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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行业周报(2023年第39周):绿电获扩需减负“双击”,水处理市场“方兴未艾”

公用事业行业周报(2023年第39周):绿电获扩需减负“双击”,水处理市场“方兴未艾”

行情回顾:9月25日-9月28日,电力、环保、水务板块分别下跌0.64%、0.09%、0.58%,燃气板块上涨1.44%,同期沪深300指数下跌1.32%。 需求扩容,供给“减负”,绿电供需改善:近日,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第四章《绿色用电》再次指出“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的唯一凭证”,同时鼓励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提高绿电消费比重,绿电的消费主体与消费场景有望扩大,进一步推动绿电消费、绿证与绿电交易。另一方面,在绿电运营侧,据北极星电力网报道,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特急通知。此前,4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第二、三章部分已经直指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成本。在国家能源局案例解读之后,江西、广州、云南、湖南陆续出台省级政策落实松绑新能源开发的限制,叠加本次的紧急通知,央、地层面松绑政策有望进一步出台,对于新能源开发的不合理限制有望逐渐缓解,运营商参与项目竞争愈加规范,合理收益率亦有望得到保证。 水处理市场“方兴未艾”:近日,根据北极星水处理网统计,8月水处理领域中标的亿级订单数量约为33个,总投资额约184.94亿元,环比增长12.35%,同比下降37.05%,水处理市场有所好转,但和去年同期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污水处理项目处理单价多在3元/吨左右的水平。从区域角度来看,8月份华东地区投资总额最高,12个项目投资总额达83.61亿元;从细分领域来看,水环境项目和市政污水项目总投资额都在63亿元左右。我们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水处理行业市场增量主要来自提标改造和市场下沉。 投资建议:从政策导向看,风、光仍将是“双碳”目标下的主题,上半年风、光装机高歌猛进,随着消纳政策的落实、地方限制政策的放开,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新能源运营商的合理收益率亦会得到保证。水电板块推荐长江电力、黔源电力,谨慎推荐国投电力、华能水电、川投能源;火电板块推荐申能股份、福能股份,谨慎推荐华电国际、江苏国信、浙能电力;核电板块推荐中国核电,谨慎推荐中国广核;绿电板块推荐三峡能源,谨慎推荐龙源电力、浙江新能。水处理市场“方兴未艾”,增量主要来自提标改造和市场下沉。谨慎推荐玉禾田、高能环境、三峰环境、瀚蓝环境、旺能环境、复洁环保;建议关注洪城环境、重庆水务、联合水务。 风险提示:需求下滑;价格降低;成本上升;降水量减少;地方财政压力。 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估值与评级 1每周观点 1.1行情回顾 9月25日-9月28日,电力、环保、水务板块分别下跌0.64%、0.09%、0.58%,燃气板块上涨1.44%,同期沪深300指数下跌1.32%。 各子板块涨跌幅榜前三的公司分别为: 电力:龙源电力、通宝能源、三峡水利; 环保:中自科技、中国天楹、德创环保; 燃气:新疆火炬、东方环宇、洪通燃气; 水务:祥龙电业、江南水务、中原环保。 各子板块涨跌幅榜后三的公司分别为: 电力:百川畅银、华电国际、天富能源; 环保:飞南资源、浩通科技、启迪环境; 燃气:大众公用、ST金鸿、ST浩源; 水务:联合水务、武汉控股、重庆水务。 图1:9月25日-9月28日,公用事业子板块中,燃气涨幅最大、电力跌幅最大 表1:9月25日-9月28日,公用事业各子板块涨跌幅榜 1.2行业观点 1.2.1需求扩容,供给“减负”,绿电供需改善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其中,第四章《绿色用电》再次指出“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的唯一凭证”,同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电,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绿电消费比重,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使用绿电的刚性约束,提高其电力消费中绿电最低占比,绿电的消费主体与消费场景有望扩大,进一步推动绿电消费、绿证与绿电交易。 绿电运营侧,据北极星电力网报道,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特急通知。根据通知,将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各地方组织实施的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开发项目,核查项目在签订开发意向协议、编制项目投资市场化配置方案、组织实施市场化配置项目开发过程、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干预行为。 早前,4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第二、三章部分已经直指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成本,在国家能源局案例解读之后,江西、广州、云南、湖南陆续出台省级政策落实松绑新能源开发的限制,叠加本次的紧急通知,央、地层面松绑政策有望进一步出台,对于新能源开发的不合理限制有望逐渐缓解,运营商参与项目竞争愈加规范,合理收益率亦有望得到保证。 图3:2023年8月底规上风电装机容量同比增长14.8% 图2:2023年1-8月风电新增装机同比增长79.2% 图5:2023年8月底规上光伏装机容量同比增长35.1% 图4:2023年1-8月光伏新增装机同比增长154.5% 1.2.2水处理市场“方兴未艾” 近日,根据北极星水处理网不完全统计,8月水处理领域中标的亿级订单数量约为33个(含部分预中标,不含供水),总投资额约184.94亿元,环比7月的164.61亿元增长12.35%,同比2022年8月的293.79亿元下降37.05%,水处理市场有所好转,但和去年同期相比仍有一定差距。8月份中标的33个项目主要分布于18个省份,聚焦华东区域,其中山东地区市场总投资占比达21%。落地项目以EPC、特许经营项目为主,央企、地方国企、水务龙头企业具备资金及市场优势,均有新增订单在手。污水处理项目处理单价多在3元/吨左右的水平。 从区域角度来看,8月份华东地区投资总额最高,12个项目投资总额达83.61亿元;从细分领域来看,水环境项目和市政污水项目总投资额都在63亿元左右,市政污水类项目数量较多,水环境类项目单体投资额更大。工业园区类项目有所增多,比如海天股份中标的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项目,农村污水打包类项目亦逐步释放。结合市场动态及相关政策目标,我们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水处理行业市场增量主要来自四个方面:1)针对乡镇地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管网建设困难等问题,环保市场有望持续下沉,乡镇污水处理难题有望得到缓解; 2)小流域治理,特别是黑臭水体治理,有望持续推进,解决污水垃圾直排等环境问题;3)现有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比如老旧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等; 4)工业端污水资源化再生利用,以达到近零排排放的目标。 图6:2023年8月各区域水处理项目中标情况 图7:2023年8月水处理各细分板块中标情况 2行业动态 2.1电力 国家发改委发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09/25) 《征求意见稿》指出,1、在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企业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保底供电服务和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义务,退出配电业务时履行配电网运营权移交义务,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2、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的经营主体地位,支持依据其可再生能源供电范围、电力负荷等情况划分配电区域。不得依托燃煤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营造成本优势。3、配电区域划分依据主要包括增量配电网规划有关情况、增量配电网覆盖范围及产权归属情况、相关单位与电网企业历史形成的实际供用电约定文件。 山西能监办发布关于对《山西省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2023/09/25) 1、火电、水电机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分摊,自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时间点起正式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范畴,参与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考核、补偿和分摊。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独立新型储能自首台机组或逆变器并网发电之日起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2、调试运行期的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以及退出商业运营但仍然可以发电上网的发电机组(不含煤电应急备用电源)和独立新型储能,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标准按照《山西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辅助服务市场规则确定分摊标准的3倍执行,若当月调试期分摊费用超过电费收入的10%,按照电费收入的10%进行结算,分摊费用月结月清。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就拟修订的规章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国家发改委修订形成了《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2023/09/25) 1、发电企业应当在生产运行阶段开展电能质量监测工作,针对自身原因引起的电能质量问题主动采取防治措施。新能源发电场站应当配置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并配合问题调查分析,为电能质量指标统计和问题分析提供数据支撑。2、电网企业应当加强对新能源场站并网点、10千伏及以上接有干扰源用户的公共连接点的电能质量测试和问题分析。3、鼓励各方为对电能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用户提供有偿增值服务等。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省独立储能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细则(试行)》(2023/09/25) 1)建立健全独立储能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机制,构建独立储能价格市场形成机制,逐步完善广东新型储能商业运营模式,激励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提升电力系统调峰、调频、爬坡等灵活调节能力,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助力解决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2)独立储能是指直接接入公用电网(包括在发电企业、电力用户计量关口外并网)的新型储能项目,满足以下准入条件的,可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1.额定功率在5兆瓦及以上,额定功率下可持续充电、放电时间均不低于1小时。2.具备独立分时正反向计量条件。已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独立储能,原则上不得自行退出市场。相关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的电网替代性储能,不参与市场交易。 独立储能可按照“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 吉林省印发《吉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2023/09/25)通知指出,实施“陆上风光三峡”、“山水蓄能三峡”等重点工程,推进“氢动吉林”行动,建设鲁固直流配套300万千瓦风电基地和光伏基地、生物质热电联产等项目,构建多元开发、充足可靠的电力供应体系。 西北能监局印发西北省间顶峰辅助服务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2023/09/26) 规则指出,西北区域省间顶峰辅助服务是在西北区域内顶峰资源不足省(区)存在电力缺口、用户用电无法保障时,向顶峰资源富余省区的储能电站、可中断用户购买跨省顶峰的服务。 储能顶峰分I类顶峰和II类顶峰,I类顶峰是指放电电量接受过省内或省间调峰辅助服务补偿的放电顶峰服务,报价区间为0-0.3元/千瓦时。II类顶峰是指放电电量未接受过调峰辅助服务补偿的放电顶峰服务,报价区间为0-0.9元/千瓦时。 独立储能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顶峰电力低于出清电力90%时,对缺额电量予以考核。以15分钟为采样周期计算,考核罚金计算公式为:储能考核罚金=1.3×0.25×∑(出清价格×max(0.9×出清顶峰电力-实际顶峰电力,0)) 云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09/26) 1、坚持以两部制电价政策为主体,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2、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现货市场运行前,引入竞争机制形成电量电价。现货市场运行后,抽水蓄能电站抽水电价、上网电价按现货市场价格及规则结算。3、健全抽水蓄能电站费用分摊疏导方式,建立容量电费纳入输配电价回收的机制,鼓励抽水蓄能电站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或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上一监管周期内形成的相应收益,以及执行抽水电价、上网电价形成的收益,20%由抽水蓄能电站分享,80%在下一监管周期核定电站容量电价时相应扣减,形成的亏损由抽水蓄能电站承担。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北京地区绿电结算相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