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未来经营收入类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细则》
摘要
2025年3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未来经营收入类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指引共同构成资产证券化业务规范体系的重要补充。该细则对参与人、基础资产、现金流、交易结构等提出详细尽调要求,旨在提升尽职调查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对参与人的核查
- 核查对象:原始权益人、特定原始权益人、重要现金流提供方、增信机构、资产服务机构、初始权益人、托管人。
- 核查要点:
- 原始权益人:基本情况、业务合规性、资信情况。
- 特定原始权益人: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资信情况。
- 初始权益人:对资产池表现的影响因素。
- 托管人:资金保管能力与风险控制体系。
- 实际融资人:差异化核查标准。
- 增信机构:金融指标尽调要求(如为融资性担保机构)。
对基础资产的核查
- 核查要点:权属与合规性、建设、验收、运营环节,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等程序履行情况。
- 抽样标准:
- 入池笔数多、资产同质性高且单笔占比小:抽样尽调。
- 入池资产笔数少于五十笔:逐笔尽调。
- 笔数不少于五十笔:抽样笔数不低于五十笔。
对现金流的核查
- 核查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 核查要点:现金流特征(独立、持续等)、来源、预测合理性、归集、分配、结算支付。
- 重点关注:来源集中度较高的商业合理性。
对交易机构的核查
- 核查要点:担保措施、境外增信。
- 担保措施:增信合同、担保合同与担保函、抵质押担保的核查。
- 境外增信:境内外相关核准、批准、备案或登记程序的核查。
对PPP项目的核查
- 核查要点:社会资本方持续经营能力、项目合规手续、合同限制性约定、现金流预测合理性、项目维护运营责任安排。
- 新增核查内容:重大合同纠纷、防范现金节流风险的措施、现金流预测机构对基础资产的预测合理性。
总结
《细则》的发布对资产证券化市场产生积极影响,要求市场参与方提升尽职调查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在合规前提下开展未来经营收入类资产证券化业务,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