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改委发布《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国家136号文,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部由市场形成。
核心观点与政策要点:
- 存量项目稳定衔接: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的存量新能源项目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机制电价按国家政策上限执行(0.3949元/千瓦时),机制电量上限参考外省非市场化率并适度优化,执行期限按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剩余小时数确定。
- 增量项目分类竞价: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新能源项目,通过价格竞争方式确定机制电价。竞价上限原则上不高于该类型电源上年度机制电量竞价结果或结算均价,下限根据先进电站造价水平合理确定。机制电量根据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等因素确定,执行期限参照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资的平均期限。
- 市场交易体系建设:完善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优化容量补偿和成本补偿机制,确保新能源全电量入市后的市场规则合理运行。
研究结论:
政策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增强项目电价政策的确定性和项目收益的确定性,标志着新能源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建议关注H龙源电力、中闽能源、三峡能源等。
风险提示:
政策执行进展不及预期、电力市场价格波动、竞争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