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50个经济体在公共采购方面的监管指标,重点关注促进竞争、公平、透明和物有所值的关键发现。研究发现,尽管所有经济体都制定了采购规则,但公共采购过程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监管设计和公共服务的互补性。
核心观点:
- 政府通过公共采购可以塑造市场、推动竞争和促进活力,从而实现创新、效率和增长。
- 更好的采购法规可以显著提高投标人参与度和增加财政节约,电子采购是促进竞争的最有效政策干预措施之一。
- 即使在供应商众多市场中,监管框架或公共服务的缺陷也会导致公共招标中投标数量减少。
关键数据:
- 平均复合采购类别得分为51.1分,与中位数(50.1分)紧密相关。
- 只有10个经济体在衡量性别敏感采购机制(如具有性别维度的评标标准)的指标上得分,不到一半的经济体在衡量鼓励准备具有环保成分的投标的激励措施的指标上得分。
- 高收入和上中等收入经济体的平均得分较高,但也有一些高收入和上中等收入经济体处于最低五分位。
研究结论:
- 各收入组的经济体在所有三个支柱(监管框架、公共服务和运营效率)中都存在显著差异,尤其是在电子采购系统的采用方面。
- 许多经济体在监管框架方面取得了进展,以吸引企业、建立信任并提高质量和服务交付,但这些努力尚未得到支持采购系统实践的改革的均衡补充。
- 运营效率支柱得分最高,这反映了政府历史上专注于简化内部流程,例如减少支付延迟或加快合同授予,而不是投资数字基础设施或面向公众的服务,这些服务可以使采购更具可访问性、包容性和结果导向。
- 高收入经济体在政府供应商中女性所占的比例最高,平均为45%,而低收入经济体中女性所占的比例最低,平均为8%。
总体而言,研究发现,无论收入水平如何,都可以实施促进公共采购竞争的良好做法。电子采购的采用和性别代表性是影响公共采购市场竞争力和活力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