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要点总结
发行上市条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置四套上市标准,均以市值为中心,并关注发行人的创新能力、经营稳定性、持续经营能力等。具体标准如下:
- 第一套标准:适用于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对关联方或重大不确定性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的发行人。
- 第二套标准:适用于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对关联方或重大不确定性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的发行人。
- 第三套标准:适用于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主要源于前期研发成果产业化的发行人。
- 第四套标准:适用于主营业务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行人。
此外,发行人需满足公众性要求,包括净资产、发行股份、股东人数等指标。
上市审核理念
-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重点关注发行人是否符合公开发行条件和北交所上市条件,信息披露是否合规。
- 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审核标准、流程、在审企业名单及审核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全程实行电子化审核。
- 坚持底线,更具包容:坚持注册制理念,对中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一些事项,如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客户集中度高等,审核不设置红线要求,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为判断依据。
审核关注问题
- 上市标准的选择与变更:发行人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上市标准,如因更新财务报告等原因不再符合原标准,需及时变更或撤回申请。
- 市值指标:保荐机构需对发行人市值进行预先评估,并在分析报告中充分说明评估依据、方法、结果等。
- 研发投入:关注研发投入资本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以及研发费用资本化的规模和比例。
- 经营稳定性:关注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等方面的稳定性。
- 重大违法行为:关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最近36个月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 行业相关要求:关注发行人的创新特征披露、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
- 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关注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更正等。
- 特殊投资条款:关注是否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特殊投资条款。
- 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关注发行人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以及持续经营能力。
- 其他关注点:还包括现金交易、境外销售、第三方回款、资金占用、转贷、股东提供无息资金支持、线上销售、医疗推广费等。
发行上市程序
- 申报前: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内幕报备和限售办理,并禁止敏感期交易。
- 申请与受理:提交申请文件,交易所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 审核机构审核:包括问询与回复、现场检查等。
- 上市委审议、形成审核意见:上市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发行人进行现场问询,并形成审核意见。
- 向证监会报送:审核通过后,向证监会报送审核意见、审核资料及申请文件。
- 注册后披露:披露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
- 特殊情形:包括重大事项处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等。
北交所审核沟通方式
发行人可以通过当面咨询(含视频形式)、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沟通咨询,沟通咨询阶段覆盖项目审核申报前、审核问询函发出后等各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