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JINMIFANGGROUPHOLDINGSLIMITED 今米房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00) 有关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报之补充公布 兹提述今米房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年报”)。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年报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就年报提供有关本集团放债业务的额外资料。 放债业务 本集团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皇玺资本(香港)有限公司(“皇玺资本”()根据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获发牌照以放债人身份经营业务)进行放债业务。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的公布所披露,皇玺资本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取得放债人牌照以开展放债业务,并由本集团以内部资源拨资。开展放债业务旨在透过产生利息收入拓宽本集团的收入来源(倘其认为合适),以提高本集团的盈利能力及为股东提供更佳回报。 风险管理政策 本集团透过于批准贷款前采纳保守信贷风险评估政策及持续监察未偿还应 收贷款以管理其信贷风险。 (a)信贷审批流程 本集团于授出任何贷款前,会进行一系列信贷评估程序: (i)了解客户及背景调查:本集团通过获取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他背景资料了解客户及进行风险评估程序,并确定客户的融资用途。负面媒体搜索及政治公众人物(PEP)调查等背景调查,亦对客户独立展开。 (ii)审阅客户的财务能力:本集团根据(其中包括)企业客户的财务状况、业务表现、所经营行业的未来前景及股东背景,以及个人客户的就业状况、收入来源、还款来源及个人财务状况,评估各客户的信贷风险,确保客户具备履行还款责任的财务能力。 (iii)审阅客户还款记录及信誉:本集团亦于授出贷款前获取及审阅潜在 客户的还款记录、破产、接管或清盘记录。 (iv)抵押品:于适用情况下,本集团要求客户提供担保、抵押品及╱或 其他形式的抵押品,以确保偿还贷款。 (b)信贷风险评估政策 于相关客户提取贷款后,本集团积极检讨及监察贷款偿还状况,以确保所有利息及本金均按时支付,并密切跟进逾期金额(如有()如发出还款通知作为提醒,或发出催款函或展开其他追讨行动(如有需要))。信贷政策会定期检讨及修订(如有需要),以考虑现行市场及经济状况、法律及监管规定以及管理层认为重要的其他因素的变动。 贷款减值政策 有关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贷款减值政策及相关减值评估以及就应收贷款确认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变动的详情,请参阅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及5。 贷款组合及主要条款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应收贷款产生利息收入约2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40,000港元)。该利息收入来自授予一名个人借款人(据董事所深知为独立第三方)的贷款,为期一年,年利率为12.0%。该贷款以个人担保及远期支票作抵押。该贷款已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悉数偿还,而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录得零应收贷款。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年报所载有关本集团放债业务的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 变。 承董事会命 JINMIFANGGROUPHOLDINGSLIMITED 今米房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及执行董事 周峰 香港,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于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周峰先生、张苗女士及申文钗女士;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为何力钧先生、林立升先生及刘慧卿女士。 本公布的资料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就本公布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布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布将自其刊发日期起计最少一连七日登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内“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页。本公布亦将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jmfghl.com。