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hratings.com研究报告0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的解读及案例分析 联合资信金融评级一部|张哲铭|梁新新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3 年7月1日起实施,与《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相比,《办法》拓展了风险分类的资产范围,提出了新的风险分类定义,强调以债务人履约能力为中心的分类理念,进一步明确了风险分类的客观指标与要求,对推动商业银行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办法》给予商业银行存量资产重新分类较长的过渡期,但仍需关注《办法》实施后金融资产分类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资产质量、资本及盈利水平的长期影响。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银行业面临的信用风险逐步暴露,监管部门持续推进银行业做实资产风险分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办法》实施前,商业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主要依据原银监会于2007年发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但随着银行资产端业务类型的逐渐丰富,同业及投资等资产也面临风险分类的问题,同时部分风险分类细节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2017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审慎处理资产指引——关于不良暴露和监管容忍的定义》(Prudentialtreatmentofproblemassets–definitionsofnon-performingexposuresandforbearance),明确了不良资产和重组资产的认定标准和分类要求,旨在增强全球银行业资产风险分类标准的一致性和结果的可比性。此外,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分类提出新的要求,同时要求对金融工具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在国内的监管体系下,由于拨备覆盖率的监管要求,金融资产五级分类和减值准备的计提有较强的关联性,预期信用损失法的实施对金融资产的风险分类产生一定影响。对此,原银保监会2019年发布《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对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及重组资产风险分类要求。在上述征求意见稿基础上,2023年2月,原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 《办法》已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二、政策变化及解读 《办法》相较于《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将贷款风险分类拓展至表内金融资产, 包括:贷款、债券和其他投资、同业资产、应收款项等,除交易账簿下的金融资产以及衍生品交易形成的相关资产,表外项目中按照表内资产相关要求开展风险分类;同 时《办法》加强了对金融资产逾期天数的管理,针对商业银行目前实施新金融工具准 则,《办法》要求将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资产纳入不良资产管理,与原银保监会2022年5月印发的《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中将逾期超过90 天的信用风险敞口划分至第三阶段相呼应。此外,针对零售贷款,《办法》在对零售 资产开展风险分类时,可根据单笔资产的交易特征、担保情况、损失程度等因素进行 逐笔分类,其中,对个人贷款、信用卡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可采取脱期法进行分类。将逾期天数纳入五级分类划分的重要考核标准。具体来说,《办法》加入了逾期 天数作为定量指标的五级分类划分标准,将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操作性或技术性 原因导致的7天内的短期逾期除外)计入关注类;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超过90天、 270天和360天分别计入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在《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中,对逾期天数与分类等级关系的规定不够清晰,导致一些银行以担保充足为由,未将全部逾期90天以上的债权纳入不良类管理。《办法》要求将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90天 以上资产纳入不良类管理,而2019年原银保监会发布《征求意见稿》后,商业银行 在监管窗口指导下,基本上能够将全部逾期90天以上贷款纳入不良贷款进行管理,预计《办法》实施后逾期天数定量标准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影响较为可控;但同时,由于个别银行因债委会统一安排、抵质押物充足等原因未将逾期超过90天以上债权纳入不良类资产,《办法》的实施将加大该部分银行不良资产管理压力。另一方面,在现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下,商业银行对关注类贷款划分标准的执行存在一定差 异,在《办法》实施后,商业银行关注类贷款规模及占比或将面临一定的上升压力。此外,按照《办法》规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需将资产纳入不良类进行管理;预期信用损失占其账面余额50%和90%以上的,分别计入可疑类和损失类。根据新金 融工具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将划分至第三阶段,需确认金融工具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该部分金融资产在《办法》执行后将纳入不良进行管理,与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划分的第三阶段的资产或将趋同。 《办法》以评估债务人的履约能力为中心,关注债务人在本行和其他银行的全部 债权。《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以单笔贷款为对象,同一债务人名下的多笔贷款分类结 果可能不一致,既可以是正常类、关注类,也可以分为次级类、可疑类或损失类,借鉴巴塞尔委员会在《审慎处理资产指引》中对非零售交易对手有任何一笔风险暴露发生实质性不良,应将该对手所有风险暴露均认定为不良;考虑到对公客户公司治理和 财务数据相对完善,《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非零售金融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时,应以 评估债务人的履约能力为中心,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债务人第一还款来源的分析,以 评估债务人履约能力为中心,重点考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偿付意愿、偿付记录,并考虑金融资产的逾期天数、担保情况等因素。《办法》要求,同一非零售债务人在本行或其他银行的债务出现不良,应将所有债权均列为关注类;商业银行对非零售债务人在本行的债权超过10%被分为不良的,对该债务人在本行的所有债权均应归为不良类;同一非零售债务人在所有银行的债务中,逾期超过90天的债务已经超过20%,也应将债务人全部债务划分至不良类;对于债务人为企业集团成员的,其债务被分为 不良并不必然导致其他成员也被分为不良,但商业银行应及时启动评估程序,审慎评估该成员对其他成员的影响,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调整其他成员债权的风险分类。 《办法》以非零售债务人履约能力为中心,要求商业银行评估同一债务人在本行和其他银行全部债务的履约能力、还款情况以及五级分类,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债务人全部债务的监测和风险评估。《办法》以债务人履约能力为中心的划分标准或将导致商业银行不良及关注类贷款规模增长,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识别与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同时,相较于《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办法》对重组贷款的定义予以明确。《贷 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银行将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认定为重组贷款。但上述定义对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等细节并未明 确,银行在各自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对重组贷款认定存在一定差异。对此,新的《办 法》对重组贷款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并框定了债务人财务困难的情形,包括本金、利 息已逾期;虽未逾期,但债务人偿债能力下降,预计现金流不足以履行合同,债务有可能逾期;债务人的债务已经被分为不良等情形。同时,《办法》将对于现有合同赋予债务人自主改变条款或再融资的权利,债务人因财务困难行使该权利的也认定为重组贷款。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经济下行背景下,各银行开展部分借新还旧及展期类贷款,但由于《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下对重组贷款定义不够明确,部分银行未将借新还旧以及展期类贷款定义为重组贷款,也未按照要求进行五级分类划分。新的《办法》中,对于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后,银行开展的借新还旧及展期类应该属于重组贷款范畴,应按照重组贷款进行五级分类划分。 新的《办法》对重组贷款定义明确的同时,对于重组贷款五级分类划分予以适当 放宽。《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重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重组贷款的分类档 次在至少6个月的观察期内不得调离,观察期结束后,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新的《办法》中,要求重组前为正常类或关注类的资产,以及对现有债务提供的再融资,重组后应至少归为关注类;重组前为次级类、可疑类或损失类的,重组后仍划分为不良类。同时,新的《办法》对重组后的观察期设定进行了明确,在观察期内采取相对缓和的措施,有利于推动债务重组顺利进行。观察期自合同调整后约定的第一次还款日开始计算,应至少包含连续两个还款期,并不得低于1年;债务人在观察期结束时未解决财务困难的,或者观察期内没有及时足额还款的,重新计算观察期。考虑到新的《办法》对重组贷款定义进一步明确,重组贷款规模或将增加,同时由于重组贷款至少应归为关注类,且观察期有所延长,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关注类贷款规模或将有所增加。 此外,新的《办法》将风险分类的范围由贷款拓展至金融资产,在此之前,监管 未对同业及投资资产风险分类标准进行明确文件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银行 参照原银监会于2007年印发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进行五级分类划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中对于同业及投资资产采用风险分类法进行五级分类划分,但未提及逾期天数对相应资产五级分类划分的影响,各银行在划分标准上存在一定差异。新的《办法》下,同业及投资资产的五级分类划分标准已与贷款基本一致。同时,《办法》要求银行对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风险分类时,应穿透至基础资产,按照基础资产风险状况进行风险分类。对于无法完全穿透至基础资产的产品,应按照可穿透的基础资产中风险分类最差的资产确定产品风险分类。此外,从拨备角度来看,由于对于同业及投资资产目前没有严格的拨备覆盖率要求,部分银行对于同业及投资资产信用减值计提比例不高,随着同业及投资资产五级分类要求明确,相关资产拨备计提压力将加大。 三、案例分析1 为对比《办法》实施前后银行五级分类及拨备水平变化,本文选取12家城、农 商为样本进行数据统计,其中城商行和农商行各选取6家,地域覆盖西北、东北、华北、中部、西南以及东南地区。 五级分类方面,如前文所述,《办法》对贷款五级分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不良贷款及关注类贷款。从不良贷款情况来看,如前文所述,2019年《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商业银行已逐步执行“双90”的划分标准,贷款分类偏离度超过100%的情况逐步减少。截至2022年末,样本中贷款分类偏离度超过100%的银行占总样本的30%,样本贷款分类偏离度分布在50%~130%,样本平均2偏离度为90.79%,样本平均不良贷款率为1.78%。根据《办法》要求,以2022年末数据进行调整预测,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划入不良贷款,样本平均贷款偏离度降至84.89%,平均不良贷款率上升至1.91%,逾期天数定量标准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影响较为可控。 从关注类贷款来看,2022年末样本平均关注类贷款占比为3.92%。根据要求,本文将逾期90天以内的正常类贷款均划入关注类贷款3,同时将调整进入不良贷款的关注类贷款予以相应扣除,样本平均关注类贷款占比上升至4.59%,关注类贷款占比上升较为明显;此外,考虑到除定量要求将逾期90天以内的贷款划入关注类 1受数据的可得性影响,本文选取的12家样本商业银行在4000余家各类银行业机构的代表性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完全代表全行业水平。 2本文平均值计算全部采用算数平均数以降低体量差异的影响。 3在调整关注类贷款规模的过程中不考虑操作性或技术性原因导致的7天内的短期逾期的影响。 5.00%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0.50% 0.00% 4.59% 3.92% 1.78% 1.91% 关注类贷款占比 不良贷款率 外,重组贷款定义进一步明确,并明确至少划入关注类贷款,对关注类贷款占比或将产生进一步的影响。 图1关注及不良贷款率调整前后对比 拨备水平方面,本文针对上述12家银行的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