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与公告
2025年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第58号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对锂电池及中游材料实施出口管制,涉及物项包括重量能量密度≥300Wh/kg的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关键制造设备(卷绕机、叠片机等)、正极材料(压实密度≥2.5g/cm³,克容量≥156mAh/g的磷酸铁锂等)、石墨负极材料及相关技术、设备与工艺。
出口管制分类
- 锂电池相关:重量能量密度≥300Wh/kg的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及卷绕机、叠片机、注液机、热压机、化成分容系统、分容柜等关键制造设备,以及相关技术。
- 正极材料相关:压实密度≥2.5g/cm³且克容量≥156mAh/g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三元正极前驱体(镍钴锰/镍钴铝氢氧化物、富锂锰基材料等),及辊道窑、高速混料机等生产设备。
- 石墨负极材料相关:人造石墨及人造/天然混合石墨,及造粒、石墨化、包覆改性等设备和工艺的具体参数阈值。
影响分析
- 长期影响:
- 被列入管制的多为高性能产品,体现我国从规模领先迈向技术主导的进程。
- 推动锂电产业技术升级,强化产业链安全,构建“技术壁垒+供应链优势”双重护城河。
- 短期影响:
- 首次涉及关键制造设备,短期内可能影响海外客户采购和海外建厂进度。
- 原本在海外有产能的公司或将受益。
研究结论
建议关注具有海外产能的电池、正极、负极企业:
- 电池:宁德时代、亿纬锂能、国轩高科、欣旺达。
- 正极:龙蟠科技、容百科技、中伟股份。
- 负极:贝特瑞、尚太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