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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进展研究报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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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进展研究报告2024

“无废城市” 建设进展研究报告 2023年 Zero-wasteCitiesConstructionProgressAnnualReport(2023)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编著 中国环境出版集团 “无废城市” 建设进展研究报告 2023年 Zero-wasteCitiesConstructionProgressAnnualReport(2023)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编著 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北京 编委会 主任:李文强副主任:胡华龙 编委:林军郭琳琳 主编:滕婧杰林军 副主编:赵娜娜郑睿颖祁诗月 编辑:于然王雪雪杨阳赵子康王永明 前言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应有之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国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迈出坚实步伐,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领域顶层设计日趋完善、制度体系更加严密、利用处置能力大幅提升,认识高度、改革力度、实践深度等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但同时,我国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部分城市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还有较大差距。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有助于引导全社会减少固体废物产生,推动城市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提高城市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增强民生福祉。2018年12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17个部门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并筛选确定113 个城市和8个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标志着建设工作从试点向全国逐步推开。 2023年,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实践,取得了一系列成效和经验。为跟踪各地“无废城市”建设主要成效和取得的经验,在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指导下,在各省(区、市)、各城市及地区生态环境部门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下,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牵头编制了《“无废城市”建设进展研究报告(2023年)》。报告跟踪梳理了近年来国家战略部署相关要求、各省(区、市)及城市“无废城市”建设进展情况,围绕重点领域选编了部分地方经验做法与探索实践,为有关地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实践创新提供借鉴参考。 目录 一、国家战略部署要求/001 (一)党中央、国务院重要部署/001 (二)相关部门工作要求/001 二、各省(区、市)“无废城市”建设进展/002 三、城市“无废城市”建设进展/007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统筹高位推进/007 (二)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减轻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008 (三)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008 (四)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009 (五)提高全过程管理水平,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010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010 (七)完善四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要素保障能力/011 (八)多主体建设“无废细胞”,以点带面助力“无废城市”/012 (九)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共同营造“无废”氛围/012 四、“无废城市”建设经验做法与探索实践/013 (一)省级经验做法与探索实践/013 1.上海市:完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经验做法/013 2.江苏省:“无废园区”一体化管理经验做法/016 3.浙江省:“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经验做法/018 4.重庆市:深入推动川渝“无废城市”共建经验做法/021 (二)城市经验做法与探索实践/023 1.鄂尔多斯市:煤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探索实践/023 2.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经验做法/025 3.衡水市:“气、电、热、肥”农业联产生态循环经验做法/028 4.南阳市:规模以下畜禽粪污循环利用探索实践/030 5.抚州市:点“草”成“金”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经验做法/033 6.杭州市: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经验做法/035 7.佛山市:多源固体废物协同利用处置经验做法/037 8.温州市:小微危险废物全闭环管理经验做法/040 9.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多源有机废弃物协同处理利用经验做法/042 (三)“无废细胞”建设/045 1.杭州市:创新开展“无废亚运”行动/045 2.大连市:打造石化行业“无废企业”/047 3.济宁市:数字化赋能“无废园区”循环发展/049 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率先开展“无废集团”建设试点/051 一、国家战略部署要求 (一)党中央、国务院重要部署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2023年7月17日—18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全链条治理塑料污染,持续推进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深化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工作,严防各种形式的固体废物走私和变相进口;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力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建设美丽乡村。 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推动实现城乡“无废”、环境健康。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塑料污染。深化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工作,严防各种形式的固体废物走私和变相进口。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以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为重点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东部省份率先全域建成“无废城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2023年10月5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提出要“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重点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加强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持内蒙古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二)相关部门工作要求 2023年2月16日—17日,生态环境部在北京召开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并讲话,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会议确定,2023年要抓好以下重点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深入推进‘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深入推进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启动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 001 2023年7月24日,生态环境部在杭州召开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生态环境部部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 002 激发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狠抓落实,推动高质量建设。 2023年6月26日,中央财办等部门印发《关于有力有序有效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财办发〔2023〕6号),提出“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千万工程’首先是一项‘生态工程’,既保护了‘绿水青山’,又带来了‘金山银山’,让乡村成为绿色生态富民家园。……推进‘无废乡村’建设,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依法建立畜禽粪污收运利用系统,依法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创新培育‘美丽乡村+’农业、文化、教育、旅游、康养、文创等乡村新业态,全面打通‘两山理论’转化通道”。 2023年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 2025年)》(发改环资〔2023〕1046号),提出开展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积极推动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设施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优化布局建设建筑垃圾中转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加快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支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地区率先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模式。 2023年3月1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2023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计划》, 重点围绕加快探索创新、加强指导帮扶、提升保障能力、做好宣传引导等四大方面提出39 项任务,全面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年度总结工作的通知》,后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自评估指标,要求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相关城市和地区,从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建议等方面做好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年度总结工作。 二、各省(区、市)“无废城市”建设进展 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海南、重庆等10个省(市)推进省级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河北、辽宁、吉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贵州、西藏、甘肃等10个省(区)制定全省“无废城市”建设梯次推进工作方案。各省(区、市)积极作为,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加大技术帮扶力度。20个省(区、市)建立技术帮扶机制,组织各领域专家建立省级“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或技术帮扶组,加大帮扶力度,充分发挥各专业领域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北京、河北、辽宁、吉林、浙江、福建、江西、重庆等15个省(市)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吉林、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因地制宜制定本省“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细则或评估办法。 天津市印发20种场景“无废细胞”评价指标体系,成立各类场景“无废细胞”志愿服务工作组,加大实地调研和技术帮扶力度,2023年全市共建设完成743个“无废细胞”。加强执法力度,与北京市、河北省联合开展打击建筑垃圾偷运乱倒行为“零点行动”,对3 地41处临界卡口开展为期百日的常态化联合巡查执法;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系列专项行 动,全年共检查企业2700余次,发现问题5000余个,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优化监管模式,创新采用“区域互评”模式,由市级危险废物评估专家带领各区骨干成立联合评估小组,共同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工作。成功获批国内唯一GEF项目试点申请,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探索符合天津实际的“无废城市”路径。创建“无废天津”公众号,高质量宣传国家及天津“无废城市”建设政策方针和工作成效。 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重金属排污权交易,首批交易的9个除尘灰处理项目,合计处理能力达490万吨/年,有效地解决了钢铁企业除尘灰等固体废物处置难题。连续4年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列为民生工程,全省生活垃圾焚烧能力达到7.93万吨/日,12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关停。牵头联合北京市、天津市制定《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推动联建联防联控联治。以唐山市为试点,开展钢铁行业“固体废物全量化利用”模式探索创新,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规范化贮存、资源化利用、协同化处置、产品化销售、智慧化管理。 辽宁省22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辽宁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方案》。印发《辽宁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试行)》及第一批评估细则,指导各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