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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基调下的政策取向?

2023-12-09陈至奕、孙金霞、陈玮、孙国翔东方证券L***
如何理解“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基调下的政策取向?

如何理解“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基调下的政策取向? 研究结论 事件: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4年经济工作。 政治局会议通常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预告”,本次会议的定调较过去几年有较大变化,2021-22年的基调均为“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稳的基础上求进),今年则为“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其中“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提法更侧重于“进”,对应明年政策总体基调可能偏积极;“先立后破”曾在去年双碳工作部署中多次出现,具体来说是要求在推进双碳工作时立足富煤贫油少气的基本国情,不能搞“运动式减碳”。立足当下,待“破”的是基于房地产与地方土地财政的增长模式,待“立”的则是更为供需自洽、技术升级的高质量发展,两者之间存在过渡期,需要妥善地处理房地产和地方债务风险,防止经济因转型而失速,这也意味着针对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和地方债务化解的政策还未告终,明年将延续今年的这一特征。 “做好明年经济工作”也提到了几项新要求,例如“切实增强经济活力”,表明当前的经济活力相对偏弱,这很大程度上是缺乏信心所致,因此本次会议也提到“改善社会预期”。从数据来看,今年二季度抱有“更多储蓄”意愿的居民占比为58%,比2019年同期高出了近14个百分点。 本次会议首次提出“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强经济宣传和舆论引导“,这一方面是要求各类经济政策取向一致,从而构成促进经济发展的合力,例如财政和货币协同配合,央行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专栏三以“积极主动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同”为题,说明了央行对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提供的支持;另一方面要通过经济领域的舆论宣传改善社会预期,12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提出的希望之一便是“坚定发展信心,协助做好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工作“。 财政政策从“加力提效”到“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年初时任财政部长刘昆曾对“加力提效”做了说明:“加力”就是要适度加大财政政策扩张力度,包括在财政支出强度上加力、在专项债投资拉动上加力、在推动财力下沉上加力三个层次;“提效”就是要提升政策效能,包括完善税费优惠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从这一说明来看,“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是“加力提效”的扩充,两者的内涵基本一致,尤其是在“以进促稳”的背景之下,明年适度扩大赤字与专项债规模、增加财政支出强度是大概率事件。 扩大内需方面,表述从去年“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转变为“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展望后续,联系近期政策,投资方面关注“三大工程”的政策支持和推进力度,消费方面的增量可能依然需要来源于经济回暖、现金流改善后的消费力提升。 产业政策方面,本次会议强调了科技创新,预计科技创新、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构建仍然是下一阶段产业政策的重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质生产力的步伐不会转变。 总体来说,本次政治局会议对“进”与“立”的诉求体现得较为明显,预示着扩张政策的延续,不妨对后续经济回暖报以更多信心。此外,本次会议没有提到房地产相关议题,但并非意味着地产救助政策已经结束。12月政治局会议的通告通常偏短,以往看也并非面面俱到,同为12月中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或对地产做出进一步的部署。可以作为参考的是,去年12月的政治局会议同样未提到地产,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地产置于化解金融风险的第一位,并提出“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等。 风险提示 房地产企业流动性风险继续蔓延,金融体系流动性内生收紧,相关产业链加速下行;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的风险。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 报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9日 陈至奕021-63325888*6044 chenzhiyi@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90001 孙金霞021-63325888*7590 sunjinxia@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070001 陈玮chenwei3@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2080003 孙国翔sunguoxiang@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3080009 “技术调查官”有哪些职责:数字经济监 2023-10-24 管与发展双周观察20231016如何看待超预期的经济数据?——9月经 2023-10-18 济数据点评社融改善是否可持续——9月社融数据点 2023-10-18 评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央地财政关系的重要事件——国债增发点评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 (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2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86 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