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安信证券]:《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点评:风险分类对象拓宽,强调更多客观因素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研究/报告详情/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点评:风险分类对象拓宽,强调更多客观因素

金融2023-02-14李双安信证券键***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点评:风险分类对象拓宽,强调更多客观因素

本报告版权属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项声明请参见报告尾页。 1 2023年02月14日 银行 行业动态分析 风险分类对象拓宽,强调更多客观因素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点评 证券研究报告 投资评级 领先大市-A 维持评级 首选股票 目标价(元) 评级 行业表现 资料来源:Wind资讯 升幅% 1M 3M 12M 相对收益 -5.1 -1.8 -3.3 绝对收益 -3.4 7.6 -13.2 李双 分析师 SAC执业证书编号:S1450520070001 lishuang1@essence.com.cn 陈惠琴 联系人 chenhq2@essence.com.cn 相关报告 信贷“开门红”如期兑现——1月金融数据点评 2023-02-12 当前我们对银行股的观点 2023-02-05 社融底部或已显现——12月金融数据点评 2023-01-11 《巴III》最终版带来机会还是挑战? 2023-01-05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银行股的影响 2022-12-18 事件:2月10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1号令《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并设置过渡期至2025年12月31日对存量业务进行重新分类,我们点评如下: 风险分类对象由贷款拓宽至全部金融资产:相较2007年《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以下简称“现行办法”),五级分类的资产由此前的贷款拓宽至包括贷款、债券和其他投资、同业资产、应收款项以及表外承担信用风险的项目(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剔除了“银行交易账簿下的金融资产以及衍生品交易形成的相关资产”)。根据2016年9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股份行、外资银行参照贷款分类的有关规定,对实质上由银行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内外业务均应进行分类。目前来看,该规定对国有行及股份行影响较小,但城商行及农商行对非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并未全部实行,拨备计提范围可能会扩大。 明确逾期天数、信用减值与风险分类的关联关系。现行办法中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时,虽然也有考虑逾期和信用减值因素,但并未明确两个因素与风险分类的关系,新办法中明确提出: ① 逾期天数:金融资产逾期后应至少归为关注类,逾期90天、270天、360天以上应至少分别归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即逾期90天以上(即使抵押担保充足)应纳入不良。截至2022年6月末的数据,多数上市银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不良贷款的比例均已低于100%,其中国有大行对不良认定更为严格,部分城农商行可能存在压力,如上海银行、郑州银行。 ② 信用减值: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资产应进入不良,其中预期信用损失占账面余额50%以上应至少归为可疑,占账面余额90%以上应归为损失。考虑到同业资产发生信用减值的风险相对较低,我们观察各家银行剔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利率债后的非信贷资产占比,用以判断该银行未来面临资产分类的压力,从2022年中期数据来看,部分中西部城商行可能压力相对较大,如贵阳银行、重庆银行。 明确以债务人为中心的风险分类理念。新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非零售金融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时,应以评估债务人的履约能力为中心,① 债务人在本行债权超过10%分类为不良的,该债务人在本行所有债权均应分类为不良;② 债务人在所有银行的债务中,逾期超过90天的债务已经超过20%的,各银行均应将其债务归为不良。此项规定相较征求意见稿要求有所放松,征求意见稿中提出“非零售债务人在单家银行的不良率超过5%或在所有银行的90天以上逾期率超过5%时,其债务均应归为不良”。 -23%-13%-3%7%17%27%37%2022-022022-062022-102023-02银行沪深300本报告仅供 Choice 东方财富 使用,请勿传阅。999563371 本报告版权属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项声明请参见报告尾页。 2 行业动态分析/银行 不再要求重组资产全部归为不良。相比现行办法中要求重组贷款均应分类不良,新办法不再统一要求重组资产必须分为不良,但应至少分为关注。重组观察期由至少6个月延长为至少1年,对划分为不良的重组资产,在观察期内符合不良上调条件的,可以上调为关注类,对于再次重组的资产至少归为次级类,并重新计算观察期。 鼓励通过收并购化解风险。因并购导致偿债主体发生变化的,并购方和被并购方相关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在6个月内不得上调,其中的不良金融资产不纳入相关条款的指标计算。即其中的不良金融资产单独管理,避免并购主体因为该笔交易受影响而被下调分类,体现监管对并购化解风险的鼓励态度。 整体来看,新办法和现行办法相比更加严格,体现在拨备计提范围扩大,资产分类强调更多客观因素,并且考虑交叉违约影响,但同时在新办法中又体现出鼓励通过重组和并购化解风险,有利于房地产及城投债务重组和并购。新办法和征求意见稿比做了部分放松,比如关注类贷款认定中,增加操作性或技术性短期逾期7天内可以豁免,债券、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业务除外;交叉违约风险防范中,本行风险暴露门槛从5%提高到10%,所有银行风险暴露门槛从5%提高到20%;给定三年过渡期,对2023年7月1日前的业务,银行仍可以按照现行规定施行,压力有所减轻。 对银行而言,我们认为短期内上市银行资产分类下调的压力相对可控,但部分高风险资产占比相对较高的城商行,在过渡期内可能会加大力度推动并购重组以化解风险。从中长期来看,预计银行将主动加强对债务主体资质的审查,对非标等高风险资产的投资也将更加审慎。 风险提示:突发事件扰乱经济复苏节奏、经济下行超预期、银行资产质量恶化超预期。 本报告仅供 Choice 东方财富 使用,请勿传阅。 行业动态分析/银行 本报告版权属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项声明请参见报告尾页。 3 图1.各家银行可能面临五级分类调整的敞口(2022H数据)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安信证券研究中心 注:此处公式为“(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非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利率债)/总资产” 图2.各家银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不良贷款比例(2022H数据)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安信证券研究中心 0%5%10%15%20%25%光大银行贵阳银行重庆银行邮储银行齐鲁银行沪农商行渝农商行南京银行兰州银行苏州银行青岛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长沙银行上海银行郑州银行华夏银行西安银行成都银行北京银行无锡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苏农银行民生银行紫金银行张家港行浦发银行常熟银行青农商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厦门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瑞丰银行江阴银行0%20%40%60%80%100%120%苏农银行农业银行瑞丰银行建设银行齐鲁银行江阴银行紫金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青农商行渝农商行张家港行杭州银行招商银行苏州银行青岛银行厦门银行江苏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常熟银行兰州银行成都银行无锡银行重庆银行民生银行长沙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西安银行贵阳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浦发银行南京银行沪农商行北京银行郑州银行上海银行逾期90天以上/不良贷款本报告仅供 Choice 东方财富 使用,请勿传阅。 行业动态分析/银行 本报告版权属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项声明请参见报告尾页。 4 行业评级体系 收益评级: 领先大市 —— 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300指数10%及以上; 同步大市 —— 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沪深300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10%至10%; 落后大市 —— 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10%及以上; 风险评级: A —— 正常风险,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小于等于沪深300指数波动; B —— 较高风险,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大于沪深300指数波动;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本人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研究观点独立公正、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特此声明。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说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本公司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可以为证券投资人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间接的有偿咨询服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本公司可以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本公司的客户发布。 行业动态分析/银行 本报告版权属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项声明请参见报告尾页。 5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本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本报告中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价格、价值及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将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但不保证及时公开发布。同时,本公司有权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本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如有需要,客户可以向本公司投资顾问进一步咨询。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提请客户充分注意。客户不应将本报告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惟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无论是否已经明示或暗示,本报告不能作为道义的、责任的和法律的依据或者凭证。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亦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的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是基于所预定的假设,并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和模型得出的,由于假设、估值方法和模型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也存在局限性,请谨慎使用。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声明条款具有惟一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安信证券研究中心 深圳市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9号安信金融大厦33楼 邮 编: 518026 上海市 地 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国投大厦3层 邮 编: 200080 北京市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国投金融大厦15层 邮 编: 1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