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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兆点胶:2026年一季度报告

2026-04-28 财报 -
报告封面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凌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春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陈晓峰和陆永华为一致行动人。陈晓峰为苏州特瑞特星熠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特瑞特星熠贰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陆永华为苏州特瑞特云帆壹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特瑞特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南京成贤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成贤六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雅枫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单位:股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股东陆永华为股东苏州特瑞特云帆壹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特瑞特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三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股东苏州特瑞特星熠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股东苏州特瑞特星熠贰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晓峰先生,二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股东南京成贤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成贤六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雅枫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三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对外担保事项 (1)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一级子公司苏州卓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兆自动化”)拟以人民币9,690万元收购广东浦森51%的股权。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提高公司的资金周转率,卓兆自动化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7年,公司在此并购贷款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股权变更完成后,卓兆自动化以其持有的广东浦森全部股权为本次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以目标公司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025年2月6日,公司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编号:C250206GR3255059)。目前,股权质押尚在办理中。 (2)公司三级子公司卓兆浦森(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兆浦森”)通过竞拍,以现金方式购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大岭山产业园规划一横路与规划纵四路交界处西南侧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26,666.67平方米,成交价为1,643.00万元,于2025年9月1日与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26年2月5日与广东恒誉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因工程项目建设所需,卓兆浦森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7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期限7年。具体以公司与银行协商并经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卓兆浦森拟以其编号为粤(2025)潮安区不动产权第0010727号的项目土地、项目后续所落成的上盖物、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同时,其股东广东浦森(公司二级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二级子公司向三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2026年3月31日,广东浦森、卓兆浦森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BZ476960120260008)、《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GDY476960120260001)。 2、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26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31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0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0)。截至报告期末未超出预计额度。 3、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所有承诺主体均完全履行了上述承诺。上述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之“附件一重要承诺的具体内容”。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