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五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总结
一、现状与形势
江苏省矿产资源种类丰富,已发现136种,查明资源储量的有78种。特色矿产包括金红石、高纯石英矿、锶等,均位居全国前列。但煤炭、铁、铜等金属矿产主要依靠外省外供,存在短缺和紧缺问题。矿业发展现状良好,找矿成果丰硕,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持续深化。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维护国家资源安全,强化资源保障,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
基本原则:维护安全,强化保供;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创新监管。
规划目标:
- 2030年:地质找矿取得新突破,资源保供能力持续稳定,绿色发展水平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更加完善。
- 2035年:找矿突破增储扩产成效显著,资源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矿业高质量发展格局更趋完善。
三、总体布局
服务区域发展重大战略:支持“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战略,有序勘查开发地热资源,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优化勘查开发区域布局:苏北地区加大金红石、高纯石英矿等勘查投入;苏中地区规范地热有序勘查;苏南地区统筹实施铁、铜、金等矿产勘查。
明确矿产勘查开发方向:重点勘查国家战略性矿产、江苏特色矿产,稳定煤炭、水泥用灰岩等矿产开发。
推动资源优化合理配置:在重点成矿区带部署调查评价区、重点勘查区,建设国家规划矿区,划定重点开采区和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
四、深入推进找矿增储夯实资源保障基础
加强基础地质调查:部署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预期圈定15处以上战略性矿产找矿靶区。
强化矿产资源勘查:部署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提交一批资源量,新发现3处以上大中型矿产地。
有序引导勘查活动:划定182个勘查规划区块,涵盖20个矿种,原则上一个区块只设置一个勘查主体。
五、全面提升矿产利用效率增强资源保供能力
加强开发分区引导:建设国家规划矿区,提升矿业开发集聚效应,统筹布局建筑石料开采。
科学调控开发总量:预期2030年全省矿产开采总量约1.8亿吨,矿山数量约250个。重点调控12个主要开采矿种。
优化矿山规模结构:到2030年,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数量占比在85%以上,主要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产量占比在95%以上。
集约高效利用资源:提升矿山“三率”水平,推进产业链建设,实施地热资源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工程,探索新型地下空间等资源协同开发。
规范设置开采项目:划定70个开采规划区块,涉及8个矿种,原则上一个区块只设置一个开采主体。
六、践行绿色低碳理念推进矿业绿色发展
全面推进绿色勘查:落实绿色勘查规范,实行全过程管理,推广绿色勘查技术方法。
全面建设绿色矿山:到2030年,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比例95%以上。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督管理。
强化矿区生态修复:加强监督监管,落实生态修复义务,鼓励复垦修复后土地合理开发利用。
七、加强矿业合作培育矿业新质生产力
深化矿业国内国际合作:拓展合作空间,深化地质援疆,深化海外勘查开采合作。
深化找矿基础理论研究:开展深部成矿条件和成矿机制研究,建立综合成矿模式。
推进人工智能找矿预测和找矿靶区优选:构建地质专用大模型,实现隐伏矿体智能找矿预测。
推动勘查开发关键技术创新和装备更新:开展大深度钻探技术研究,推广矿产资源利用先进适用技术。
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支持青年后备人才和专家队伍梯队建设,探索建设新型矿业高质量发展智库。
强化地质“一张图”应用:搭建江苏地质“一张图”数据生态平台,实现全类型地质资料统一服务。
八、深化资源管理改革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
加强探产供储销政策协同:探索建立战略性矿产探产供储销体系。
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将矿业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全面推进竞争性出让,落实矿业权出让收益有偿处置。
提升矿政服务效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应用电子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强化矿产开发监管:落实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
探索新型地下空间等资源协同配置:深入推进常州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试点,推动地方立法。
九、强化统筹协调保障规划落地见效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强化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建立地质勘查多元化投入新机制,探索建立矿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机制。
推动数据赋能:建设完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加强规划数据的可视化分析和深度挖掘。
严格规划实施:严格矿业活动规划审查,完善规划实施成效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