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 1)国内:推动碳减排市场化交易,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市场将启动。12月21日,亚洲开发银行气候投融资加速平台项目成果发布会暨气候投融资论坛在京举行。在论坛致辞中,北京绿色交易所董事长王乃祥表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市场即将启动,与2021年启动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一样,CCER市场也是一种推动碳减排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并且,未来随着CCER市场的启动,我国市场化机制降碳将真正实现“双轮驱动”,实现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对减排主体的全覆盖。 2)国外:英国拟从2027年起征收碳进口税。英国政府周一(12月18日)表示,英国将从2027年起对部分产品征收新的碳进口税,以帮助保护企业免受来自气候政策不太严格的国家的廉价进口产品影响,拟议的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将适用于铁、钢、铝、化肥、氢、陶瓷、玻璃和水泥行业的碳密集型产品。征收的费用将取决于进口商品生产过程中碳排放量,以及原产国碳价与英国碳价之间的差距。 政策动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3〕1638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围绕锅炉生产制造、建设运行、回收利用等全链条和各环节,提出了加快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 ESG产品跟踪: 1)债券:截至2023年12月22日,我国已发行ESG债券达3879只,排除未披露发行总额的债券,存量规模达5.7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绿色债券余额规模占比最大,达59.35%。截至2023年12月22日,本月发行ESG债券共44只,发行金额达336亿元。近一年共发行ESG债券1129只,发行总金额达14,973亿元。 2)基金:截至2023年12月22日,市场上存续ESG产品共499只,ESG产品净值总规模达5,302.84亿元人民币。其中环境保护产品规模占比最大,达46.19%。截至2023年12月22日,本月发行ESG产品共1只,发行份额为3.65亿份,主要为纯ESG,近一年共发行ESG公募基金87只,发行总份额为337.11亿份。 3)银行理财:截至2023年12月22日,市场上存续ESG产品共449只。其中纯ESG产品规模占比最大,达59.24%.截至2023年12月22日,本月发行ESG产品共24只,主要为纯ESG和环境保护,近一年共发行ESG银行理财256只。 ESG专家观点:(1)《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社长兼主编于志宏:绿色低碳是制造企业的转型大机遇。《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社长兼主编于志宏表示,制造业里长期发展的企业,都是具有长期主义和发展战略的,都是把自身的发展和社会、时代融为一体的,ESG让其理念和战略能够更加符合这个时代。 风险提示:ESG发展不及预期;双碳战略推进不及预期;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1.热点聚焦 1.1.国内 (1)推动碳减排市场化交易,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市场将启动。12月21日,亚洲开发银行气候投融资加速平台项目成果发布会暨气候投融资论坛在京举行。 在论坛致辞中,北京绿色交易所董事长王乃祥表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市场即将启动,与2021年启动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一样,CCER市场也是一种推动碳减排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并且,未来随着CCER市场的启动,我国市场化机制降碳将真正实现“双轮驱动”,实现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对减排主体的全覆盖。 (2)四川省《资阳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正式印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有力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资阳市科技局联合市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资阳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行动方案》聚焦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围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主体培育、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重点任务:一是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创新支撑行动。二是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行动。三是绿色低碳创新能力提升与创新主体培育行动。 (3)外交部:中国已与39个共建国家签署了48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文件。 12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记者会。汪文斌介绍,截至上个月,中国已与39个共建国家签署了48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文件,同埃塞俄比亚、巴基斯坦、萨摩亚、智利、埃及等30多个共建国家,开展了70余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共同建设了若干低碳示范区。中国还通过绿色丝路使者计划等,为上百个发展中国家培训了上万名环境与气候专业人才。 (4)50亿元国债支持气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气候适应行动受全球重视。 12月18日,中央财政增发1万亿元国债的第一批资金预算2379亿元已由财政部下达。此次下达的2379亿元,有50亿元用作气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这笔资金将支持30个省、市、区及计划单列市的45个气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气象监测能力、气象预报预警服务能力,以及人工影响天气能力。这也成为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同时,从最核心的气象基础设施入手,大规模推动气候适应能力的建设。 (5)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部署九项重点任务。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12月2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2023年工作成绩,部署2024年九项重点任务。九项重点任务中的第二项任务提出,要聚焦落实“双碳”目标任务,持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提升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水平,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6)山西绿色交易中心正式揭牌。12月20日,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举办山西省绿色交易主题论坛暨山西绿色交易中心揭牌仪式。 活动旨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推进低碳绿色转型工作要求,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山西行动。 1.2.国外 (1)英国拟从2027年起征收碳进口税。英国政府周一(12月18日)表示,英国将从2027年起对部分产品征收新的碳进口税,以帮助保护企业免受来自气候政策不太严格的国家的廉价进口产品影响,拟议的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将适用于铁、钢、铝、化肥、氢、陶瓷、玻璃和水泥行业的碳密集型产品。征收的费用将取决于进口商品生产过程中碳排放量,以及原产国碳价与英国碳价之间的差距。 (2)德法荷等欧洲多国共同宣布:目标到2035年实现电力系统脱碳。据荷兰政府12月18日声明,荷兰、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与瑞士当日共同宣布,目标到2035年实现电力系统脱碳。这比欧盟其他国家的目标提前了5年左右。 (3)澳大利亚证交所将探索发展该国首个碳交易所。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12月18日发布声明称,将与清洁能源监管机构合作,就该国首个碳交易所的发展与业界和监管机构开展探索性工作。根据声明,该交易所将以类似于证券交易所的方式运营,澳大利亚碳信用单位可在此进行交易、清算和结算。 (4)沙特阿拉伯将于2024年初启动温室气体排放抵免机制(GCOM)。此机制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到2060年净零排放的目标。该计划是沙特王国为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而采取的举措之一,符合《沙特2030年愿景》。根据该计划,企业必须遵守一定数量的碳信用额度(代表其允许的排放量)。如果企业产生了更多的排放量,则必须向其他排放量低于其分配数量的企业购买额外的碳信用额。 因此,全球碳信用额将使企业和个人能够通过实施碳减排项目(如投资清洁能源技术)来抵消总排放量。 2.政策动态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3〕1638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围绕锅炉生产制造、建设运行、回收利用等全链条和各环节,提出了加快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 (2)《中国碳衍生产品交易定义文件(2023年版)》正式发布。为进一步丰富标准文本序列,促进碳衍生产品市场稳步发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和法律专家制定了《中国碳衍生产品交易定义文件(2023年版)》(简称《碳定义文件》),于日前正式发布,《碳定义文件》立足我国市场发展需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明确碳衍生产品及其基础资产有关定义、基础碳衍生产品类型、参考价格来源等基本交易要素,以及清算结算方式、干扰事件和机制中断事件及处理等事项。 (3)《贵州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全文发布。12月18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等多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快速推进,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国家下达的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控制目标全面完成,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2万吨、0.46万吨、3.14万吨、0.33万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降低18%。 3.中国核电ESG表现研究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85.SH,简称“中国核电”),由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联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和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一般项目:通用设备修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输配电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核电控股在运机组25台,装机容量2375.00万千瓦;控股在建项目9台,装机容量1012.90万千瓦;控股核准待建机组2台,装机容量242.40万千瓦。公司非核清洁能源控股在运装机容量1306.06万千瓦,包括风电425.69万千瓦、光伏880.37万千瓦,另控股独立储能电站21.10万千瓦;控股在建装机容量763.98万千瓦,包括风电155.50万千瓦,光伏608.48万千瓦。 图1:中国核电公司发展历程 独立电力生产商与能源贸易商行业ESG更关注环境和治理。参考MSCI指标体系,对独立电力生产商与能源贸易商行业而言,环境项权重最高,占比52.5%,其次为治理项,占比33%,社会项权重最低,为14.5%。在环境指标中,独立电力生产商与能源贸易商企业需要关注碳排放与水压力等问题;治理指标中,独立电力生产商与能源贸易商企业需要重点关注治理问题;社会指标中,企业需要关注人力资本开发等问题。 表1:MSCI评级体系独立电力生产商与能源贸易商行业ESG关键指标及权重 中国核电ESG得分各项优于行业平均水平。中国核电WindESG评级为AA,在独立电力生产商与能源贸易商行业排名第一,占前13.73%,ESG综合得分8.74。 公司在环境、社会、治理各方面的得分分别为6.71、8.51、8.92,都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图2:行业评级分布 图3:中国核电与行业平均ESG评分对比 优化内部治理,促进持续发展。中国核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及规定,执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等企业治理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形成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构成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有效制衡的内部治理结构,同时,聘用外部独立机构对公司进行外部审计,协助优化公司内部治理,以保障股东等利益相关方权益,长期为股东创造价值,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图4:中国核电组织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