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JINSHANGBANKCO.,LT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558 2023 中期报告 目录 释义02 公司资料04 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概要0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股本变动及股东资料6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及雇员72 企业管治及其他资料78 中期财务资料审阅报告87 简要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88 简要合并财务状况表90 简要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92 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94 简要合并中期财务报表附注97 未经审计补充财务信息204 分支机构一览表208 释义 在本中期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章程” 指 本行的公司章程,或会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本行”或“我行” 指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于1998年10月16日在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倘文义所指)包括其前身、分行及支行 (不包括其附属公司) “董事会” 指 本行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本行监事会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董事” 指 本行董事 “内资股” 指 本行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以人民币认购或入账列作缴足 “原中国银保监会” 指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中国银保监会 指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山西监管局” “本集团”或“我们” 指 本行及其附属公司,倘文义需要,则包括其前身、分行及支行 “H股” 指 本行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02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中期报告 释义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央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报告期” 指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东” 指 本行股份拥有人 “股份” 指 本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附属公司” 指 具有《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2条赋予该词的涵义 “监事” 指 本行监事 “%” 指 百分比 二零二三中期报告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3 公司资料 法定中文名称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晋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JinshangBankCo.,Ltd. 英文简称JinshangBank 法定代表人郝强 授权代表人郝强、黄伟超 董事会秘书李燕斌(1) 联席公司秘书李燕斌、黄伟超 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中国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香港主要营业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40楼 电话0351-7812583 传真0351-6819503 电子信箱dongban@jshbank.com 网站www.jshbank.com 登载H股中期报告的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注: (1)李燕斌先生于2023年8月29日获董事会委任为董事会秘书,其任职资格尚待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的批准。在李燕斌先生获得本行董事会秘书资格批准前,李为强先生将暂时履行本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非《银行业条例》(香港法例第155章)所指认可机构,并非受限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督,及不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及╱或接受存款业务。 04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中期报告 公司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8年10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011347302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116H214010001 H股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份简称晋商银行 股份代号2558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中国法律顾问金杜律师事务所中国上海市 徐汇区淮海中路999号上海环贸广场 写字楼一期17层 香港法律顾问摩根刘易斯律师事务所香港 皇后大道中15号置地广场 公爵大厦19楼 1902-09室 国内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市 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国际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于《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香港 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 二零二三中期报告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5 公司资料 董事会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 郝强(主任)、张云飞(副主任)、李世山、段青山、胡稚弘 审计委员会 王立彦(主任)、赛志毅(副主任)、刘晨行、段青山、陈毅生 风险管理委员会 赛志毅(主任)、段青山(副主任)、张云飞、王建军、胡稚弘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赛志毅(主任)、段青山(副主任)、张云飞、王立彦 提名薪酬与人力资源委员会 段青山(主任)、赛志毅(副主任)、郝强、马洪潮、胡稚弘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胡稚弘(主任)、王立彦(副主任)、李杨、赛志毅 06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中期报告 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概要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3年2022年变动率(%)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经营业绩 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5,718.4 (3,690.1) 5,220.7 (3,540.5) 9.54.2 利息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028.3 433.3 (74.4) 1,680.2 458.2 (89.9) 20.7(5.4)(17.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8.9 368.3 (2.6) 交易收益净额 172.2 15.8 989.9 投资证券所得收益净额 250.7 494.3 (49.3) 其他营业收入(1) 24.6 11.2 119.6 营业收入 2,834.7 2,569.8 10.3 营业支出 (950.3) (870.3) 9.2 信用减值损失 (859.5) (735.3) 16.9 应占联营公司利润 16.1 10.3 56.3 税前利润 1,041.0 974.56.8 所得税费用 (8.0) (4.1) 95.1 净利润 1,033.0 970.46.5 净利润归属于: 本行权益持有人 1,034.1 972.36.4 非控股权益 (1.1) (1.9)(42.1) 归属于本行权益持有人之 每股盈利(以每股人民币元列示)—基本 0.18 0.17 5.9 —摊薄 0.18 0.17 5.9 附注: (1)主要包括经营性政府补助、非经营性政府补助收入。 二零二三中期报告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7 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概要 截至2023年 6月30日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变动率(%)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负债的主要指标总资产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341,982.9188,883.3 336,419.51.7180,905.84.4 总负债 其中:吸收存款 318,120.4272,161.3 313,065.91.6253,770.97.2 总权益 其中:股本 本行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23,862.5 5,838.7 23,845.1 23,353.62.25,838.7–23,335.12.2 2023年 盈利能力指标(%)平均总资产回报率(1) 0.61 0.63(0.02) 平均权益回报率(2) 8.75 8.680.07 净利差(3) 1.33 1.37(0.04) 净利息收益率(4) 1.34 1.280.0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 12.66 14.33(1.67) 成本收入比率(5) 32.06 32.28(0.22)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2年变动 截至 2023年 6月30日 截至 2022年 12月31日变动 资产质量指标(%)不良贷款率(6) 1.72 1.80(0.08) 拨备覆盖率(7) 190.23 177.0413.19 拨贷比(8) 3.27 3.190.08 08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中期报告 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概要 截至 2023年 6月30日 截至 2022年 12月31日变动 资本充足率指标(%)(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 10.50 10.500.00 一级资本充足率(11) 10.50 10.500.00 资本充足率(12) 12.45 12.400.05 总权益对总资产比率 6.98 6.940.04 截至 2023年 6月30日 截至 2022年 12月31日变动 其他指标(%)存贷比(13) 73.07 74.89(1.82) 流动性覆盖率(14) 253.52 208.8744.65 流动性比率(15) 74.03 70.883.15 截至 2023年 6月30日 截至 2023年 3月31日 截至 2022年 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净稳定资金比例(16)净稳定资金比例(%) 133.90 131.60128.32 可用的稳定资金 217,951.0 216,154.5208,056.1 所需的稳定资金 162,771.8 164,254.0162,134.6 附注: (1)按净利润除以期初及期末的总资产平均余额计算,并按年化基准调整。 (2)按净利润除以期初及期末总权益平均余额计算,并按年化基准调整。 (3)按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总付息负债平均付息率的差额计算。 二零二三中期报告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9 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概要 (4)按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计算,并按年化基准调整。 (5)按营业支出总额(扣除税金及附加)除以经营收入总额计算。 (6)按不良贷款总额除以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计算。除另有说明外,本中期报告所指“贷款和垫款总额”均不包含应计利息。 (7)按发放贷款减值损失准备总额(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减值损失准备)除以不良贷款总额计算。 (8)按发放贷款减值损失准备总额(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减值损失准备)除以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计算。 (9)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10)按核心一级资本(减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除以风险加权资产计算。 (11)按一级资本(减一级资本扣除项)除以风险加权资产计算。 (12)按总资本(减资本扣除项)除以风险加权资产计算。 (13)按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除以吸收存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14)流动性覆盖率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公式计算,流动性覆盖率=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100%。 (15)流动性比率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公式计算,流动性比率=流动性资产余额╱流动性负债余额×100%。 (16)净稳定资金比例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银保监发〔2019〕11号)规定的公式计算,净稳定资金比例=可用的稳定资金╱所需的稳定资金×100%。 10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经济金融与政策环境回顾 2023年上半年,中国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宏观政策显效发力,国民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 2023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人民币593,034.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5%。工业生产稳步恢复,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制造业同比增长4.2%,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比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快2.7个百分点。服务业增长较快,市场销售增势较好,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人民币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