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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审视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创新:对选定的知识产权措施的实际审查

文化传媒2023-03-15-联合国M***
重新审视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创新:对选定的知识产权措施的实际审查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 重新审视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创新 对选定知识分子的实践回顾 产权措施 提前复制 Geneva2023 ii UNCTAD/ALDC/2023/3 ISBN:978-92-1-002976- 6 eISBN:978-92-1-358633-4销售编号E.23.II.D.35 ©2023,联合国,在全球范围内保留所有权利 复制摘录或影印的请求应发送至版权清除中心,网址为copyright.com。关于权利和许可,包括附属权利的所有其他问题,应向:联合国出版物 405East42Street纽约,纽 约州10017 美利坚合众国电子邮件:publications@un.org网站:https://shop.un.org/ 本文所表达的调查结果、解释和结论是作者的调查结果、解释和结论,不一定反映联合国或其官员或会员国的观点。 在这项工作中使用的名称和在任何地图上的材料显示,并不意味着联合国对任何国家、领土、城市或地区或其当局的法律地位或对其边界或边界的划定表示任何意见。 提及任何公司或许可程序并不意味着联合国的认可。本出版物未经正式编辑。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行的联合国出版物 目录 1.Introduction1 2.国际条约、现有灵活性和区域一级的保护4 3.正规经济中的创新10 3.1专利11 3.2第二层-实用新型17 3.3工业品外观设计19 3.4商标21 3.5版权25 3.6地理指标28 4.选定的特定部门知识产权保护30 4.1采矿31 4.2制药33 4.3旅游37 4.4金融部门40 5.非正规经济中的创新43 6.进一步的思考和结论意见47 附件2:区域和区域的若干知识产权条约、政策、协定和议定书 与最不发达国家相关的国际水平60 数字和表格 数字 图1替代知识产权政策及其与最不发达国家46 Tables Table1最不发达国家选定的投资政策审查和关键指标15 Table2符合TRIPS的药品法规所需的变更孟加拉国35 表32005-2009年和2017-2021年服务和货物贸易40 Table4金融发展索引40 Table5按技术分列的最不发达国家商品进口强度45 Acknowledgements 本文件由主任办公室主任LisaBorgatti博士在非洲、最不发达国家和特别方案司司长PaulAkiwumi先生的全面监督下撰写。 这篇论文受益于先生的投入。马哈茂德G.Abdelaziz,Ms.JdithAmeso和Ms.EstherNzbechiOoro.先生的评论尼尔·巴尔钦和先生BredaVicers(英联邦秘书处)和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专利和技术法律司、传统知识司、版权管理司和版权法司的同事们对此表示感谢。作者对女士深表感谢斯蒂芬妮·加里感谢她的意见和评论。 词汇表 AC交流电(电源) AfCFTA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 API活性药物成分 ARIPO非洲区域知识产权组织 东盟东南亚国家联盟 ASSERT旅游业小企业协会(ASSERT) AU非洲联盟 AWMIPC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工作组 BAPI孟加拉国制药工业协会 CIRAD农业研究发展中心 CMO集体管理组织 COMESA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 CORFO智利经济发展局 CST可持续旅游项目认证 DC直流电(功率) DGIPR知识产权总局 DRM数字版权管理 EAC东非共同体 西非经共体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EPA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EU欧洲联盟 FDI外国直接投资 FSC森林管理委员会 FTA自由贸易协定 FTRI前沿技术就绪指数 GI地理标志 GII全球创新指数 HBTL喜马拉雅生物贸易私人有限公司 ICT信息和通信技术 ICT哥斯达黎加旅游学院 IP知识产权 IPR知识产权 KTBR: LBC老挝啤酒厂有限公司 LDC最不发达国家 MyIPO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 MSME中小微企业 NEENibban电气和电子 NGO非政府组织 OAPIOHIM内部市场协调办公室PAIPO泛非知识产权组织 PCI生产能力指数 PCT专利合作条约 PEPY促进教育,增强青年权能 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国家石油公 司PGS参与担保制度 PLT专利法条约 R&D研究与开发 REC区域经济共同体 SADC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SITC标准国际贸易分类 SME中小企业 SPS卫生和植物检疫 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贸发会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USPTO美国专利商标局世界银行 WCSprogram世界级供应商计划 WDI世界发展指标 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TO世界贸易组织 UM实用新型 VSI万象钢铁工业有限公司 YISI青年创新者的空间和孵化器计划 I INTRODUCTION 知识产权(IPR)在经济和政治上从未像今天这样重要。在关于不同主题的辩论中提到了不同形式的投资政策审查,例如公共卫生,粮食安全,贸易,教育,生物多样性等。在当今的知识经济中,最不发达国家(LDC)必须充分了解知识产权的运作方式以及哪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更适合保护各种形式的创新。这是国内政策制定的关键。 一些作者主张将知识产权与贸易等问题脱钩,以便为人权等其他问题留出更多空间(Ncbe等人。,2017,p。28).这是由于对贸易如何有利于最不发达国家的创新和社会经济增长的过时看法。几十年来,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一直呼吁从传统的发展道路转向以建立新的和充分利用现有生产能力为中心的新的发展道路,传统的发展道路加强了对商品的依赖 。贸发会议(2004年)已经呼吁国家和国际政策植根于发展驱动的贸易办法,而不是贸易驱动的发展办法。向生产能力发展的转变可以使最不发达国家实现经济和出口多样化,从而摆脱对初级商品的依赖。最不发达国家需要改变它们迄今为止一直在遵循的发展道路,因为这导致大多数最不发达国家在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的进展不足:经济、社会和环境。COVID-19大流行严重暴露的当前发展模式中的脆弱性和差距要求调整一项发展战略,以允许增长和结构转型,同时考虑到社会和环境方面(贸发会议,2022a)。 在最不发达国家,35%的人口生活在每天1.90美元的国际极端贫困线以下。同样,使用每天3.20美元的贫困发生率为60%,而在每天5.50美元的最高国际贫困线下的人数比率估计为84%(贸发会议,2021年)。这种普遍贫困的后果之一是国内市场有限且停滞不前,因此投资和创新的动力薄弱。通常,要进行专利驱动的创新,需要一定程度的教育。需要记住的是,在2015年至2022年期 间,在最不发达国家完成短期高等教育周期的学生总数中,只有1%至10%是女性。单独而言,这些百分比突出了最不发达国家创 新中存在的性别鸿沟。最重要的是,同期,政府教育支出的平均22%投资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虽然后者似乎很高,但需要提到的是,就绝对数字而言,最不发达国家的起点很低。1. 奥斯陆手册(OECD和Erostat,2005)将创新定义为在商业实践,工作场所组织或外部关系中实施新的或显着改进的产品(商品或服务)或流程,新的营销方法或新的组织方法。虽然这一定义可能适合成熟经济体,但它可能不适合最不发达国家的现实。在那里,创新主要是通过对现有产品,服务或流程进行小规模,逐步的改进,主要是在中小型企业(SME)中。此外,国内创新的很大一部分发生在非正规部门。 具体而言,最不发达国家的技术学习和技术变革主要是通过使用和改进先进工业国家或其他发展中国家已经存在的技术来进行的,这些技术需要适应当地条件。关键技术能力涉及:获取成熟技术,包括简单组装,产品规格,生产诀窍,技术人员和零部件;进行增量创新,使技术因地制宜的能力;通过与客户的紧密联系和营销职能的战略管理开发新市场的能力;与其他企业建立联系,公共研究机构和技术转让机构。对大多数最不发达国家来说,建立其内生知识库的三个最重要来源可能是教育和加强技能基础;外国技术转让;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的流动(贸发会议,2006年)。可以利用外国技术的进口,现有成熟外国产品的逆向工程以及经验丰富的技术和管理工程人员的流动性,以使进口技术有效地采用,适应和传播到其经济中。 一个国家的创新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与世界其他地区的联系。在初始阶段,技术是通过非正式的技术转让渠道(如购置机器设备、逆向工程和分包),以及通过正式的转让方式,主要是通过外国直接投资(FDI)进行转让。就最不发达国家而言,最新数字显示外国直接投资流入。 1世界银行(WB)世界发展指标数据库(WDI),于2023年8月访问。 在2011年至2021年期间,每年仅增长3%,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的不到2%,占流向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约3.3%;以及机械和运输设备的进口(SITC7)22021年仅占总进口的22%(其他发展中国家为38.3% )。令人担忧的是,在过去5年中,这些进口以年均0.2%的速度增长,而其他发展中国家则为3%。显然,最不发达国家仅从上述两个渠道产生的技术转让潜力中受益很少。此外,最不发达国家的公司大多无法获得外国技术的许可,这些公司往往没有最低水平的吸收能力,因为它们的国内生产能力要么没有得到充分开发,要么太弱,无法实现这一目标。 正如Ncube等人(2017)雄辩地指出的那样,最不发达国家需要的是“更好”的专利,而不是“更多”的专利。 本文着眼于最不发达国家如何利用传统的知识产权政策进行创新,然后着眼于非正规部门的创新发展。最不发达国家有各种各样的需求,同样也有各种各样的投资政策审查,以满足其国内社会经济和发展需求以及国际义务。公司可以选择正式的知识产权,其中包括专利,商标,注册设计,版权等。他们还可以选择一系列“替代”或非正式的拨款机制,例如保密,保密协议,提前期或复杂性(Hall等。2013).由于在这方面已经写了很多,这篇论文并没有试图详尽无遗。 本文认为,最不发达国家至少需要建立最低限度的生产能力和技术能力,以充分利用正式和非正式的知识产权以及现有的灵活性。 分析侧重于六种知识产权,并根据最不发达国家或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提供案例研究。尽管本文试图纳入亚洲和非洲国家的经验,但可能会倾向于非洲。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在未来十年内,如果目前的毕业情况,最不发达国家集团将主要由非洲国家组成。3已确认。 附件载有截至2023年6月主要的34项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协定(附件1)的批准和签署程序的最新情况;与最不发达国家相关的区域和国际层面的选定知识产权条约,政策,议定书的摘要(附件2)以及与最不发达国家的实用新型(UM)有关的国家立法程序的最新情况(附件3)。 在此介绍之后,本文的其余部分将根据以下结构进行组织。第二节评估了截至2023年6月最不发达国家通过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并探讨了其中的现有灵活性。它还着眼于区域和大陆层面的知识产权(IP)保护类型。第3节涵盖了正规经济中现有的某些创新形式,而第4节着眼于最不发达国家如何在可以认为具有发展潜力的领域,即采矿,制药,旅游业和金融部门进行创新。毫无疑问,增值农业和农产工业具有支持最不发达国家经济和出口多样化努力的巨大潜力。然而,鉴于最不发达国家的农业模式和特殊性多种多样,以及该部门现有的创新和保护的具体类型,如遗传品种保护,对农产工业部门的审议仍然超出了本分析的范围。然后,本文分析了如何在非正规部门进行创新。4。第六节总结并提供政策建议。 II 国际条约,现有灵活性和区域/大陆保护 多年来,最不发达国家批准了几项国际知识产权条约。附件1包含截至2023年6月最不发达国家签署和/或批准的知识产权条约清单 。尽管国际规范主要由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确定,但最不发达国家在其他许多相关条约中的成员资格各不相同。尽管实际情况是各国的执行和执行情况各不相同,但所分析的34项条约中的大多数条约的订阅率很高。38个最不发达国家签署了《伯尔尼公约》和《巴黎公约》。然而,对于34项国际条约中的19项,只有不到10项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