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与政策演进
2026年4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河北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试点范围扩容至14个省份+河北雄安新区,覆盖东、中、西部重点区域。该政策源于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旨在下放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权限,选择管理基础好的省份及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的地区进行试点,以支持经济大省发挥挑大梁作用,提高债券资金发行使用进度和配置效率。经过一年多试点,政策成效显著,压实了地方主体责任,加强了项目审核部门联动,加快了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强化了债券资金监管。
试点地区2025年运行成效
- 发行规模分化明显:经济发达地区占主导,“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引领专项债发行,规模优势显著。2025年,广东省以5,601亿元的发行额高居榜首,山东省(4,191亿元)、浙江省(3,713亿元)紧随其后,江苏省(2,785亿元)和四川省(2,416亿元)也高于任何非试点地区。
- 新增专项债发行整体增长:2025年,“自审自发”试点地区新增专项债达到33,703亿元,同比增加4,673亿元,显著高于非试点地区的12,214亿元(同比增加1,211亿元)。部分试点地区如广东、河北、浙江、上海实现跨越式增长,而贵州和西藏因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政策及项目储备限制等因素出现负增长。
- 发行节奏效率显著提升:2025年,“自审自发”试点省份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完成全年发行额的平均进度分别为25.35%、56.06%、88.48%,均比非试点省份高出较多。广东省1月单月发行额达1,008.03亿元,为全国当月最高纪录。
政策展望
“自审自发”试点政策覆盖由“局部试点”转向重点区域覆盖,更好地释放地方自主性与积极性,为进一步推广积累经验。随着试点地区的扩大,该机制将进一步提升专项债发行效率,加快资金落地速度,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力支持。未来有望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以提升地方政府专项债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