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组织关于反公共市场合谋投标指导文件-2025年更新指出,围标投标是违反竞争法最严重的罪行之一,它损害了公共采购人、公共商品和服务的最终用户以及纳税人。该指南建议成员国努力限制围标风险,并评估其公共采购法律法规和实践,以确保它们不会无意中促进围标。它还建议采取措施,使建立和维护共谋体系变得困难,并提高对可能表明围标的迹象和模式的认识(警报信号),以便识别可疑活动并进行调查。
联合投标是指本应是竞争对手的企业通常会秘密达成协议,以提高通过竞争性采购方式获得的商品、服务或工程的价格或降低其质量。联合投标的常见形式包括抑制报价、覆盖方案、旋转供应和市场份额分配。补偿机制对于阻止欺诈或不遵守协议可能发挥重要作用。
某些供给和需求相关的因素可能会促成串通。例如,市场高度集中、市场参与者的对称性、市场准入有限或困难以及创新能力低下等供给侧因素,可能有助于形成卡特尔。需求侧特征包括很少或几乎没有创新、优先考虑价格、社会同质性与共同特征、可预见的需求、财产、工程或相同或简单的服务、很少替代品,甚至没有以及重复报价。
招标设计检查清单列出了旨在降低串通投标风险的市场采购程序设计措施,包括了解市场和潜在供应商、采用有利于竞争的投标人参与要求和合同授予标准、相互不公开投标人的身份以及告知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存在及处罚范围。
联合提交检测清单列出了可识别和报告共谋行为的警报信号,包括异常的投标和价格,以及投标人的可疑声明和行动。这些信号包括被选中的投标人是供应商、存在地域分布市场承包商、一家经常投标的公司不会提交对于一个市场、某些供应商经常撤回其报价或出乎意料地撤回、某些企业 Always submit, but never win the market、企业似乎轮流赢得市场、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联合投标、一个同质的投标群体提交不完整的或不符合规格的报价、完全相同的报价、同一人向竞争对手提交报价、同一人使用另一个投标人的元素、某些企业的报价不完整(缺乏银行担保,例如)或错误、不同的报价包含相同的估算、报价较低,否则会让人以为它们不是真的、竞争性报价被同时提供或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提供、投标人共享同一地址和/或相同的办公场所、突然的且/或相同的涨价无法解释由于成本或市场价格上涨、可预见的折扣或优惠被意外删除或大幅减少、折扣低于通常的做法在其他同一市场的报价中、价格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不变,尽管市场条件或招标条件已改变、相同价格而此前它们是不同的、投标人间价格差异是规律性和重复性的在不同的招标中、存在一个赢家与其他报价的价值相近,或者排名第二的报价与后续报价的价值非常接近、他们为另一个类似的市场提供什么报价、高于估计值从项目中。
采购负责人必须了解公共采购方面的竞争法要求,并掌握反竞争法方面的实际要求集中投标以及它所包含的更广泛的概念和限制。如果价格或报价离谱,请咨询信息,确保这些要求并未向投标人提醒他们被怀疑,以保持秘密在于销毁证据。不得提及与第三方达成默契的投标指控,尤其是与供应商讨价还价,希望能得到更好的报价,例如保留所有文件,特别是申报文件(提供职位赢家和输家)、通讯录、合同等,在一个专用数据库中仅限指定的公职人员。在咨询内部律师,并可能咨询反垄断当局后,保存所有可疑行为的详细档案收集可疑陈述以及提交模式,注明日期、相关人员和其他在场人员,并详细描述事实或陈述。若怀疑存在串通投标’ 有管辖权的机构,或经咨询法律及/或内部合规服务后,调查不寻常的报价或价格提醒投标人。N, 特别是与相关供应商。报价、匹配和合同在一个受限访问的数据库中。在记下行为、声明、日期和参与者,只要你还记得。以便识别跨多个公共采购项目中的重复模式,特别是如果该部门已经遇到过串通案例。vos soup ons auxj. 在咨询内部服务及反垄断当局后。当涉及易受串标的市场或行业时并发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