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美国中美研究中心&北京对话]:践行全球治理倡议 中俄北极治理的理念、实践与传播 - 发现报告

践行全球治理倡议 中俄北极治理的理念、实践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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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北极治理的理念、实践与传播 报告出品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美国中美研究中心北京对话 目录 新时代中国北极政策的目标、原则与主张/0302 (一)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政策目标.........................................................03(二)中国北极政策的基本原则...................................................................04(三)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政策主张.........................................................05 中俄北极治理的合作实践与进展/1503 (一)北极能源开发...........................................................................................15(二)航道基建.....................................................................................................16(三)专用船舶建造...........................................................................................18(四)科学考察.....................................................................................................19(五)困难挑战...................................................................................................21 01 引言 北极是全人类的北极,北极治理需要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这片被冰雪覆盖的遥远疆域,是地球气候系统的“调节器”、全球资源的“储备库”,更是全人类共有的宝贵遗产。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加剧,北极冰层加速消融,其在战略、经济、科研、航道等领域的价值日益凸显,逐步从地球边缘走向国际地缘政治的中心舞台。然而,价值提升背后,北极治理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挑战:气候变化引发的生态危机持续蔓延,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航道利用规则的博弈不断升级,地缘政治因素的介入让区域合作充满不确定性。如何在维护北极和平稳定的前提下,实现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平衡,构建公正合理的北极治理体系,成为关乎全人类共同利益的重大课题。 中国作为“北极事务重要利益攸关方”,始终是北极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从早期参与北极科学考察,到如今深度投身能源开发、航道基建、生态保护等多领域合作,中国的北极足迹始终遵循“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的核心原则,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作为历史上最早参与北极事务的国家之一,中国参与北极治理既有充分的国际法律依据,也源于自身发展的现实需求,更承载着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2025 年 3 月,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北京对话、美国中美研究中心、俄罗斯国际事务委员会在 2025・中俄三亚对话期间联合发起“北极治理”专题研究,这一举措恰逢其时。一年多来,研究团队秉持客观中立的立场,通过组织智库专家对话研讨、深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等企业实地调研、在 2025北极圈大会承办“中国的北极关系:战略竞争与务实合作”分论坛等多种方式,广泛汇聚中国、美国、俄罗斯及相关国家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和媒体记者的智慧与洞见。在此基础上,研究全面梳理了中国参与北极治理的实践路径,系统剖析了当前北极治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前瞻性展望了未来发展愿景,最终形成本报告。 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始终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参与北极事务,与俄罗斯等相关国家在能源开发、航道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深化合作,不仅为各国带来了重大战略机遇,更为动荡变革期的北极治理和全球海洋治理注入了宝贵的稳定性和确定性。面对北极治理中的复杂博弈与多重挑战,报告认为,唯有坚持多边主义、强化国际合作、构建共识性话语体系,才能推动北极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让北极真正成为造福全人类的“和平之极、合作之极、发展之极”。 新时代中国北极政策的目标、原则与主张 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不断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北极在战略、经济、科研、环保、航道、资源等方面的价值不断提升,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北极问题已超出北极国家间问题和区域问题的范畴,涉及域外国家的利益和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攸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共同命运,具有全球意义和国际影响。中国是北极事务的积极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努力为北极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2018年发布的《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明确了北极政策的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与主要政策主张,为新时代中俄北极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政策目标 中国的北极政策目标是:认识北极、保护北极、利用北极和参与治理北极,维护各国和国际社会在北极的共同利益,推动北极的可持续发展。 认识北极就是要提高北极的科学研究水平和能力,不断深化对北极的科学认知和了解,探索北极变化和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增强人类保护、利用和 治理北极的能力创造有利条件。 保护北极就是要积极应对北极气候变化,保护北极独特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不断提升北极自身的气候、环境和生态适应力,尊重多样化的社会文化以及土著人的历史传统。 利用北极就是要不断提高北极技术的应用水平和能力,不断加强在技术创新、环境保护、资源利用、航道开发等领域的北极活动,促进北极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实现共同发展。 参与治理北极就是要依据规则、通过机制对北极事务和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对外,中国坚持依据包括《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气候变化、环境等领域的国际条约以及国际海事组织有关规则在内的现有国际法框架,通过全球、区域、多边和双边机制应对各类传统与非传统安全挑战,构建和维护公正、合理、有序的北极治理体系。对内,中国坚持依法规范和管理国内北极事务和活动,稳步增强认识、保护和利用北极的能力,积极参与北极事务国际合作。 通过认识北极、保护北极、利用北极和参与治理北极,中国致力于同各国一道,在北极领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将顾及他国利益和国际社会整体利益,兼顾北极保护与发展,平衡北极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以推动北极的可持续发展。 (二)中国北极政策的基本原则 为了实现上述政策目标,中国本着“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参与北极事务。 尊重是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重要基础。中国主张各国都应遵循《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条约和一般国际法,尊重北极国家在北极享有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尊重北极土著人的传统和文化,也包括尊重北极域外国家依法在北极开展活动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国际社会在北极的整体利益。 合作是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有效途径,就是要在北极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合作关系,通过全球、区域、多边和双边等多层次的合作形式,推动北极域内外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非国家实体等众多利益攸关方共同参与,在气候变化、科研、环保、航道、资源、人文等领域进行全方位的合作。 共赢是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价值追求,就是要在北极事务各利益攸关方之间追求互利互惠,以及在各活动领域之间追求和谐共进。不仅要实现各参与方之间的共赢,确保北极国家、域外国家和非国家实体的普惠,并顾及北极居民和土著人群体的利益,而且要实现北极各领域活动的协调发展,确保北极的自然保护和社会发展相统一。 可持续是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在北极推动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和人类活动的可持续性,致力于北极的永续发展。实现北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协调,实现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的平衡兼顾,实现当代人利益与后代人利益的代际公平。 (三)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政策主张 中国参与北极事务坚持科研先导,强调保护环境、主张合理利用、倡导 依法治理和国际合作,并致力于维护和平、安全、稳定的北极秩序。 1.不断深化对北极的探索和认知 北极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探索和认知北极是中国北极活动的优先方向和重点领域。 中国积极推动北极科学考察和研究。尊重北极国家对其国家管辖范围内北极科考活动的专属管辖权,主张通过合作依法在北极国家管辖区域内开展科考活动,坚持各国在北冰洋公海享有科研自由。中国积极开展北极地质、地理、冰雪、水文、气象、海冰、生物、生态、地球物理、海洋化学等领域的多学科科学考察;积极参与北极气候与环境变化的监测和评估,通过建立多要素协同观测体系,合作建设科学考察或观测站、建设和参与北极观测网络,对大气、海洋、海冰、冰川、土壤、生物生态、环境质量等要素进行多层次和多领域的连续观测。中国致力于提高北极科学考察和研究的能力建设,加强北极科考站点和科考船只等保障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并提升其功能,推进极地科学考察破冰船的建造工作等。 中国支持和鼓励北极科研活动,不断加大北极科研投入的力度,支持构建现代化的北极科研平台,努力提高北极科研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北极自然科学研究,加强北极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研究,进一步推动物理、化学、生命、地球等基础学科的发展。不断加强北极社会科学研究,包括北极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历史、文化以及北极活动管理等方面,促进北极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的协同创新。加强北极人才培养和科普教育,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培养北极自然和社会科学领域的专业人才,建立北极科普教育基地,出版北极相关文化产品,提高公民的北极意识。积极推进北极科研国际合作, 推动建立开放包容的国际北极环境监测网络,支持通过国际北极科学委员会等平台开展务实合作,鼓励中国科学家开展北极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加盟“北极大学”协作网络。 中国鼓励发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极地技术装备。积极参与北极开发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深海远洋考察、冰区勘探、大气和生物观测等领域的装备升级,促进在北极海域石油与天然气钻采、可再生能源开发、冰区航行和监测以及新型冰级船舶建造等方面的技术创新。 2.保护北极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 中国坚持依据国际法保护北极自然环境,保护北极生态系统,养护北极生物资源,积极参与应对北极环境和气候变化的挑战。 2.1保护环境 中国始终把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放在首要地位,认真履行有关国际条约的义务,承担环境保护责任。中国积极参加北极环境治理,加强北极活动的环境影响研究和环境背景调查,尊重北极国家的相关环保法规,强化环境管理并推动环境合作。 海洋环境是北极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中国支持北冰洋沿岸国依照国际条约减少北极海域陆源污染物的努力,致力于提高公民和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与各国一道加强对船舶排放、海洋倾废、大气污染等各类海洋环境污染源的管控,切实保护北极海洋环境。 2.2保护生物多样性 北极是全球多种濒危野生动植物的重要分布区域。中国重视北极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全球变化与人类活动对北极生态系统影响的科学评估,加强对北极候鸟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开展北极候鸟迁徙规律研究,提升北极生态系统的适应能力和自我恢复能力,推进在北极物种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 2.3应对气候变化 应对北极气候变化是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环节。中国一贯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已将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等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列入国家整体发展议程和规划,为《巴黎协定》的缔结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的减排措施对北极的气候生态环境具有积极影响。中国致力于研究北极物质能量交换过程及其机理,评估北极与全球气候变化的相互作用,预测未来气候变化对北极自然资源和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