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简称:威海银行股份代号:9677 2022 中期报告 目录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3 第二节 释义 4 第三节 公司资料 6 第四节 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概要 8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61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资料 67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及雇员 73 第八节 企业管治 79 第九节 重要事项 82 第十节 中期财务资料审阅报告 84 175 187 第十一节未经审计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及 未经审计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第十二节未经审计的补充财务资料 机构一览表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保证2022年中期报告(“本报告”)所载数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经会议审议,有效表决,一致通过了本报告及中期业绩公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亲自出席董事14名。本行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3.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编制的2022年中期财务报告已由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阅。董事会及董事会辖下的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及批准本报告。 4.本行董事长谭先国、行长孟东晓、副行长兼总会计师陶遵建、财务部门负责人卢光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根据本行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行以现金派付2021年度股息,分配金额为人民币5.98亿元(含税),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0元(含税)。末期股息于2022年7月5日派发予股东。本行不宣派2022年度中期股息。 6.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7.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详细描述了本行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本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章节中“风险管理”和“未来展望”相关内容。 8.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列示。本报告所载若干金额及百分比数字已作四舍五入调整,任何表格中总数与金额总和间的差异均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9.本报告分别以中文、英文两种文字编制,在对两种文字版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版本为准。 第二节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行”、“我行”或 “威海市商业银行” 指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于1997年7月在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视文义所需)包括其前身、分行及支行(不包括附属公司) “中国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银保监局”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中国重汽” 指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管治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的企业管治守则 “本集团”或“我们” 指 本行及其附属公司,并(视文义所指)包括其前身、分行及支行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相关准则修订及解释性公告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中央银行”或“央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报告期” 指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山东高速” 指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高速集团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及本行主要股东 “山东高速集团公司” 指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控股股东 “山东国资委” 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附属公司”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通达金融租赁” 指 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第三节公司资料 基本信息 法定中文名称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威海市商业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 WeihaiCityCommercialBankCo.,Ltd. (简称“WeihaiCityCommercialBank”) 法定代表人 谭先国 董事会秘书 张家恩(1) 联系电话:(86)631-5236187 传真:(86)631-5210210 电子邮箱:whccb@whccb.com 联席公司秘书 卢继梁、谭柏如 注册资本 人民币5,980,058,344元 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中国山东省威海市宝泉路9号邮政编码:264200 客服电话:(86)40000-96636 投诉电话:(86)631-5221290 网址:www.whccb.com 香港主要营业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40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2671339534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B0176H237100001 股票上市地点、简称和代号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威海银行 股份代号:9677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及主要营业地点 法律顾问 中国内地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 B座16-21层(100020) 中国香港 普衡律师事务所 香港中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22楼 审计师 国内审计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7号楼中海国际中心 A座9层、17-20层 国际审计师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25楼 本行并非香港法例第155章银行业条例所界定的认可机构,不受限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管,亦不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及╱或接受存款业务。 附注: (1)张家恩先生自2021年12月被委任为本行董事会秘书,其任职资格尚待山东银保监局的核准。 第三节公司资料 公司简介 本行自1997年成立以来,始终牢记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和使命,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秉承“心相伴,悦成长”的服务理念,坚持在改革中创新,在发展中超越,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现辖济南、天津、青岛等124家分支机构,在山东省地方法人银行中率先实现网点机构“全省全覆盖”。2016年在山东省金融机构中首家发起设立了金融租赁公司,综合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20年10月12日本行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2021年正式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山东省首家“赤道银行”,绿色金融实现了新的突破。 本行的战略方向是坚定不移地走以“数字化”为驱动、以“差异化,零售化,精细化,综合化,资本化,品牌化,集团化”为内涵的“两端型零售银行”特色发展道路。在公司银行业务端,聚焦高端客户,坚持专业化、集约化的发展方向;在零售银行业务端,紧扣基础客群,持续创新特色产品,形成“两端型零售银行”业务特色。同时,遵循“数据标准化、标准在线化、在线智慧化”的理念,实施“线下业务在线化,在线业务丰富化,数字银行战略化”的“三步走”策略,扎实推进“数字银行”建设,依托科技赋能业务发展。 本行以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业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金龙奖“全国十佳城市商业银行”,在山东省政府组织的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中多次排名第一,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先后荣获“中国最佳特色银行”“中国最佳零售银行”“中国最佳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中国金融行业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山东社会责任企业”“山东省首批A级纳税金融单位”“山东省质量奖”及“山东省管理创新优秀企业”等奖项,品牌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显着提升。 第四节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概要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1-6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 经营业绩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交易净损益、投资证券净损益及其他营业净损益 营业收入营业支出资产减值损失税前利润净利润 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208.2370.0658.44,236.6(870.3)(2,162.6)1,203.71,090.2992.2 2,919.0346.3372.53,637.8(750.6)(1,723.0)1,164.2961.8882.9 变动(%)9.916.8476.7516.4615.9525.513.3913.3512.38 每股计(人民币元╱股)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每股收益 0.17 0.15 13.33 项目 2022年 6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本期末比上年末 资产负债的主要指标资产总额其中:贷款总额加:应计利息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332,659.5159,077.8844.94,092.7 304,520.8143,292.7668.53,593.9 变动(%)9.2411.0226.3913.88 发放贷款及垫款 155,830.0 140,367.3 11.02 负债总额 其中:存款总额加:应计利息 307,623.0225,791.63,743.5 280,350.6203,833.63,008.4 9.73 10.7724.43 吸收存款 229,535.1 206,842.0 10.97 股本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总额 权益总额 5,980.1 19,425.925,036.5 5,980.1 19,156.724,170.2 –1.413.58 每股计(人民币元╱股)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25 3.20 1.56 第四节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概要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1-6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 盈利能力指标(%) 变动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1) 0.69 0.70 (0.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 10.29 9.86 0.43 净利差(3) 2.03 2.13 (0.10) 净利息收益率(4) 2.14 2.25 (0.1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率 8.73 9.52 (0.79) 成本收入比(5) 19.45 19.51 (0.06) 项目 2022年 6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本期末比上年末 资产质量指标(%) 变动 不良贷款率(6) 1.47 1.47 0.00 拨备覆盖率(7) 176.67 171.56 5.11 贷款拨备率(8) 2.60 2.53 0.07 资本充足指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69 9.35 (0.66)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51 11.33 (0.82) 资本充足率 13.58 14.59 (1.01) 总权益对总资产比率 7.53 7.94 (0.41) 其他指标(%)流动性比例 58.87 63.22 (4.35) 存贷比(9) 70.45 70.30 0.15 (1)按照期内净利润除以期初及期末的总资产平均余额计算,并按年化基准调整。 (2)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并按年化基准调整。 (3)净利差=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付息负债平均付息率,并按年化基准调整。 (4)净利息收益率=净利息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并按年化基准调整。 (5)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不含税金及附加费)╱营业收入。 (6)按不良贷款总额除以贷款总额计算。 (7)按贷款减值准备总额除以不良贷款总额计算。 (8)按贷款减值准备总额除以贷款总额计算。 (9)按照贷款总额除以存款总额计算。2015年10月1日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