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于2024年6月发布《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提出淘汰、退出、改造三类措施,推进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9年9月。2025年7月7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化工装置老化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细化老旧装置认定标准,要求企业对20年以上装置开展老化评估。江苏省、湖南省等地已启动摸底评估工作。
二、老旧化工装置梳理
梳理部分化工品老旧装置占比情况显示,沥青、短纤、纯碱、尿素等20年及以上投产装置占比较高。其中,沥青产能中14.3%的装置投产年限超30年,尿素产能中8.69%的装置投产年限超30年,相关政策或对其影响较大。剔除长停装置后,上述比例依然显著。
三、监管评估工作或常态化
《化工装置老化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定期开展老化评估,原则上评估周期不超过5年,符合条件的老旧化工产能或逐步被淘汰。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实施新一轮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等十大重点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推动行业调结构、优供给、淘汰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