城投化债和地产行业下行都会影响银行资产质量。信贷规模和资本新规影响风险加权资产的变化。我们在一定假设下进行测算,综合考虑银行盈利能力下降和资产质量变差对银行资本的负向影响约2543亿元,可能使资本充足率平均下降0.12个百分点。 维度三:TLAC缺口可能带来的供给冲击可能有限。中国银行发布公告称将分批次发行减记型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规模不超过1500亿元,占比达到静态TLAC缺口的1/3。若依此比例推测,工农中建四家大行发行TLAC债合计可能在6000亿元左右,2024年和2025年每年可能平均需要发行3000亿元左右。而 且从降低银行负债成本角度考虑,TLAC债可能比二永债期限短。考虑到存款保险基金豁免规则,如果资金注入使得TLAC缺口进一步收窄,补充总损失吸收能力而需要发行的二永债规模可能下降,因此从TLAC缺口角度看二永债自身的供给冲击可能有限,资本补充需求或许更多来自业务开展带来的资本补充压力。 维度四:2024年到期总量及分布。二永债全年需偿还规模为1.1万亿。2024年二级资本债需偿还5498亿元,银行永续债需赎回5696亿元。年内来看,3、4、8、9、11月是二级资本债集中偿还的月份,6-9月是银行永续债集中偿还的月份,当月供给增多可能带来扰动。从赎回银行类型来看,上半年赎回风险较低,下半年 城商行赎回压力加大。因为上半年二级资本债绝大部分以国股行为主,银行永续债全部是国股行待赎回,下半年城商行二级资本债赎回规模增加,12月有130亿元的城商行永续债待赎回,下半年二永债赎回压力可能比上半年大。 维度🖂:供给结构和节奏。在额度较充裕的情况下二级资本债发行节奏可能与往年月度节奏相似,集中在3、4、8、9月份发行,永续债发行节奏可能集中在6-9月,因为这几个月偿还量比较集中。或受制于额度约束,近两年来看二级资本债发行规模回落,银行永续债发行持续处于低位。二级资本债发行越来越集中于国有 大行,银行永续债发行机构近两年主要是国有行和城商行。发行节奏来看,往年来看二级资本债2019-2022年往往在3、4、8、9、11月发行集中,在其他月份也有一定发行量,2023年比2019-2022年发行节奏更加不均匀,2023年更加集中于3、9、10月发行。银行永续债发行来看月度之间的节奏没有特别的一致性。 维度六:供给对估值的影响。二永债供给增多会不一定导致收益率中枢的抬升。年度数据来看,虽然2022年和2023年二级资本净融资增加,但收益率中枢有所下 行,银行永续债来看2023年发行量比2022年小幅减少收益率中枢反而增加了2bp。这说明供给不能完全决定收益率中枢。即使是周度数据来看,供给与估值也并非显著正相关关系,从我们构造的拟合模型来看,供给对信用利差影响并不显著。 综合考虑正常业务开展和监管要求,两种情景下二永全年发行量分别为2.9万亿 或者2.8万亿,净融资分别为1.8万亿或者1.7万亿。如果银行在业务正常开展 的情况下想要维持资本充足率不下降,考虑到盈利、资产质量、资本新规带来的影响后,全年需要补充资本净额2.09万亿元。盈利减少的情况下内源补充下降,我 们测算内源可补充资本约1.03万亿元,再考虑到资产质量下降使得损失准备缺口 扩大911亿元,综合测算需要外源补充资本约1.16万亿元,这可以近似看作全年 二永债需要的净融资规模。再考虑到二永全年到期约1.1万亿,因此正常业务开展 情况下银行要想维持资本充足率不变情况下二永今年发行量可能将为2.3万亿。再考虑到TLAC达标要求,如果TLAC债发行或者其他资金注入使得四大行TLAC缺口缩减至静态缺口的1/3或者1/4,四大行二永债净融资需要额外增加约6000亿元或者4700亿元。因此综合考虑正常业务开展和监管要求,两种情景下二永全 年发行量分别为2.9万亿或者2.8万亿,净融资分别为1.8万亿或者1.7万亿。 风险提示:风险变化超预期,测算和统计存在偏差,二永债供给超预期。 分析师杨业伟 执业证书编号:S0680520050001邮箱:yangyewei@gszq.com 分析师朱美华 执业证书编号:S0680522070002邮箱:zhumeihua@gszq.com 相关研究 1、《固定收益点评:春节错位抬升高频同比——基本面高频数据跟踪》2024-01-29 2、《固定收益定期:节前宜再度增配》2024-01-28 3、《固定收益定期:流动性分层加剧,农商减配非银追涨——流动性和机构行为跟踪》2024-01-28 4、《固定收益专题:如何投资地方政府债?》2024-01- 25 5、《固定收益点评:更为务实的货币政策》2024-01-25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内容目录 一、发行机制和审批额度3 二、银行盈利和资产质量变化6 三、TLAC补充缺口8 四、2024年到期情况10 �、历年供给结构和节奏12 六、供给对估值的影响14 风险提示15 图表目录 图表1:银行资本债发行审批文件3 图表2:银行资本债批复额度统计4 图表3:银行资本债剩余额度4 图表4:2023年批复额度后发行规模和时间间隔5 图表5:上市银行贷款结构(2023H)6 图表6:综合考虑盈利资产质量资本新规影响,若维持资本充足率不变2024年需要外源补充资本测算(亿元)7 图表7:大行TLAC缺口静态和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规模测算(亿元)8 图表8:存款保险基金规模变化9 图表9:二级资本债偿还规模分布10 图表10:银行永续债偿还规模分布10 图表11:2024年年内分月度二永债需偿还规模10 图表12:2024年年内分月度二级资本债需偿还结构11 图表13:2024年年内分月度永续债需偿还结构11 图表14:历年二级资本债发行总规模及增速12 图表15:历年银行永续债发行总规模及增速12 图表16:二级资本债发行结构12 图表17:银行永续债发行结构12 图表18:二级资本债月度发行节奏13 图表19:银行永续债月度发行节奏13 图表20:年度净融资量增加不一定导致收益率中枢抬升14 图表21:周度净融资与利差非显著正相关14 一、发行机制和审批额度 银行资本债计划发行额度由银保监会或当地省级派出机构受理、审查并决定。之前银行发行次级债需要经过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双重审批,而且发行人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金融债券发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开始发行金融债券,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后来 储架发行机制不断完善,自2022年10月8日起,银行资本债计划发行额度由银保监会 受理、审查并决定。审批流程来看,如果银行提交申请,按规定银保监会应在3个月内做出决定。 批复额度有效期一般为24个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自 2022年10月8日起试行,商业银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具体工具品种、发行时 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的24个月内完成发行;如在24个月内再次提交额度申请,则原有剩余额度失效,以最新批准额度为准。 图表1:银行资本债发行审批文件 发布时间发行机构文件相关内容 1)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出具核准证明;或提交发行次级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 2)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应分别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申请并报送有关文件。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自受理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对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同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4)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自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的批准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 2004年6月央行和银监会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的决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商业银行不得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4号) 5)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发行可采取1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根据需要, 分期发行同一类次级债券,应在募集说明书中详细说明每期发行时间及发行额度。若有变化,发行人应在每期次级债券发行15日前将修改的有关文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披露有关信息。 6)发行人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次级债券发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开始发行次级债券,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发行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时,原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发行人如仍需发行次级债券,应另行申请。 7)次级债券发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次级债券发行情况。 1)金融机构(不包括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相关文件。 2)金融债券的发行可以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人分期发行金融债券的,应在募集说明书中说明每期发行安排。发行人(不包括政策性银行)应在每期金融债券发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前5个工作日将要求文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披露有关信息。 2005年4月人民银行 银监会、人民2018年1月银行、证监会 、保监会、外 汇局 行令[2005]第1号) 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银监发[2018]5号) 3)发行人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金融债券发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开始发行金融债券, 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发行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的,原金融债券发行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发行人不得继续发行本期金融债券。发行人仍需发行金融债券的,应依据本办法另行申请。 4)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书面报告金融债券发行情况。 改进资本工具发行审批工作。一是优化资本工具发行审批流程。总结资本工具发行审批的现有做法,探索并联审批。二是完善储架发行机制。逐步完善储架发行审批制度,探索在相关部门批准的发行额度内允许商业银行自主控制发行节奏的工作机制。 1)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资本工具(含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由银保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保监会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2)城市商业银行申请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由所在地省级派出机构受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省级派出机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2022年9月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 资料来源:央行,原银保监会,税屋,国盛证券研究所 3)商业银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具体工具品种、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的24个月内完成发行;如在24个月内再次提交额度申请,则原有剩余额度失效,以最新批准额度为准。 4)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在资本工具募集发行结束后10日内向银保监会报告。城市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