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已有6个经济体(涵盖32个国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公正转型资金机制,包括加拿大、欧盟、苏格兰(英国)、南非、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和越南。本文以这6个经济体为案例,横向对比了各经济体的公正转型资金机制的目标、资金投向、资金来源和资金模式。
研究发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认识到公正转型的重要性,但二者筹措资金的能力大相径庭。在国家自主贡献中提及公正转型的发达国家中,有91%建立了公正转型的资金机制,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只有12.5%。发展中国家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ETP)案例的投向相对单一,更加聚焦能源领域,对于技能培训、社会基本服务和非能源领域的经济多元化项目支持有限。
公正转型资金的资金来源以公共资金为主,但仅有公共资金参与的案例(加拿大、苏格兰和越南)资金总量较少,而私营部门融资占比相对较高的案例(欧盟、印尼和南非)资金总量较大。这说明,仅依赖公共资金难以实现大规模融资,而通过协调公共资金与私营部门资金开展联合投资,能够实现资金规模的增长。
公正转型资金的资金模式以财政拨款/赠款和优惠贷款为主。其中,发达经济体主要依托中央政府财政拨款和优惠贷款;而发展中国家则依靠债务工具(如优惠贷款和非优惠贷款),面临资金成本较高和债务可持续性较差等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