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于2024年6月发布《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提出淘汰、退出、改造三类措施,推进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9年9月。应急管理部于2025年7月7日发布《化工装置老化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细化老旧装置认定标准,要求企业对20年以上装置开展老化评估,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二、老旧化工装置梳理
梳理显示,沥青、短纤、纯碱、尿素等化工品20年及以上投产装置占比较高。具体数据:
- 沥青产能中,14.3%的装置投产年限超30年;尿素产能中,8.69%的装置投产年限超30年(剔除长停装置后)。
- 20年(含)至30年(不含)的生产装置需改造升级,一般不影響原有产能。
三、监管评估工作或常态化
《化工装置老化评估方法》要求定期开展评估,符合条件的老旧产能逐步被淘汰。此外,工信部将实施新一轮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十大重点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推动调结构、优供给、淘汰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