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养老金体系由公共养老金(第一支柱)、雇主养老金计划(第二支柱)和个人养老储蓄计划(第三支柱)构成,其中第二、三支柱占比合计超过九成。
- 第一支柱:来自税收,投资于专设的特别债券,以长期国债为主,资金由联邦社保基金进行保守投资。
- 第二支柱:美国养老制度的核心,包括确定给付型(DB)和确定缴费型(DC)计划。DB计划曾是主要模式,但逐渐被DC计划替代。DB计划主要用于州和地方政府养老金,DC计划则以401(k)为主,占DC计划七成以上。DC计划逐步替代DB计划的原因是DB计划成本上涨,而DC计划具有税收优惠和灵活性。
- 第三支柱:个人退休账户(IRA),是养老金的重要补充,超半数美国家庭拥有IRA账户。IRA账户资金主要来自第二支柱,配置以共同基金、股票和债券为主,其中股票型基金占比最高。
美国养老金融产品创新主要受养老压力和资本市场发展推动。共同基金中的生命周期型基金是特色产品,根据投资者年龄调整投资组合。美国寿险市场发展成熟,产品丰富,重点已转移至年金险产品。美国是长护险的起源国,但市场趋于衰退。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逐渐从私人转变为政府主导,政府担保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HECM)是主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