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 2023 目录释义2 公司简介4 五年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概要8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股本变动及股东资料5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及雇员65 企业管治报告91 董事会报告125 监事会报告146 重要事项156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160 独立审计师报告163 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170 合并财务状况表172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174 合并现金流量表17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178 未经审计补充财务信息304 分支机构一览表308 释义 在本年报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章程” 指 本行的公司章程,或会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本行”或“我行” 指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于1998年10月16日在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倘文义所指)包括其前身、分行及支行(不包括其附属公司) “董事会” 指 本行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本行监事会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董事” 指 本行董事 “内资股” 指 本行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以人民币认购或入账列 作缴足 “原中国银保监会” 指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使其 职能 “原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指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现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山西监管局行使其职能 “本集团”或“我们” 指 本行及其附属公司,倘文义需要,则包括其前身、分行及支行 “H股” 指 本行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央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清徐晋商村镇银行” 指 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9日在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持股51% “报告期” 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东” 指 本行股份拥有人 “股份” 指 本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附属公司” 指 具有《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2条赋予该词的涵义 “监事” 指 本行监事 “%” 指 百分比 公司简介 1公司基本信息 法定中文名称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晋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JinshangBankCo.,Ltd. 英文简称JinshangBank 法定代表人郝强1 授权代表人郝强、黄伟超 董事会秘书李燕斌 联席公司秘书李燕斌、黄伟超 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中国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香港主要营业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40楼 电话(86)0351-7812583 传真(86)0351-6819503 电子信箱dongban@jshbank.com 网站www.jshbank.com 登载H股年报的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8年10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011347302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116H214010001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行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非香港法例第155章《银行业条例》所指认可机构,不受限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督,亦不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及╱或接受存款业务。 H股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晋商银行 股份代号2558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中国北京市 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香港法律顾问摩根刘易斯律师事务所香港 皇后大道中15号置地广场 公爵大厦19楼 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市 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于《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香港 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 公司简介 董事会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 郝强(主任)、张云飞(副主任)、李世山、段青山、胡稚弘 审计委员会 王立彦(主任)、赛志毅(副主任)、刘晨行、段青山、陈毅生 风险管理委员会 赛志毅(主任)、段青山(副主任)、张云飞、王建军、胡稚弘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赛志毅(主任)、段青山(副主任)、张云飞、王立彦 提名薪酬与人力资源委员会 段青山(主任)、赛志毅(副主任)、郝强、马洪潮、胡稚弘 2公司简介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胡稚弘(主任)、王立彦(副主任)、李杨、赛志毅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晋商银行”,英文JINSHANGBANKCO.,LTD.,2558.HK),总行设在山西太原,2008年12月30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银监会”)批准由太原市商业银行更名,2009年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并于2019年7月18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晋商银行先后实现引进战略投资者、H股上市等战略性突破,逐步走上了稳健发展、业绩良好、风险可控的现代商业银行发展道路。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分别达到人民币3,613.1亿元、人民币2,810.8亿元、人民币1,914.4亿元,资本充足率13.1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14%,拨备覆盖率198.71%,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成立以来,晋商银行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实现了对全省11个地级市的网点全覆盖,目前下辖153家营业网点,下设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投资设立了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成立了山西省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此外,稳步推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直销银行等电子渠道,形成了“在线线下一体化”的金融服务格局。 凭藉优异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金融服务,晋商银行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先后被评为“中国城商行最具竞争力民族品牌”、“中国最具竞争力中小银行”、“山西省功勋企业”、“山西老百姓最喜爱的银行”等,获得“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 晋商银行持续推进2021-2025年发展战略规划目标战略愿景:坚持安全发展,打造区域精品上市银行。区域定位:扎根三晋,服务山西。 市场定位: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业务定位:做强对公,做精零售,做优普惠,做专金融市场。 五年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概要 2023年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2年变动率2021年2020年 (%)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19年 (重述注) 经营业绩利息收入注 11,614.9 10,728.88.310,358.59,429.4 8,755.2 利息支出 (7,378.7) (7,135.8)3.4(6,804.5)(5,988.7) (5,496.2) 利息净收入注 4,236.2 3,593.017.93,554.03,440.7 3,259.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注 860.9 937.2(8.1)937.6890.7 696.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58.0) (203.2)(22.2)(172.2)(178.2) (85.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注 702.9 734.0(4.2)765.4712.5 610.6 交易收益╱(亏损)净额 (78.5) (32.5)141.5301.5(119.5) 435.4 投资证券所得收益净额 887.0 917.6(3.3)757.8819.8 746.2 其他营业收入(a) 54.6 48.113.512.014.5 37.7 营业收入 5,802.2 5,260.210.35,390.74,868.0 5,088.9 营业支出 (2,348.4) (2,186.7)7.4(2,070.5)(1,824.3) (1,836.8) 信用减值损失 (1,432.0) (1,237.9)15.7(1,652.9)(1,452.9) (1,665.5) 应占联营公司利润 12.1 20.7(41.5)24.521.5 20.9 税前利润 2,033.9 1,856.39.61,691.81,612.3 1,607.5 所得税费用 (33.3) (20.9)59.3(12.4)(41.4) (125.1) 净利润 2,000.6 1,835.49.01,679.41,570.9 1,482.4 净利润归属于:本行权益持有人 2,003.0 1,838.49.01,685.61,566.7 1,483.6 非控股权益 (2.4) (3.0)(20.0)(6.2)4.2 (1.2) 归属于本行权益持有人之每股盈利 (以每股人民币元列示) —基本—摊薄 0.34 0.319.70.290.27 0.28 0.34 0.319.70.290.27 0.28 附注: (a)主要包括经营性政府补助、非经营性政府补助收入。 注:自2020年起,本集团对信用卡分期收入进行重分类,将其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重分类至利息收入,并重述了2019年同期数据。 截至12月31日 2023年 2022年 变动率 (%)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负债的主要指标总资产 361,305.0 336,419.5 7.4 303,291.5 270,943.6 247,571.2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185,609.7 180,905.8 2.6 151,007.4 131,836.5 111,712.6 总负债 336,492.2 313,065.9 7.5 281,133.9 249,902.2 227,411.9 其中:吸收存款 288,250.4 253,770.9 13.6 199,207.2 176,781.7 155,322.2 总权益 24,812.8 23,353.6 6.2 22,157.6 21,041.4 20,159.3 其中:股本 5,838.7 5,838.7 – 5,838.7 5,838.7 5,838.7 本行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24,796.6 23,335.1 6.3 22,136.0 21,013.6 20,135.2 净利息收益率(4)注 1.36 1.32 0.04 1.43 1.54 1.6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 12.11 13.95 (1.84) 14.20 14.64 12.00 成本收入比率(5) 38.94 39.93 (0.99) 36.84 36.01 34.79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3年 2022年 变动 2021年 2020年2019年 (重述注) 盈利能力指标(%)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1) 平均权益回报率(2) 净利差(3)注 0.57 8.31 1.29 0.57 8.07 1.40 0.00 0.24 (0.11) 0.58 7.77 1.47 0.61 7.63 1.59 0.62 8.20 1.69 注:自2020年起,本集团对信用卡分期收入进行重分类,将其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重分类至利息收入,并重述了2019年同期数据。 五年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概要 截至12月31日 2023年2022年变动2021年2020年2019年 资产质量指标(%)不良贷款率(6) 1.78 1.80 (0.02) 1.84 1.84 1.86 拨备覆盖率(7) 198.71 177.04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