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摘要
数字化通过数字平台促进了非数字化商品和服务的交易,并增加了可数字化交付的出口产品,对APEC经济体产生了显著影响。1994年至2019年间,APEC内部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几乎增长了五倍,2022年APEC内部贸易量达到3万亿美元,约占全球贸易总额的47%。2018年,APEC区域内的数字贸易对经济贡献了2.1万亿美元,大约占区域GDP的4.1%。
研究使用数字强度作为数字化程度的近似值,发现高收入经济体由于在数字基础设施、人力资本以及制定稳健的数字政策方面拥有优势,其数字化程度更高。然而,非高收入经济体进展迅速,2000年至2020年间,非高收入APEC经济体在数字化进程中的增长速度超过了高收入经济体。服务业在2000年至2020年间数字化程度更高、数字化速度更快,相较于非服务业部门。
研究发现,更高的数字化强度与可数字化交付服务的贸易量增加相关。对于亚太经合组织(APEC)经济体而言,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的数字化强度,可数字化服务出口额增长2.5%。从需求侧渠道来看,数字化创造了更多创建可数字化服务和内容的可能性,增加了数字订购平台的使用,从而扩大了市场覆盖面并触及到新的消费者,同时也提升了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实现差异化。从供给侧渠道来看,数字化简化了业务流程以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了进入壁垒从而增加了新参与企业的数量,并降低了复制成本以实现产品和服务的规模化。
研究提出了四项可转化为APEC政策制定者潜在行动项目的关键见解。这些行动项目包括跨APEC经济体之间的合作领域,以及APEC经济体内部发展宏观经济和部门层面政策。
研究发现,数字强度每增加一个百分点与ICT服务出口增长2.3%,金融服务和专业服务的出口分别增长1.7%和1.7%,但对行政和支持服务的出口影响不显著。这表明,提高数字化程度可以同样惠及这两类经济体在可数字化贸易方面的利益。
研究还发现,尽管所有经济体(无论收入水平如何)从数字化贸易增加中均能同等受益,但高收入经济体目前的数字化程度更高。非高收入经济体可以通过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本投资来缩小差距。
最后,研究观察到关键经济部门在数字化强度方面的显著差距。许多经济体在其前三大部门的数字化强度水平低于APEC部门平均水平。通过加强区域合作以推动制造业等关键行业的数字化技术应用,可以创造巨大的利益并促进数字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