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金融行业跟踪周报(2022.11.14~11.20)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跟踪周报·非银金融 首批开办机构名单已公布,个人养老金业务适逢其时 增持(维持) 投资要点 行业总体观点及推荐:金融科技:乘借信创东风。“20大”强调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金融科技有机结合金融业务与数字化技术,成长空间可观。券商:进入配置重要时间窗口。1)历史复盘券商行情经验总结:�流动性充裕,多次降准及降息2~4次;②资本市场政策友好;③股基交易额环比改善,两融回暖;④ PB历史分位数跌破10%。2)流动性良好,券商估值逼近板块二十年的底部1.31(2018年10月水平1.02,历史分位数1.57%),但基本面情况好于2018年,板块在估值底部左侧布局通常能获得绝对收益,往下空间有限。3)长期盈利中枢确定性抬升:财富管理业务持续增长,渠道、产品和投顾均深度受益;衍生品规模保持较快增长,新产品陆续推出叠加制度持续规范,FICC构成核心增量;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速科创 板和北交所带来新增量,同时注册制改革也带来存量业务制度红利。保险:财险看α,寿险看β。1)寿险:新单2Q22应弱不弱,得益于队伍数量底部企稳和质态稳步提升,低基数效应下2H22新单和价值降幅有 望逐季收窄。我们预计1H22上市险企NBV增速为:国寿(-15%)、平安(-20%,假设调整后)、太保(-40%)和新华(-50%)。稳增长政策催化下权益市场底部企稳迹象显现,长端利率易上难下。2)财险:疫情各地蔓延影响利大于弊,2Q22至3Q22车险赔付率下行提振承保利润率。疫情虽然冲击新车销量与新车签单保费,但出行率下降带来的赔付节省远大于新车保费的下降。刺激汽车消费政策细则落地,力度超市场预期。东吴非银推荐板块排序:证券、保险、金融科技,推荐个股组合【东方财富】、【恒生电子】、【中信证券】、【中国财险】、【远东宏信】,建议关注 【同花顺】、【指南针】。 高频数据监测 本周 上周环比 2021同期比 中国内地日均股基成交额(亿元) 11289 +6.33% -7.55% 中国香港日均股票成交额(亿港元) 1391 +40.38% -31.57% 两融余额(亿元) 15774 +0.33% -14.16% 基金申购赎比 1.16 1.24 1.21 开户平均变化率 9.39% 10.64% 10.56% 流动性及行业高频数据监测: 2022年11月20日 证券分析师胡翔 执业证书:S0600516110001 021-60199793 hux@dwzq.com.cn 证券分析师朱洁羽 执业证书:S0600520090004 zhujieyu@dwzq.com.cn 证券分析师葛玉翔 执业证书:S0600522040002 021-60199761 geyx@dwzq.com.cn 行业走势 非银金融沪深300 4% 1% -2% -5% -8% -11% -14% -17% -20% -23% -26% -29% 2021/11/222022/3/222022/7/202022/11/17 相关研究 《保护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合法权益,降低潜在误导纠纷—— 《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点评》 2022-11-18 《上市险企10月保费数据点评开门红如火如荼,四季度平稳过渡》 数据来源:Wind,Choice,东吴证券研究所 注:中国内地股基成交额和中国香港日均股票成交额2021同期比为2022年 初至今日均相较2021年同期日均的同比增速;基金申购赎比和开户平均变化率上周环比/2021年同期比分别为上周与2021年同期(年初至截止日)的真实数据(比率) 行业重要变化及点评:1)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我们认为,本轮政策公布后可以进一步提升各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积极性,增强业务的可持续性,有助于加快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2)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我们认为,征求意见稿与终稿对比,更突出体现对消费者合法的保护权益并强调信息保护机制,同时 还体现了保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减少潜在误导纠纷。 风险提示:1)宏观经济不及预期;2)政策趋紧抑制行业创新;3)市场竞争加剧。 2022-11-17 1/13 东吴证券研究所 内容目录 1.一周数据回顾4 1.1.市场数据4 1.2.行业数据4 2.重点事件点评7 2.1.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7 2.2.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8 3.公司公告及新闻9 3.1.证监会就《关于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9 3.2.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修订发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10 3.3.北交所就做市交易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11 3.4.上市公司公告11 4.风险提示12 2/13 东吴证券研究所 图表目录 图1:市场主要指数涨跌幅4 图2:2021/01~2022/10月度股基日均成交额(亿元)5 图3:2021/03~2022/11日均股基成交额(亿元)5 图4:2019.01.02~2022.11.17沪深两市两融余额(单位:亿元)5 图5:2021.01.04~2022.11.18基金申购赎回情况6 图6:2021.01.04~2022.11.18预估新开户变化趋势6 图7:2021.01.08~2022.11.18证监会核发家数与募集金额7 3/13 东吴证券研究所 1.一周数据回顾 1.1.市场数据 截至2022年11月18日,本周(11.14-11.18)上证指数上涨0.32%,金融指数上涨1.44%。非银金融板块上涨2.26%,其中券商板块上涨1.55%,保险板块上涨4.00%。 沪深300指数期货基差:截至2022年11月11日收盘,IF2204.CFE贴水0点; IF2205.CFE贴水0点;IF2206.CFE贴水0点;IF2209.CFE贴水0点。 图1:市场主要指数涨跌幅 数据来源:Wind,东吴证券研究所 1.2.行业数据 截至2022年11月18日,本周股基日均成交额11289.27亿元,环比+6.33%。年初至 今股基日均成交额10363.00亿元,较去年同期同比-7.55%。2022年10月中国内地股基日均同比-17.28%。 4/13 图2:2021/01~2022/10月度股基日均成交额(亿元)图3:2021/03~2022/11日均股基成交额(亿元) 数据来源:Wind,东吴证券研究所注:数据为中国内地股基日均成交额 数据来源:Wind,东吴证券研究所 东吴证券研究所 截至11月17日,两融余额/融资余额/融券余额分别为15774/14683/1090亿元,较月初分别+1.58%/+1.52%/+2.39%,较年初分别-14.03%/-14.58%/-5.85%。 图4:2019.01.02~2022.11.17沪深两市两融余额(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Wind,东吴证券研究所 截至2022年11月20日,近三月(2022年9月~2022年11月)预估基金平均申赎比为1.18,预估基金申赎比的波动幅度达44.05%,市场情绪不稳定。截至2022年11月20日,本周(11.14-11.20)基金申购赎比为1.16,上周为1.24;年初至今平均申购赎比为1.08,2021年同期为1.21。 5/13 东吴证券研究所 图5:2021.01.04~2022.11.18基金申购赎回情况 数据来源:Choice,东吴证券研究所 截至2022年11月20日,近三月(2022年9月~2022年11月)预估证券开户平均变化率为10.95%,预估证券开户变化率的波动率达57.42%,市场情绪不稳定。截至2022年11月20日,本周(11.14-11.20)平均开户变化率为9.39%,上周为10.64%;年初至今平均开户变化率为11.36%,2021年同期为10.56%。 图6:2021.01.04~2022.11.18预估新开户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Choice,东吴证券研究所 6/13 东吴证券研究所 本周(2022.11.14-11.20)IPO核发家数1家;IPO/再融资/债券承销规模环比0%/+220%/-63%至90/203/775亿元;IPO/再融资/债承家数分别为11/7/304家。年初至今IPO/再融资/债券承销规模5518亿元/5471亿元/188220亿元,同比+23%/-28%/+193%;IPO/再融资/债承家数分别为358/266/52203家。 图7:2021.01.08~2022.11.18证监会核发家数与募集金额 数据来源:Wind,东吴证券研究所 2.重点事件点评 2.1.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事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决策部署,促进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发展,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共六章六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则。明确了制定目的、个人养老金业务的相关定义、行业平台功能和监管主体。二是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明确了个人养老金业务范围等,对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个人养老金产品提出具体要求。三是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规定了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类型,以及理财公司等参与该业务的机构应满足的要求。四是信息报送。对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向行业平台报送信息和向监管部门报告情况等提出要求。�是监督管理及附则。对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及理财产品等实施名单制管理和动态监管。 个人养老金制度处于初始阶段,覆盖面大、业务要求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参与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业务经营、客户服务、风险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均有较 7/13 东吴证券研究所 高要求。《通知》确定,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一级资本净额超过1000亿元、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具有较强跨区域服务能力的城市商业银行,以及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已纳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理财公司,可以开办个 人养老金业务。11月18日,证监会发布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其中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共37家,包括16家商业银行、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点评:本轮政策公布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在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费率优惠、特殊要求等方面进行调整,以提升各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积极性,增强业务的可持续性,有助于加快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建成覆盖全民、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风险提示:1)疫情控制不及预期;2)政策执行效果待检验。 2.2.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事件:为进一步推动全行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全面规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行为,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了《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保险公司作为产品信息披露的主体,应当将产品的条款、费率、现金价值全表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进行全面披露。信息披露对象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完善内部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机制,披露材料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保险公司不得授权或委托个人保险代理人自行修改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办法》明确,保险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在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材料制定、使用等方面的责任。同时,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