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4日 对二甲苯PX(系列三):期货合约相关内容汇总(征求意见稿) 研究员:张伟邮箱:zwei@swfutures.com 期货从业证书号:F3011397投资咨询证书号:Z0012289 正文 一、对二甲苯(PX)期货合约介绍 根据郑商所发布的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可知,对二甲苯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5吨/手,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吨,最小变动价位为2元/吨,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交割月份为1至12月,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量 为1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量为100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 量为200手。日盘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分别为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和第13个交易日,交易代码为PX。 图1:郑州商品交易所对二甲苯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 资料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 二、对二甲苯(PX)交割制度 关于对二甲苯期货的交割业务,其适用期货转现货、仓库标准仓单交割和厂库标准仓单交割,滚动交割的配对方式为响应配对和组织配对,交割单位为5吨,最后交割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3个交易日, 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和11月第15个交易日之前(含该日)注册的对二甲苯期货标准仓单,应当在当年1月、3月、5月、7月、9月和11月第15个交易日之前(含该日)全部注销。不具备对二甲苯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或者运输资质的客户,不得参与对二甲苯期货交割。 关于对二甲苯期货的交割标准,对二甲苯期货交割质量标准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石油对二甲苯》(SH/T1486.1―2008),基准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石油对二甲苯》(SH/T1486.1―2008)优等品质量标准,且氯含量 ≤1.0mg/kg的对二甲苯。在交割方式方面,对二甲苯期货采用仓库交割和厂库交割两种交割方式。仓库交割沿用郑商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中的一般规定,厂库出库时符合郑商所最低出库量要求的,由厂库将货物送至提货人确定的提货点。 三、对二甲苯(PX)风控制度 对二甲苯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5%,每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对二甲苯期货合约限仓标准: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二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最大单边持仓量为5000手;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 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非期货公司 会员和客户的最大单边持仓量为3000手;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 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最大单边持仓量为2000手;交割月份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最大持仓量为1000手,自然人客户最大单边持仓量为0。 图2:对二甲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 资料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 四、期货上市的意义 随着我国纺织行业的高速发展,目前我国正在加快构筑“原油 —PX—PTA、乙二醇—聚酯”的上下游一体化协同发展模式,其中对二甲苯产业规模大、行业发展快、企业实力强,但最上游的芳烃环节一直供需不平衡,且PX价格易受到原油价格及宏观环境的影响,企业经营风险较大,同时面临进口依存度较高、定价影响力弱、缺乏避险工具等问题。 对二甲苯期货的上市对于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在打造体现国内实际供需的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工具、提升行业价格透明度、 提高基础原料保障能力、服务产业稳健发展、提升国际定价影响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可以更好服务相关行业发展,作为聚酯产业链的重要原材料,可以与其下游PTA结合更好的实现风险对冲和套利,也利好其下游聚酯产品及纺织行业的平稳运行。 免责声明 西南期货有限公司具有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和经营期货业务资格(许可证号:91500000202897127J)。本报告仅供西南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仅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发放,并仅为提供信息而发放,概不构成任何广告。 本报告中的信息来源于公开的资料或实地调研,尽管我们相信报告中资料来源的可靠性,但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本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去及时更新本报告并通知客户。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不作为客户的直接投资依据,本公司不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产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或引用。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西南期货”,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若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该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通过此途径获得本报告的投资者应自行联系该机构以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或进行交易。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该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亦不为该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所载内容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1101A 电话:021-61101856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23层(不含2310、2311室) 电话:023-67070250 邮箱:xnqhyf@swfutures.com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