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EGENDARYEDUCATIONGROUPLIMITED 传承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95) 有关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之补充公布 兹提述传承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四财年”)之年报(“二零二四年年报”)。 除二零二四年年报所提供的资料外,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提供有关(i)本公司股份计划(“该等计划”);及(ii)本集团放债业务的额外资料。 该等计划 董事会(i)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采纳股份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及(ii)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四日(“采纳日期”)采纳新购股权计划(“二零二三年购股权计划”),以取代本公司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采纳的当时购股权计划(“二零一四年购股权计划”)。 计划限额 于二零二四财年年初(即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股份奖励计划及二零一四年购股权计划项下根据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授出的计划限额(“计划限额”)可供授出的购股权及奖励数目为35,845,605股本公司股份(“股份”)。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项下根据于采纳日期授出的计划限额可供授出的购股权及奖励数目为5股股份。 根据该等计划于二零二四财年授出的购股权及奖励而可能发行的35,845,600股股份总数除以二零二四财年已发行股份的加权平均数(即407,769,000股股份)约为8.8%。 股份奖励计划 奖励股份于二零二四财年的变动 于二零二四财年尚未归属及已授出奖励股份详情如下: 于 于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四年 四月一日 奖励股份数目 三月三十一日 尚未归属奖励 于二零二四 于二零二四于二零二四 于二零二四 尚未归属奖励 承授人 授出日期 购买价 归属期╱条件 股份数目 财年授出 财年归属财年注销 财年失效 股份数目 (港元) 合资格雇员 二零二三年 零 自授出日期起计 – 2,679,600 –– – 2,679,600 十月九日 (附注1) 三(3)年 – 2,679,600 –– – 2,679,600 (附注2) 附注︰ 1.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六日,股份于紧接授出日期前的收市价为每股2.04港元。 2.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九日授出的奖励股份的公平值估计约为5,466,000港元,乃参考股份于授出日期的公平值(即收市价)并采用0%的没收率计算,详情于二零二四年年报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0(c)(vi)披露。 可供发行股份总数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为5股,占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已发行股本总额约0.000001%。 合资格参与者 股份奖励计划项下合资格参与者包括董事会或其代表全权酌情认为已经或将会对本集团作出贡献的任何人士,即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雇员、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高级职员(包括为彼等设立的任何雇员福利信托的代名人及╱或受托人)。 向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之任何联系人授出任何奖励,均须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包括身为承授人之任何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并须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23章项下之相关条文。 每名参与者之最高配额 倘向经选定参与者授出任何奖励将导致于截至有关授出日期(包括该日)止12个月期间内向该名人士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及奖励(不包括根据相关计划条款已失效的任何购股权及奖励)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合共占已发行相关类别股份的1%以上,则有关授出须经本公司股东(“股东”)于股东大会上另行批准,而有关经选定参与者及其紧密联系人(或倘经选定参与者为关连人士,则其联系人)须放弃投票。 倘向本公司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或主要行政人员或彼等任何联系人授出任何奖励将导致于截至有关授出日期(包括该日)止12个月期间内向该名人士授出的所有奖励(不包括根据相关计划条款已失效的任何奖励)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合共占已发行相关类别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的0.1%以上,则有关进一步授出奖励须经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而有关承授人、其联系人及本公司所有核心关连人士须放弃投票。 倘向独立非执行董事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授出任何奖励将导致于截至有关授出日期(包括该日)止12个月期间内向该名人士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及奖励 (不包括根据相关计划条款已失效的任何购股权及奖励)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合共占已发行相关类别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的0.1%以上,则有关进一步授出奖励须经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而有关承授人、其联系人及本公司所有核心关连人士须放弃投票。 归属期及条件 除非董事会另行酌情厘定,否则受托人以信托方式持有并与经选定参与者有关的奖励股份,须根据奖励通知所载条件(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归属予该经选定参与者或根据计划规则被视为已归属,惟该经选定参与者须于参考日期(定义见股份奖励计划)后所有时间及于相关归属日期(如适用)仍为合资格人士,且相关归属期不得少于12个月。 付款金额及期限 奖励股份将以零代价授予经选定参与者。因此,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厘定奖励股份购买价的基准并不适用于本公布。 剩余年期 股份奖励计划自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计十(10)年期间内有效及生效,惟可由董事会决定提早终止,其后只要于股份奖励计划届满前授出的奖励有任何未归属奖励股份,则股份奖励计划将一直有效及生效。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股份奖励计划的剩余年期少于9年。 二零一四年购股权计划 购股权于二零二四财年的变动 根据二零一四年购股权计划已授出及于二零二四财年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详情如下: 购股权数目 于 于 当前 二零二三年 于 于 于于 二零二四年 初步 行使价 归属期╱ 四月一日 二零二四 二零二四 二零二四二零二四 三月三十一日 承授人 授出日期 行使价 (港元) (附注1) (港元) 行使期 条件 尚未行使 财年授出 财年行使 财年注销财年失效 尚未行使 董事袁裕深先生 二零二二年 1.104 1.004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四日至 不适用 3,942,400 – – –– 3,942,400 十月十四日 二零三二年十月十三日 陈立展先生 二零二二年 1.104 1.004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四日至 不适用 3,942,400 – – –– 3,942,400 十月十四日 二零三二年十月十三日 罗永聪先生 二零二二年 1.104 1.004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四日至 不适用 800,800 – – –– 800,800 十月十四日 二零三二年十月十三日 主要股东吕宇健先生 二零二一年 0.330 1.500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至 不适用 3,373,920 – – –– 3,373,920 三月二十六日 二零三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二零二二年 1.104 1.004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四日至 不适用 3,942,400 – – –– 3,942,400 十月十四日 二零三二年十月十三日 合资格雇员 二零二一年 0.330 1.500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至 不适用 24,784,320 – (10,380,600) –– 14,403,720 三月二十六日 二零二二年 1.104 1.004 二零三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四日至 附注2 24,096,600 – (11,917,400) –– 12,179,200 十月十四日 二零三二年十月十三日 顾问 二零二二年 1.104 1.004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四日至 附注3 2,703,800 – – –– 2,703,800 十月十四日 二零三二年十月十三日 67,586,640 – (22,298,000) –– 45,288,640 (附注4) 附注: 1.当前行使价指计及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进行股份合并及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进行红股发行(倘适用)的影响后生效的行使价。 2.于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四日授予合资格雇员的24,096,600份购股权(计及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进行红股发行的影响)中,授予三名雇员的合共9,083,800份购股权将仅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各自的纯利相等于或超过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纯利时归属。 3.于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四日授予顾问之合共2,703,800份购股权(计及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进行红股发行的影响)将仅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各自的纯利相等于或超过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纯利时归属。 4.10,380,600份已行使购股权的行使价为每股1.5港元,而11,917,400份已行使购股权的行使价为每股1.004港元。股份于紧接购股权行使日期前的加权平均收市价约为每股2.134港元。 二零二三年购股权计划 购股权于二零二四财年的变动 根据二零二三年购股权计划已授出及于二零二四财年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详情如下: 承授人授出日期 初步行使价 当前 购股权数目 于 于 二零二三年 于 于于 于 二零二四年 归属期╱ 四月一日 二零二四 二零二四二零二四 二零二四 三月三十一日 条件 尚未行使 财年授出 财年行使财年注销 财年失效 尚未行使 行使价行使期 (港元)(港元) 董事袁裕深先生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1.55 (附注1) 1.55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三日至二零三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自授出日期起计十八(18)个月 – 3,584,000 ––– 3,584,000 陈立展先生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十三日 1.55 (附注1) 1.55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三日至二 零三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自授出日期起计 十八(18)个月 – 3,584,000 ––– 3,584,000 罗永聪先生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十三日 1.55 (附注1) 1.55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三日至二 零三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自授出日期起计 十八(18)个月 – 450,000 ––– 450,000 购股权数目 于 于 二零二三年 于 于于 于 二零二四年 初步当前归属期╱四月一日 二零二四 二零二四二零二四 二零二四 三月三十一日 承授人授出日期 行使价 行使价行使期 条件尚未行使 财年授出 财年行使 财年注销 财年失效 尚未行使 (港元)(港元) 合资格雇员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1.55 (附注1) 1.55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三日至二零三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自授出日期起计十八(18)个月 –25,548,000–––25,548,000 –33,166,000–––33,166,000 (附注2) 附注: 1.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股份于紧接授出日期前的收市价为每股1.5港元。 2.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授出以认购33,166,000股股份的购股权的公平值估计为14,557,000港元,乃采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式计算。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二零二四年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0(b)(vi)。 合资格人士 二零二三年购股权计划项下的合资格人士包括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高级职员及雇员(不论全职或兼职)(包括为彼等设立的任何雇员福利信托的代名人及╱或受托人)。合资格人士的资格将由董事会或其代表根据彼等对本集团业务及发展的潜在及╱或实际贡献而厘定。 向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