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回顾:3月14日-3月18日,电力、环保、燃气、水务板块分别下跌4.25%、4.30%、5.63%、4.96%,同期沪深300指数下跌0.94%。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企业签足中长期合同数量,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发电供热企业年度用煤应实现中长期供需合同全覆盖。发改委开展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专项核查是进一步配合《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的实施,监督煤炭企业与火电发电企业落实煤炭交易中长期合同,平抑煤炭市场价格波动。考虑到当前火力发电仍是我国主要的发电形式,落实煤炭中长期合同可以保障发电供热用煤稳定可靠供应,避免煤炭价格大幅波动对火电企业业绩影响,保证电力市场稳定运行。 国家发改委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任务》提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1)开展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2)健全防洪排涝设施;3)推进绿色低碳发展;4)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这将有助于:1)推动城镇及周边乡村燃气管道、供排水工程建设,减少洪涝、内涝影响,提高居民用气、用水质量,带动燃气及用水需求;2)进一步普及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危废处置市场,加速落后产能淘汰,提高行业集中度;3)与乡村振动有效衔接,带动区域整体协调发展,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释放潜在市场需求。 投资建议:通过落实煤炭交易中长期合同,保证煤价在合理区间内运行,完善煤价、电价传导机制,利好火电企业中长期发展。电力行业中,推荐水电板块的长江电力、核电板块的中国核电、火电板块的申能股份、绿电板块的三峡能源,建议关注华能水电、国投电力、中国广核。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将有望加快燃气管道及供排水管网体系建设,完善城镇及农村垃圾收转运等环节,提高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环保行业中,谨慎推荐环境修复、固废资源回收板块的高能环境,建议关注固废处理、城市能源及供排水综合服务商瀚蓝环境。 风险提示:需求下滑;价格降低;成本上升;降水量减少;地方财政压力; 政策推进滞后。 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估值与评级 1每周观点 1.1行情回顾 3月14日-3月18日,电力、环保、燃气、水务板块分别下跌4.25%、4.30%、5.63%、4.96%,同期沪深300指数下跌0.94%。 各子板块涨幅前三的公司分别为: 电力:金山股份、杭州热电、深南电A; 环保:华骐环保、中材节能、超越科技。 各子板块跌幅前三的公司分别为: 电力:太阳能、明星电力、世贸能源; 环保:建工修复、德创环保、北清环能; 燃气:新天然气、水发燃气、重庆燃气; 水务:创业环保、绿城水务、海峡环保。 图1:3月14日-3月18日公用事业子板块中,电力跌幅最小、燃气跌幅最大 表1:3月14日-3月18日,公用事业各子板块涨跌幅榜 1.2行业观点 1.2.1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3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专项核查工作。《通知》要求各企业签足中长期合同数量,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发电供热企业年度用煤应实现中长期供需合同全覆盖;落实合同价格机制,每笔煤炭的中长期合同必须有明确的价格水平与价格机制,港口和坑口中长期合同价格均不能超过确定的合理区间。 全社会用电需求与火电发电延续高增长,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与火力发电量分别同比增长10.3%与9.1%,火电始终发挥着中流砥柱的托底保供作用。自2021年初以来,电煤价格失控并上涨至历史高点,火电企业业绩承压。虽然各地纷纷出台电价浮动改革政策,适当允许电价浮动上涨,但火电企业成本端仍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自1Q21开始,火电板块成本增速高于营收增速,Q1-Q3单季成本增速分别超过营收增速4.9、13.5、32.8个百分点,3Q21出现近100亿元的单季亏损。 图2:秦皇岛动力煤(Q5500,山西产)市场价格情况 图3: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0.3% 图4:2021年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9.1% 图5:3Q21火电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7.8% 图6:3Q21火电板块营业成本同比增长60.6% 图7:3Q21火电板块归母净利润同比转亏 图8:3Q21火电板块毛、净利率同比下降20.0、15.9pct 2022年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分别就秦皇岛5500千卡热值下水煤,山西、陕西、蒙西与蒙东的5500千卡热值煤炭价格规定合理运行区间。《通知》强化了国家对煤炭市场价格的监管,当煤炭价格超过合理区间时国家将调控煤炭价格,保障发电与供热企业用煤稳定供应。 表2:发改委公布各地5500千卡热值煤炭合理区间 国家发改委开展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专项核查是进一步配合《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的实施,监督煤炭企业与火电发电企业落实煤炭交易中长期合同,平抑煤炭市场价格波动。考虑到当前火力发电仍是我国主要的发电形式,落实煤炭中长期合同可以保障发电供热用煤稳定可靠供应,避免煤炭价格大幅波动对火电企业业绩影响,保证电力市场稳定运行。 1.2.2国家发改委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任务》提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1)开展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2)健全防洪排涝设施;3)推进绿色低碳发展;4)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 当前,部分城市区域燃气管道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材料落后,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问题,后续将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以及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针对防洪排涝系统,将推动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修复,增加雨水调蓄空间,推动排水管网及泵站改造与建设,建设排涝通道,提高排水防涝能力。在环境治理方面,健全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同时,城市基础设施向乡村覆盖,推动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向城郊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我们认为《任务》的提出将有助于:1)推动城镇及周边乡村燃气管道、供排水工程建设,减少洪涝、内涝影响,提高居民用气、用水质量,带动燃气及用水需求;2)进一步普及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危废处置市场,加速落后产能淘汰,提高行业集中度;3)与乡村振动有效衔接,带动区域整体协调发展,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释放潜在市场需求。 2行业动态 2.1电力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国家发改委 ,2022/03/11) 《报告》提出:1)电力方面: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推进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打造油气“全国一张网”。推进燃气发电、核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政策,完成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2)环保方面:2021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序推进,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城市黑臭水体和入河入海排污口及工业园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持续深化;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行清洁生产。 湖北省印发《关于落实相关政策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北省能源局,2022/03/11) 《通知》指出:1)对2021年规划的10个风光火互补百万千瓦基地,今年各基地新增配置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30万千瓦;2)对新建抽水蓄能电站配置新能源项目,已核准的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项目,按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的20%配套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28万千瓦。上述新增配置风电项目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核准、2024年底前建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在2022年底前开工、2023年底前建成并网。 水利部印发《2022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水利部,2022/03/11)《要点》指出:推进小水电分类整改,开展绿色改造与现代化提升。长江经济带10省(直辖市)要查漏补缺,确保限期退出类电站全部退出,持续巩固清理整改成果;黄河流域8省(自治区,不含四川省)要加快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扎实开展问题核查和综合评估阶段工作,完成典型河流、区域和省级综合评估报告编制、批复。 北京印发《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北京发改委,2022/03/14) 《目录》提出:全市层面由原禁止新增燃煤火力发电、燃气热电联产调整为禁止新增火力发电、热电联产(保障城市应急备用、调峰和基本运行除外)。 国家能源局发布2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统计数据( 国家能源局 ,2022/03/15) 2月份,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增长,达到62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4%; 第二产业用电量37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5%;第三产业用电量11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2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8%。 1—2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34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8%;第二产业用电量84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第三产业用电量24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4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1%。 国家发改委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发改委,2022/03/15) 《通知》指出:1)电力方面:1.立足三省(江西、湖南、湖北)能源供应保障实际,完善城市群电网主网架结构,加快推进华中特高压交流环网建设,加强本地保障电源建设,推动南昌—长沙、荆门—长沙、南昌—武汉等特高压交流工程建设,实施金上—湖北、宁夏—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等区外电力引入工程。2.完善油气输送网络建设西气东输三线中段、川气东送二线、新粤浙广西支干线等天然气输送工程。2)环保水务方面:1.协同推进长江水环境治理。完善城乡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大力实施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河南印发《河南省扩大有效投资十条措施》(河南省发改委,2022/03/15)《措施》指出:加快重要能源设施建设,突出抓好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外引通道建设,加快构建高效连通、坚强有力的电力网、管道网和煤炭运输网及储配设施。推动煤电转型升级,力争2022年全年完成煤电节能和灵活性改造200万千瓦。谋划建设“郑汴洛濮”氢走廊,加快实施4个抽水蓄能电站和一批风电项目,力争全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450万千瓦。 黑龙江印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龙江人民政府,2022/03/16) 《措施》提出: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实施绿色低碳制造行动,对年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并实现年节能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减少碳排放2500吨以上、或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标杆水平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2022/03/16) 国家发改委近期将对各地和中央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