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背景及前期进展
- 跨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是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标志性举措,对打破市场分割、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均明确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并设定了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省级电力现货市场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全覆盖等目标。
- 2022年7月,连续开展现货交易的省份达到28个;2025年6月,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实现连续结算试运行;7月,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基本建立,实现了三网间全时序交易常态化,交易信息全国共享,参与主体“一地注册、全国通用”。
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
- 总体要求:坚持安全优先、公平开放、灵活高效的原则,促进市场互联互通,降低交易成本,扩大交易规模,提升交易灵活性,提高电网间电力资源配置效率和互济互保水平。
- 交易方式:包括集中交易和双边协商交易两种。
- 双边协商交易:适用于大型直流工程送电、联网工程电能互济等场景,包括要约申报、确认等流程。
- 挂牌交易:适用于其他电源利用大型直流工程送电、联网工程电能互济等场景,包括挂牌、摘牌等流程。
- 集中竞价交易:主要用于买卖双方均为多元主体的交易场景,包括要约申报、反馈、申报、出清等流程。
- 市场成员:涵盖发电企业、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其他新型主体、电力用户等。
- 准入条件:单个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作为交易单元,明确项目是否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绿证价格等;有绿电需求的电力用户可自主选择参与跨经营区绿电交易。
- 安全校核与执行:北交、广交分别按安全校核与执行原则开展预成交结果的安全校核,并将结果提交国调中心及南方总调;跨经营区中长期交易结果应物理执行,并作为各经营区内现货市场的运行边界。
- 交易结算:按照调度实际执行结果(调度计划执行曲线)和物理(关口)计量电量联合开展结算;明确结算原则、数据准备、信息交互要求等。
- 信息披露及市场服务:实现一地注册、全国共享,建立跨经营区客户诉求工单处理机制,共享绿电交易溯源信息,制定信息交互清单,标准格式。
工作目标
- 近期目标:信息披露及市场服务年度、月度按期开市,力争年底前开展闽粤直流和输电权交易试点。
- 中期目标:跨经营区交易实现融合,绿电交易年度、月度按期开市,推动开展全国绿电开市。
- 远期目标:现货日前起步,按日开市现货交易实现日前、日内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一地注册、全国共享”完善各类偏差结算机制。
细则主要内容
- 总则:明确市场成员基本原则、构成、市场范围、注册要求等。
- 市场注册:市场成员按照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要求办理市场注册、变更与注销,落实“一地注册、全国共享”要求。
- 中长期交易组织:包括需求要约申报、交易申报、交易周期、交易方式等内容。
- 绿色电力交易:明确绿电交易安全校核与结果发布、交易场景、价格形成方式、偏差补偿条款等。
- 现货交易:明确交易场景、交易流程、信息互通机制等。
- 交易执行:包括电力保供场景下交易计划调整、计量结算、费用与网损、溯源、信息披露及市场服务等内容。
- 附则:明确闽粤直流输电费用与网损、云霄直流输电费用与网损等内容。
已开展交易
- 今年以来,成功组织广西送上海绿电、三北送广东绿电、南方支援华东、蒙西送海南等交易,交易规模超22亿千瓦时。
- 成功试点开展了一次跨经营区现货交易,交易规模0.42亿千瓦时。
- 实现南网、国网、蒙西电网三网联合组织交易,拓宽“绿电”消纳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