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 1)国内:9月全国碳市场活跃度大增,收盘价较上月涨幅超过10%。9月28日,全国碳市场最高价达77元/吨,再次创出历史新高,收盘价76.04元/吨,较上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涨10.54%。复旦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表示,9月份全国碳市场活跃度大增,主要体现在价格波动上升,再创历史新高;市场交易持续火热,成交量倍增。其中,价格方面,9月CEA的日均收盘价为72.55元/吨,在上月基础上再次上涨4.77%,收盘价首次突破每吨75元;成交量方面,9月全国碳市场交易持续火热,单月的配额成交量超过3000万吨,远超今年其他月份,三分之二以上的交易日成交量超过百万吨量级,日均成交量达到175.21万吨。 2)国外:CBAM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10月1日起,CBAM(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过渡期到2025年底,2026年至2034年逐步全面实施,2035年后则完全取消EU-ETS(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和CBAM所覆盖高碳产品的免费碳配额。CBAM是指某些商品在生产时会释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而当这些商品进入欧盟关境时,需要向欧盟额外支付一笔款项,其数额与商品制造时释放的温室气体数量相关。根据CBAM,欧盟将对从境外进口的特定产品额外征收碳边境调节费用,被称为“碳关税”,产品覆盖范围包括“电力、钢铁、铝业、水泥、化工、氢”六大行业。 政策动态:国家林草局:探索实施林业碳票制度,制定林业碳汇管理办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0月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唐芳林等人介绍《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有关情况。《方案》围绕发展林业碳汇提出了一系列举措。一是抓计量监测,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形成林业碳汇核算基准线和方法学,科学精准掌握林业碳汇储量和变化情况。二是抓市场交易,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参与市场交易,促进林业碳汇价值变现。三是抓制度建设,探索实施林业碳票制度,制定林业碳汇管理办法,筑牢林业碳汇发展的制度基础,使林业碳汇发展制度化、科学化。通过创新发展林业碳汇,既助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又为山区林区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 ESG产品跟踪: 1)债券:截至2023年10月15日,我国已发行ESG债券达3833只,排除未披露发行总额的债券,存量规模达5.67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绿色债券余额规模占比最大,达58.92%。截至2023年10月15日,本月发行ESG债券共10只,发行金额达218亿元。近一年共发行ESG债券1112只,发行总金额达14872亿元。 2)公募基金:截至2023年10月15日,市场上存续ESG产品共488只,ESG产品净值总规模达5,970.84亿元人民币。其中环境保护产品规模占比最大,达48.99%。截至2023年10月15日,本月发行ESG产品共0只,发行份额为0.00亿份,近一年共发行ESG公募基金93只,发行总份额为420.24亿份。 3)银行理财:纯ESG产品规模占比达62.03%。截至2023年10月15日,市场上存续ESG产品共403只。其中纯ESG产品规模占比最大,达62.03%。截至2023年10月15日,本月发行ESG产品共9只,主要为纯ESG和环境保护,近一年共发行ESG银行理财220只。 ESG专家观点:国际能源转型学会会长、国际能源论坛前秘书长孙贤胜:“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要顺应绿色低碳发展是全球的大趋势。近日,在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谈起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时,国际能源转型学会会长、国际能源论坛(IEF)前秘书长孙贤胜说:“不久前,我参加了上合组织在乌兹别克斯坦召开的一个能源会议,感觉到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确实已经深入人心。”在孙贤胜看来,首先就是各国需要加强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合作。“我个人认为,绿色低碳发展是全球的大趋势,所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也要顺应这一趋势加速发展。” 风险提示:ESG发展不及预期;双碳战略推进不及预期;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1.热点聚焦 1.1.国内 (1)9月全国碳市场活跃度大增,收盘价较上月涨幅超过10%。9月28日,全国碳市场最高价达77元/吨,再次创出历史新高,收盘价76.04元/吨,较上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涨10.54%。复旦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表示,9月份全国碳市场活跃度大增,主要体现在价格波动上升,再创历史新高;市场交易持续火热,成交量倍增。其中,价格方面,9月CEA的日均收盘价为72.55元/吨,在上月基础上再次上涨4.77%,收盘价首次突破每吨75元;成交量方面,9月全国碳市场交易持续火热,单月的配额成交量超过3000万吨,远超今年其他月份,三分之二以上的交易日成交量超过百万吨量级,日均成交量达到175.21万吨。 (2)江苏绿色低碳建筑国际博览会10月10日开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联合主办的“2023江苏绿色低碳建筑国际博览会”于10月10日至11日在南京召开,主题为“绿色城乡,迈向更低碳的未来”。博览会首次举办,吸引了82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参展,参展企业中,新能源、新材料、数字化、智能化和先进制造企业占比超过53%,重点展示国内外绿色低碳建筑、城乡绿色低碳发展实践和最新技术成果。今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建设,无锡锡东新城、苏州高铁新城获批为首批“先导区”,先导区也将首次亮相博览会。 (3)中国南方五省区清洁电源供给格局基本形成。10月9日,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发布《南方电网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报告(2021—2023)》,其中现实,今年1至9月,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南方五省区新增非化石能源装机容量2394万千瓦,占新增总装机容量的81.5%,南方五省区清洁电源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截至9月底,南方五省区新能源装机容量已突破1亿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容量占电源总装机比重达59%,今年底将突破60%。南方电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效:打造数字电网关键载体;充电桩实现乡镇全覆盖,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3%;搭建区域级虚拟电厂,整合散落的电力负荷进行削峰填谷;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因地制宜布局35项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等。 (4)惠誉:中国的碳减排目标将驱动可再生能源项目融资创新。10月10日,全球第三大评级机构惠誉评级发布研报指出,企业银行贷款和公共资金将无法满足中国实现脱碳目标所需的高额投资,这将推动中国拓展其他融资方式,以弥合融资缺口。惠誉表示,无追索权项目融资是全球各地普遍使用的能源项目融资工具,因为能源项目能够产生长期合同现金流,进而提供稳定且可预见的还贷资金来源。尽管印尼、越南和印度的一些项目使用了境外无追索权融资,但这种融资方式在中国境内外市场均不常见。中国希望通过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实现脱碳目标,则可能需要项目融资和其他融资方式。中国计划于2030年和2060年分别实现碳达峰和净零碳排放,并力争成为绿色技术的全球引领者。 (5)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探索实施林业碳票制度。10月12日,国新办就《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司司长王俊中在发布会上表示,森林具有强大的碳汇功能,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重要作用。集体林面积大,增绿提质潜力大,是提升碳汇能力的重要载体。王俊中表示,林业碳汇兼具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发展林业碳汇,是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举措。 (6)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零碳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深圳举行。10月12日,转移中心(深圳)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零碳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深圳举行。零碳服务中心是“一带一路中心”联合祺鲲科技下设的企业服务平台,致力于通过组织行业资源、对接国际权威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一站式”零碳解决方案,帮助企业以最小成本满足出口合规监管,适应国际绿色贸易新格局,实现更好地“走出去”,同时也在实践中为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实现“走出去”培育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和国际合规经验的“双碳”人才。 1.2.国外 (1)CBAM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10月1日起,CBAM(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过渡期到2025年底,2026年至2034年逐步全面实施,2035年后则完全取消EU-ETS(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和CBAM所覆盖高碳产品的免费碳配额。CBAM是指某些商品在生产时会释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而当这些商品进入欧盟关境时,需要向欧盟额外支付一笔款项,其数额与商品制造时释放的温室气体数量相关。根据CBAM,欧盟将对从境外进口的特定产品额外征收碳边境调节费用,被称为“碳关税”,产品覆盖范围包括“电力、钢铁、铝业、水泥、化工、氢”六大行业。 (2)欧盟新任气候专员承诺2040年前削减90%排放量。欧盟在2020年提交了减排中期目标,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至少55%,在2050年彻底实现净零排放。10月13日,欧盟新任气候专员Wopke Hoekstra表示,他希望在204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削减90%。Hoekstra表示,自己将按照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利用一切可用手段,使欧盟能够实现净削减90%排放量的最低目标。但Hoekstra的承诺尚未形成法律约束力,欧盟发言人已表示最终决定将由欧盟成员国合议作出,结果尚未确定。欧盟委员会将在明年一季度正式提出2040年气候目标计划,并交由各成员国和欧洲议会批准。 (3)埃及与马士基签署30亿美元绿氢开发协议。近日,由苏伊士运河经济区总局(SCZone)牵头的联合体与丹麦物流巨头马士基旗下的绿色能源部门签署框架协议,将在苏伊士运河地区建造一座大型绿色燃料生产设施,为船舶提供加油服务,助力埃及实施脱碳计划。项目一期将投资30亿美元。埃方联合体包括埃及主权基金(TSFE)、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管理局(NREA)和埃及电力传输公司(EETC)。SCZone主席瓦利德表示,经济区正在采取多项措施向发展绿氢等绿色经济转型,并将向欧洲市场出口。马士基方面表示,该协议是“全球向绿色燃料转型的重要里程碑”,强调埃及拥有许多支持“世界级绿色甲醇项目”的天然优势,包括可获得高质量的可再生能源。 (4)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发布ESG基金命名报告。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ESMA)发布ESG基金命名报告,旨在研究ESG术语在基金名称中的应用。ESMA去年发布咨询文件,计划为可持续基金设置投资门槛。当8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ESG领域,才可以使用ESG基金的名称。当ESG领域的资产有50%投资于可持续领域时,才可以使用可持续基金的名称。ESMA认为基金产品存在的漂绿现象与基金名称直接相关。为了应对漂绿问题,监管机构需要了解ESG基金的命名情况,使基金向投资者传递正确信息。 2.政策动态 (1)国家林草局:探索实施林业碳票制度,制定林业碳汇管理办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0月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唐芳林等人介绍《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有关情况。《方案》围绕发展林业碳汇提出了一系列举措。一是抓计量监测,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形成林业碳汇核算基准线和方法学,科学精准掌握林业碳汇储量和变化情况。二是抓市场交易,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参与市场交易,促进林业碳汇价值变现。三是抓制度建设,探索实施林业碳票制度,制定林业碳汇管理办法,筑牢林业碳汇发展的制度基础,使林业碳汇发展制度化、科学化。 通过创新发展林业碳汇,既助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又为山区林区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 (2)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明确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与现行的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保持一致,明确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要求,指导地方依法有序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和开展排污登记管理工作,推动“十四五”期间工业噪声依法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通知》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附件四大部分。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