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新加坡养老金体系采用“三支柱”模式,但三支柱规模分布极不平衡。第一支柱(中央公积金制度)占比超过九成,第二支柱占比不足1%,第三支柱占比8%。
- 第一支柱中央公积金资金基本都投资于新加坡政府为保证中央公积金收益特地发行和担保的非流动债券,投资于政府特别债券的中央公积金份额首先作为政府存款存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然后定期转移到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GIC)进行长期投资管理。
- 第二支柱养老金计划中的民政事务-投资计划配债比例最高,占56%,其次是股票,占40%;特定职业养老金主配债券和债基,占比分别为36%和30%,股票和股票型基金分别占比10%和22%。
- 第三支柱中的中央公积金投资计划回报率并不理想;补充养老金计划资产配置相对均衡。
- 新加坡养老金融产品有何创新?“以房养老”产品,分屋契回购计划(主要供给模式)和乐龄安居花红计划(帮助老年人“以大换小”)两种;从自愿转向强制的长护险,有乐龄健保计划和终身护保计划两种;高度发达的寿险行业,其发展主要受公积金制度的影响,现阶段主力产品以终身寿险与储蓄险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