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保护补偿政策进入法治化新阶段,以《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为核心,形成“1+N”的国家财政补偿格局,并提出地区间补偿概念。纵向补偿方面,中央财政投入持续加码,分类补偿全面覆盖,地方配套机制不断完善,初步形成覆盖森林、草原、湿地等多领域的纵向补偿格局。横向补偿方面,重点流域横向保护补偿机制不断迭代升级,跨省和省内流域生态补偿全面铺开。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取得积极成效,正从局部试验走向全面推广。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方面,生态环境权益交易、生态产业、生态保护补偿基金、绿色金融等发展迅速,为生态补偿提供了多元、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全球生态补偿机制迅速发展,涌现了丰富的制度实践和多元模式探索,为我国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供了丰富参考。面向“十五五”,要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为抓手,加快推动建设美丽中国,突出绩效完善纵向补偿长效机制,突出增量完善区域间横向补偿,突出统筹推动生态综合补偿扩围提质,突出市场完善多元化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